補習結束,徐朝宗從次臥出來時,孟母已經離開了。
孟麗珍對他還是一如既往的客氣,準備了熱湯跟水果,“小徐,喝點骨頭湯暖暖子再走,現在一天比一天冷,也就你們年輕人得住。”
徐朝宗沒有拒絕,在孟麗珍盛湯時,假裝不經意地提起,“孟姨,您上次說一鳴姐姐也在燕大?”
孟麗珍嗯了聲,提起侄自己臉上也倍兒有,“是呢,今年考取的燕大。”
“上次您讓我捎東西,我那會兒忙實在沒空,您別介意。”徐朝宗緩緩道,“您如果還需要我幫忙捎東西,您直說,別客氣。”
孟麗珍品出了一不對來,詫異地看向徐朝宗。
那次徐朝宗婉拒了,也就歇了那些心思,聽嫂子說,聽雨現在也有了男朋友,就更沒那念頭了,可這會兒徐朝宗又主提起來……
孟麗珍一時也把握不好徐朝宗究竟是什麼意思。
徐朝宗低頭看向碗里濃郁的骨頭湯,低聲道:“那段時間忙著給兩家公司做系統,也實在不出時間,您說的也就是小事,只是順路捎東西過去。”
孟麗珍想的更加長遠。
徐朝宗在做的兼職也只是聽說了點,賺的錢居然比那些上班的白領還多得多。又沒見過聽雨的那個“男朋友”,退一萬步說,年輕孩子多認識幾個男生真沒壞,小徐這樣優秀,即便做不男朋友,當普通朋友那也沒問題呀!
就是吃了見識太的虧,越發認為聽雨的邊應該多圍繞如小徐這般優秀上進的男生。
“小徐你看你真是太客氣了!”孟麗珍眉開眼笑,“行,既然你說順路,那就順帶著幫我帶點東西給我侄。”
徐朝宗嗯了聲。
孟麗珍忙活起來,給孟聽雨準備了一大包東西,有別人送的國外巧克力,有婆婆自己做的棉拖鞋,還有一些水果零食,只恨不得拿一個行李箱都裝滿給侄送了去。
一大袋東西沉甸甸的,徐朝宗也沒皺眉,他溫聲提醒,“孟姨,我也不認識,您看要不要先給打電話約個時間?”
孟麗珍大手一揮,“不用那麼麻煩,我把號碼給你,你們年輕人自己聯系去。”
提著東西,在孟麗珍的熱切注視下,徐朝宗出門了。
他的手機里多了一個聯系人。
其實他本不需要,孟聽雨的電話號碼他早就背得滾瓜爛,就如同他自己的份號碼一般,刻在了腦海里,都不需要刻意去想,便能練地撥出那個號碼。
他只是需要一個途徑。
孟聽雨正在宿舍復習功課,手機振起來,以為是盛韜打來的,也沒看一眼,就在即將按下接通鍵時,猛然頓住。
這十一個數字……
簡直是再悉不過的電話號碼!
徐朝宗怎麼會給打電話?又出什麼事了??
定定的盯著手機屏幕,直到長時間沒接自掛斷,提著一口氣,下一秒就要撥通姑媽的號碼,想起什麼又覺得不對,扭頭跟于佳琪借了手機,這才撥出姑媽的電話號碼。
那頭很快地就接起來,“喂?”
孟聽雨忍了又忍,還是沒忍住,“姑媽,您是不是把我的號碼給了不認識的人??”
那頭的孟麗珍聽到這話,沒回答問題,反而問道:“你手機怎麼了?怎麼用陌生號碼給我打電話?”
孟聽雨隨便編了個理由,“我手機出了點問題。”
孟麗珍連忙說,“手機壞了?你那手機也確實要換了,這樣吧,過幾天咱去街上,姑姑給你買個手機。”
聽了這話,孟聽雨也說不出什麼指責的話語了。
姑媽對是心肝的好,家里有什麼好吃的都想著。小時候生病,都是姑媽抱著走了好幾里地去的醫院。
姑媽或許有別的心思,但出發點一定是為了好。
孟聽雨語氣也了,“不用,我手機還能用,姑媽——”拉長音調,似抱怨又似撒,“您以后別隨便把我的號碼給別人啦!現在騙子太多了,防不勝防的。”
“小徐又不是騙子。”孟麗珍語氣有些虛,“好吧,這次是姑媽自作主張,下次不會了,聽雨,小徐跟你都是一個學校的,怎麼會是騙子呢,你看,如果你多來姑媽家幾次,那我也不至于拜托小徐捎東西是吧?你下個星期要來哦,你姑父托人從外地寄了半只羊過來,冬天就是要吃羊才進補。”
孟聽雨:“……行,我到時候過去。再說一句……”
孟麗珍趕忙說,“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后你不同意,姑媽再也不把你號碼給別人了,行不行?”
實在是小徐太優秀,孟麗珍總喜歡什麼好的都往家里,見到這麼好一個小年輕,自然想送到侄面前。
孟聽雨:“……”
掛了電話后,孟聽雨也沒立刻回撥徐朝宗的號碼。
是真不愿意跟這個人再打什麼道。
哎!
徐朝宗見孟聽雨沒接電話,以為有事沒空,也沒再撥第二次。提著那一大袋回了宿舍,正好就撞到了要去網吧的殷明。
殷明瞥見徐朝宗帶回來的鼓囊囊的袋子里有拖鞋出,跟見了鬼一樣道:“徐朝宗,這、這是什麼?!”
托殷明的福,正在玩電腦的盛韜跟王遠博都看了過來。
孟麗珍收拾了很多東西,袋子又沒拉鏈,擺在最外面的是一雙棉拖。
徐朝宗隨意拿起椅子上的睡搭在袋子上,隔絕了他們打量的視線,輕咳一聲,“沒什麼。”
殷明也不敢翻那袋子,只能斬釘截鐵地說:“肯定是生的拖鞋,徐朝宗,你不會也單了吧??”
也?
這個詞冒犯了徐朝宗。
王遠博還記得那天徐朝宗提起孟聽雨時的神,決定不參與這場“質問”。
盛韜倒是很有興趣,“恭喜啊徐朝宗。”
他不得徐朝宗有朋友。
徐朝宗瞥向殷明,語氣淡淡地說:“你不走?”
殷明一看時間,丟下“我今天有幫戰”便溜了。
見徐朝宗并沒有要解釋的意思,盛韜自然不會追問,免得自討沒趣。但宿舍里的人對徐朝宗都有簡單初步的了解,同住一年多也沒見他跟異有什麼往來,這次帶回來的東西明顯是孩子的……這其中肯定有點曖昧,盛韜還高興,他是真不希徐朝宗來跟他競爭。
下午時分,徐朝宗只是呆在宿舍看書,偶爾瞄一眼手機。他已經將鈴聲音量調到最大,確保自己不會接任何來電。
盛韜五點不到就出門。
他跟孟聽雨有約好一起去食堂覓食,去年談的兩次也讓他積累了不經驗,比如,不管是不是約會都不能讓孩子等待。每次他都會提前出門守在生宿舍樓下。至在這件事上,他自認目前還沒踩雷。
學生之間約會,自然不會每次都去餐廳,孟聽雨跟盛韜去的最多的還是食堂,燕大食堂味價廉,種類繁多。還在前往食堂的路上,孟聽雨收到了來自徐朝宗的短信:【你好,我是徐朝宗。】
孟聽雨:“……”
真是頭疼!
還沒想好該怎麼更好的應對,干脆就沒回復,將手機揣回口袋。
食堂各個窗口排隊的學生都不,盛韜牽著孟聽雨找到一個位置,問過的意思后便拿著校園卡排隊買飯,讓坐在原地等他。
手機再次振:【孟姨拜托我捎東西給你。】
孟聽雨也不能一直對他的電話跟短信視而不見,想了想,低頭謹慎回復:【謝謝。】
心煩意,還想繼續打字,誰知直接按了發送鍵。
正準備補充一條短信時,下一秒電話響了起來。
孟聽雨抬頭看向食堂,不遠盛韜正在排隊,或許是有心靈應,他回頭,沖揮了揮手,仿佛是在安,別著急,他在排隊很快就來。
抿了抿,接通了電話。
悉的、稍顯冷淡的男聲從電話那頭傳來:“孟聽雨?你好,我是徐朝宗。”
孟聽雨輕聲道:“你好。”
徐朝宗淡聲道:“是這樣的,孟姨托我給你帶點東西。”
孟聽雨早就想好了應對辦法,“你要是方便的話,可以給我放在生宿舍宿管這里,你如果不方便的話,放在你們男生宿舍宿管那里也行。”
徐朝宗頓了頓,聲線平穩,“不用那麼麻煩,今天晚上九點我有空,就在你們宿舍附近那個橋上面,我把東西給你。”
孟聽雨當然是要拒絕。
可話還沒說出口,那頭跟要趕著去投胎一樣,語速變快,“我還有事要忙,先掛了,九點見。”
聽著電話傳來嘟嘟嘟的忙音,孟聽雨在沉思,十九歲的徐朝宗這副鬼樣子,當年是怎麼喜歡他的?
未解之謎。
片刻后,盛韜端著餐盤過來,孟聽雨看他沖笑——
等等!
盛韜是徐朝宗的室友啊,徐朝宗為什麼不直接將的東西給盛韜呢?
*
徐朝宗收到了孟聽雨的短信:【徐朝宗,麻煩你直接將東西給盛韜就好。】
他看了一眼,直接將這條短信刪除了。
只當沒看到。
半小時后,孟聽雨打來電話,他也沒接。
對此,孟聽雨一點兒都不意外,記得大學時期的徐朝宗有多忙,經常上午給他發消息,他到下午甚至晚上才會回復。
臨近晚上九點,終于接到了徐朝宗的來電,電話里,他語氣冷冷地,“我在橋上了。另外,你的東西很重。”
孟聽雨:“……”
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孟聽雨當然不愿意跟徐朝宗獨,錢靜被拉來當壯丁,兩個人一同去往橋上。
工人錢靜分明看到徐朝宗皺著眉頭掃幾眼。
只要是個人都能聽到他此刻的心聲:你來做什麼?
孟聽雨要去接過徐朝宗手里的袋子,很禮貌地說道:“多謝,我跟姑媽說了,以后這種事就不麻煩你了。”
徐朝宗還以為會是一個人來,連腹稿都打好了,卻沒想到錢靜也會跟著一起來。
有外人在,有的話實在不方便說。
再次見到孟聽雨,他簡直難以控制心那急躁之。在學業事業上,他從不是急功近利的人,這是頭一回,他求速戰速決,他不知道跟盛韜發展到什麼程度,但他了解是一個多麼堅定的人。
他不明白,曾經給他的祝福,為什麼可以輕而易舉給另一個人。
難道說,這時候無論出現誰,即便不是他,也會像當初他那樣那個人嗎?
但他跟盛韜是不一樣的。他不會走,盛韜會走。
如果付出那樣的,最后會難過,會傷,會像章一鳴說的丟了半條命。
徐朝宗盯著孟聽雨的發頂微微出神。
孟聽雨從他手里接過那一大袋,的指尖不小心劃過他的手掌。
下意識地,徐朝宗竟然想用力扣住的手。
“謝謝。”
聽著生疏的道謝,他頓時回歸現實。
“不客氣。”他的語氣比這冬日里結的冰掛還要冷。
語氣是冷的,視線卻一直盯著孟聽雨不放。
徐朝宗想起旁邊還有一個外人,遲疑了幾秒轉大步離開,只留下寬闊而清瘦的背影。
目送著徐朝宗越走越遠,錢靜挽著孟聽雨的胳膊,沖眉弄眼,“聽雨,我跟你說,這個人他絕對喜歡你。”
孟聽雨:“?”
全城最聲名狼藉的狐貍精紀謠不光炸了自己生父的婚禮,還睡了全高城所有女人最想睡的男人,換來的是五千萬的聘禮和一場盛世婚禮的交易。 本以為兩人只是合作關系,但葉司寒卻是十足的把這位合約太太寵上了天。 “先生,太太今天又去紀家撒野了。” “那就替她把炸彈埋好。”
為了替父親報仇,她不惜嫁給他以身侍敵,卻犯了禁忌愛上他,最后慘被掉腹中骨肉。從此她清心冷欲,專注搞復仇事業。“陸總,夫人每天都在想殺你!”“夫人,聽說你想要殺我?”男人把匕首放在她手中,眸色溫和:”任君處置。“當殷紅的血,像玫瑰一樣在他胸前絢麗綻放。她才明白她恨透了他,卻也愛慘了他。”對不起,老婆,給了你那麼多悲傷,我可以用一世深情,暖你余生嗎?“”好,往后余生,不言悲歡,只許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