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節甩狙6次,命中其中兩球。
從外線命中率來說,科公子的手確實有那麼億點“火”。
但是算上罰球......
單節總計爲湖人砍下13分的科比,卻不僅沒有因爲打鐵影響湖人的整進攻節奏。
反而由於他在這個夜晚展現出的攻擊慾,令他接下來的刷助攻工作更加順暢了。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
改變出手構的真的有那麼神奇嗎?
答案是,真的就有那麼神奇。
其實,這是一道非常簡單的數學題。
因爲一般而言,在能好的時候,科比也會單節出手5到6次......甚至會更多。
所以撇開罰球不談,只要科比能以30%以上的命中率去甩三分,那他的得分效率就肯定會增加。
新賽季,人們一直在誇這支湖人找回了他們的進攻狀態。
卻忘了,截至目前,湖人是NBA每百回合防守效率最高的球隊。
因此,在能不斷獲得轉換進攻機會的前提下,增加外線出手的科比,除了能獲得一些相對更爲輕鬆的投籃得分機會之外,萬一他沒投進這些不講理三分,湖人損失的也只是一次快攻機會。
而如果是以往的等落陣地之後,科比見蘇楓沒跑出機會,自己選擇進攻......
那在他沒投進的況下,就是湖人被別人打快攻了。
而那樣一來,隊友的來回跑頻率不僅會大大增加,並且,湖人的整攻防節奏也會到極大的影響。
毫無疑問。
隨著年齡的不斷增加。
此刻你就算讓科比去這麼打,在與蘇楓約好了要在新賽季一起創造NBA歷史最佳戰績記錄的前提下,科比也斷然不會這麼幹。
因爲一些必要的強攻還好說......
畢竟在NBA。
所有球隊都沒法保證他們每一攻都能按照既定戰去完。
但是爲了刷一個賽季場均30+,而導致湖人多輸十幾場......
對於這隻一心想再拿N個總冠軍的科比而言......
就算心蠢蠢,他也會極力剋制住自己。
哈?
你說這樣的科比很不科比?
不......
那只是因爲你從未真正地瞭解過科比。
人本就是這個世界上最爲複雜,且無法揣的玩意兒。
所以自打決定與庫普切克、小斯一起把蘇楓請到杉磯的那一刻起,哪怕平時一如既往地,科比也早已在悄然間發生了一些奇妙的化學反應。
次節比賽,在休息了半節後,科比又上場甩了四次狙。
今晚整個上半場,在湖人全隊總計投出的24次三分球裡,蘇楓和科比便包辦了其中19次。
事實上。
隨著NBA版本的不斷更迭,“哈登式出手結構”指的從來都不是通過罰球去獲益。
只不過某些對哈登無的人,一聽見哈登這兩個字就恨不得跳出來開場會罷了。
蘇楓前世,包括未來的歐洲之王盧卡-東契奇。
其實他的出手結構也可以被稱之爲“哈登式結構”。
即在球員個人的全部出手總數裡,三分球佔到一半左右的比例。
而“哈登式出手結構”的流行......
你甚至可以追溯到蘇楓記憶里斯芬-庫裡連續落NBA常規賽MVP的那兩年。
14/15賽季,斯芬-庫裡的場均出手次數爲16.8次,而他的場均三分出手次數則是爲8.1次。
15/16賽季,斯芬-庫裡的場均出手次數提升至了20.2次,而他的場均出手三分次數更是提升至了驚人的11.2次。
雖然在NBA,不是每個人都能像蘇楓、庫裡那樣,常年保持40%以上的瞎幾把扔三分命中率。
但是對於科比、東契奇這羣得分手而言,這種出手結構卻並非沒法借鑑。
因爲撇開庫裡的場均出手不談......
蘇楓前世,庫裡打球之所以很會給人“獨”的覺,正是因爲這種出手結構,除了在觀上令你不到原來他已經出手了那麼多次之外,只要你能保證一定的命中率,那對於球隊的整進攻來說,它甚至會起到很積極的幫助。
衆所周知。
現代籃球在進攻時講究的無外乎就是一個空間。
可是如果你不扔,我不投......
那這空間,又如何而來呢?
蘇楓前世,關於庫裡有句玩笑話做,只要我投得夠快,那你就覺不到我是在打鐵。
誠然,這句笑話並不好笑。
但是它卻道出了這種‘庫裡/哈登式出手結構’的真相。
而作爲這種出手結構理論上的鼻祖,今晚場邊,比盧普斯也現說法,嚮明明蘇楓、科比投了這麼多次,但是自己卻不到這倆鐵貨在場上瘋狂打鐵的隊友說道:“一場NBA比賽有48分鐘。
而一般,一支球隊的場均出手次數會在八、九十次左右。
所以以前,在NBA教練們看來,想要提升球隊得分最好的方式,就是通過最先進的戰去提升球員的命中率。
但是蘇的出現卻改變了這一切。
早在當年活塞時期,我便向道格(裡弗斯)建議過,我們不應該執著於球隊能不能打這一次進攻。
而是應該把注意力放在,在一場48分鐘的比賽裡,我們能把球隊的出手數提升到多次。”
蘇楓前世,生涯命中率僅爲41.5%的比盧普斯在大多數人眼裡,絕對是一隻不折不扣的鐵匠。
但是你如果你知道比盧普斯的生涯真實命中率......
那你就絕不可能說出比盧普斯是鐵匠這種話。
58%。
由於在比盧普斯的出手結構裡,三分球佔了他出手的一半,所以無論是在NBA專家還是資深球迷眼裡,比盧普斯從來都不是一名球風很獨,且喜歡霸佔球權、出手權的後衛。
“在倆隊陣型都未落穩的況下,趁著對手防守注意力沒有在第一時間集中的投籃,以前在NBA是不被大多數教練允許的。
因爲在以前的NBA教練認知裡,籃球就是一項雙方擺好了陣型之後,你打一回合,我打一回合的回合制運。
但是在蘇當年顛覆了人們的認知之後......
NBA的比賽節奏彷彿就像是在一夜之間加快了一個世紀似的。
因爲從理論而言,既然籃球打戰的目的是爲了給得分手尋找到出手機會。
那爲什麼,我不能通過提速,去抓這種對方無法於第一時間顧忌的防守隙進攻呢?”
看著隊友們,比盧普斯接著說道。
而這下......
我湖的替補席上,除了朗指導若有所思之外,其他人均在這一刻開啓了一臉懵狀態。
“今晚,科比和蘇的三分出手大多都是在抓轉換進攻時投出。
在我看來,這種球就算投不進也無所謂。
因爲這本來就是搶出來的機會。
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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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在上半場比賽裡,我們的出手次數比開拓者多了整整二十次。”指著技統計上倆隊的出手次數,比盧普斯說道。
而看著58對38的半場球隊出手次數對比,只見朗多在沉思了一會兒後說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昌西。
因爲通過搶出手,我們已經在無意間加快了這場比賽的節奏。
加上蘇和科比在外線投了大量的三分,使得開拓者的防守不斷外擴......
所以我們在線也獲得了大量的進攻機會。
因此,就算我們在這個夜晚看上去很像是在打......
實際上,這場比賽的走勢也已經在無形中傾向了我們!”
聞言,比盧普斯高興壞了。
因爲在NBA,比盧普斯一直認爲沒幾個人能聽懂自己說的話。
“還是那個問題。
假如一場比賽有48分鐘。
一支球隊在手好的況下,其整投籃命中率能達到50%。
那在出手八十次的前提下,算上罰球,得分能破百便已經算是完了教練代給你的進攻任務。
但是如果我們能想辦法把我們在這48分鐘的出手次數給提升至一百次呢?”拍著朗多的肩膀,比盧普斯笑道。
朗多點頭道:“那就算我們的整投籃命中率不如對方,因爲我們爲了搶這一百次出手勢必得增加外線投籃.......”
比盧普斯微微一笑,道:“那哪怕對手的戰打得再好,我們也能在進攻上完全倒對方。”
朗多接著道:“而且......就以我們目前的防守而言......”
比盧普斯替其補充道:“能在我們面前出手八十次,還能保證命中率的球隊屈指可數。”
朗多驚了,道:“我覺我已經窺探到了籃球的本質!”
比盧普斯總結道:“也許,在季後賽裡,這樣的思路並不一定能行得通。
但是在相對較爲漫長的常規賽裡,這種比賽方式不僅省力,而且也能增加我們的下限。”
“另外,在季後賽裡,我可不認爲,有人在經驗上能比得過蘇和科比。”在頓了頓後,比盧普斯接著說完了他的總結。
而至此......
蘇楓爲什麼要讓科比完超進化的真實目的......
也原原本本地被比盧普斯和朗多聯手還原了。
只是......
因爲科比終究是科比。
所以哪怕在NBA,通過罰球獲利,基本上只要你是個球星你都曾過。
蘇楓亦很清楚,科比在一分球這項絕活上註定沒法恰到哈登大師的尾氣。
哈?
你說在NBA,只有哈登的罰球獲利是不正當的,其他球星都是靠自己搏打出來的?
有一黑一。
這麼說,只能證明你本就沒看過NBA,且不知道“巨星哨”爲什麼會被稱之爲“巨星哨”。
蘇楓前世,克勞福德爲什麼會被人稱之爲湖人用名哨,科比專屬保鏢?
因爲......
在NBA這個爾虞我詐的江湖裡,除了這些個球星在人設、品行上都有缺陷之外,當你一廂願地主觀認爲他們都是完無缺的偶像時,你便註定沒法看到這個聯盟的殘酷本質。
在著名的2K遊戲裡。
爲什麼造犯規會被單獨列爲一個專門的屬?
因爲造犯規本就是NBA球星用來保護自己,必須得學會的一項技巧。
所以在21世紀,只有哈登會造犯規,其他球星都不會造這句話......
已經沒法用NT來形容了。
因爲這分明就是哈吹甩出來污衊其他球星,結果反被腦殘哈黑們給當真的一句話。
何謂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真以爲這些耐艸的NBA球星沒點兒“黑科技”就敢走上球場?
那90年代,喬丹、馬龍的鐵肘,和科比、阿泰的“肘著瞧”又是怎麼來的?
這一世,蘇楓最反的就是那些腦殘們把自己喜歡的球星給吹完無缺的偶像。
因爲與這些個球星都打過道的他非常清楚......
在這個聯盟裡,就從來沒有誰是完無缺,驕傲不死的。
“發燒40度也要堅持比賽”、“頂著傷病也要和敵人戰鬥到最後一刻”.......
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