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著厲景逸回家,正巧遇見了要出門的百靈,看起來神『』有些慌張,一只手抱著厲景辰,一只手拎著行李箱。
“百靈,你這是要去哪裡?”我有些莫名的看,沒聽說有什麼急事,怎麼拎著行李呢?
百靈見到我,如同見到了救星一般,焦急的說道,“太太,葉瑾出事了,我要過去看看,這,小爺就給您了。”
我一下沒反應過來,心裡打了個突,說話都結結的,“出,出什麼事了?”
百靈眉頭皺的深深的,搖搖頭,說道,“我也不清楚,是那邊的警察打過來的電話,讓我趕過去一趟,我本來想通知您的,但是我看時間你們也差不多回來了,所以就先收拾東西等你,直接跟你當面代一下。”
我點點頭,心裡也很著急,“好,好的,那你先去吧,晚點我讓厲莫深過去找你們,你也不要太著急,自己嚇自己了。”
百靈忙應道,“好的。”
說完,一著急,轉眼就消失了。
我準備囑咐坐車小心一點的話,卡在了嚨裡,本來不及說出來。
“媽,進去了,太好大。”
厲景辰扯扯我的服,面無表的盯著我看。
他現在說話已經很利索了,但平時就是不說,是個小面癱,不說話,也不跟我們一塊玩,每天面無表的,裝的跟大佬似得。
也不知道像誰。
反正我不是這個樣子的,厲莫深是個傲貨,也本不是這個樣子的,這是我們家出現的首例特殊人。
不過也或許是厲景逸太能說了,連著把弟弟的話都說完了。
........
葉瑾的事,我第一時間告訴了厲莫深。
他頓了頓,跟我說他知道了,晚上會直接過去一趟,讓我不用等他回來,如果有什麼急事的話,讓我找陸延。
我想了想,沒說話。
因為我不知道如果真有急事,要到哪裡才能找到陸延。
厲莫深沒等我問的時候,已經將電話給掛了,我怎麼都覺得他們怪怪的,好像有什麼事在瞞著我一樣。
所以不管是他還是百靈,都不願意跟我多說。
伺候完兩個小的,我看著乖乖坐在小桌子邊寫作業的兒子,挑挑眉,心裡有個想法,厲景逸過去的話,很快就能給我帶消息回來了。
或許是我的目是在是太過於『』|骨,厲景逸很快就察覺到了,扭頭看我,“娘親,您一直盯著我看幹什麼呀?”
我抿了抿,朝他招招手,“你過來一下,娘親有話跟你說。”
厲景逸一聽,立馬就丟下手中的筆,顛顛的跑過來,站到我腳邊,“什麼話啊?是悄悄話嗎?連爹爹都不知道的那種悄悄話?”
得,這還跟厲莫深較勁呢。
我無奈的笑了笑,點頭,“對,就是連你爹爹都不知道的悄悄話,你可不能告訴他啊,否則他要知道了,肯定要生氣的。”
厲景逸用力的點頭,“嗯嗯,我保證。”
“好。”我蹲下子,簡單的跟他說了一遍我的意思,看著厲景逸不停點頭的樣子,我就知道,他是聽懂了的。
某天出警一周刚回来的江队神色冷厉,下一秒就被个小姑娘壁咚抵在墙上。众人心道小姑娘你怕不是是要找揍——“这位警官,我要报案。"女孩瘪着唇角,“我老公丢了。"江砚挑眉:“哦?”“江砚,男,身高187,肤白貌美,六块腹肌,已经一一个星期没有回...."女孩扯住他的袖口,小小声说:“我很想他。”众人就见那位以冷漠不近人情闻名的年轻警官,悄悄把受伤手臂背到身后,俯身和女孩平视,语气温柔得能将人溺毙:“知道了,江太太。”
沈麋真是腸子都悔青了,怎麼偏偏是跟周晉宴擁有同一款能貓血?。 要不然,她也不會從孤兒院被周家領回,一眼鍾意,多年追隨。 多年的癡情卻終抵不過白月光的一記淡淡回眸,沈麋想:與其被當成下堂婦掃地出門,不如她先華麗轉身。 「離婚吧,前夫哥! 遠離我,我相信我會擁有更好的明天。」。 週晉宴心中一怔,眉心一蹙,轉過臉,茫然的問旁人:"....我什麼時候改名叫了「明天」?"
誰人不知曉,小郡主沈如玥是元國宮中千嬌百寵的寶貝疙瘩。 她的父親是威震天下的攝政王,但最最重要的是元帝裴景軒,早將這軟糯的小姑娘藏在心中多年。 小郡主從小就爬龍椅、睡龍床,一聲聲的“皇上阿兄”。讓高高在上的裴景軒只想將人緊緊綁在身邊,可惜小郡主尚未開竅。 隨著年紀漸長,那從小和小郡主一起大的竹馬也來湊熱鬧了? 還有從哪里蹦跶出來的權臣竟然也敢求賜婚? 元帝的臉色越來越差。 “阿兄,你是身子不適麼?” “糯糯,聽話些,在我身邊好好呆著!” 當裴景軒將人緊緊抱在懷中時,小郡主這才后知后覺,從小將自己養大的皇上阿兄竟還有這一面?
一場意外,她和江城最有權勢的男人有了牽扯,帶著兩個月的孕肚,她悄然遠走。再次相遇,她即將臨盆,他卻紅著眼睛問她:誰的野種!蘇零月:“……”他是人人敬畏的男人,卻是為了一個懷孕的女人操碎了心。她以為他們隻是一場錯誤,卻不想,他實際上最想要的人,一直就是她。寵她,愛她,嗬護她。睜眼是你,做夢是你,目之所及,都是你。
【甜寵,1V1,HE,表面軟糯實則堅韌小白兔VS毒舌冷酷霸道醋精大佬】 人前,他是權勢滔天高攀不起的商業巨鱷,禁欲狂妄,她是軟軟糯糯剛畢業的小菜鳥,他沒用的小秘書。 世人皆在猜哪樣的女人能配得上這人間佛子,卻不知在人后,他是道貌岸然的衣冠禽獸,脫了衣服哪還有什么禮義廉恥,隨時隨地能把她壓在墻上親。 有事秘書干,沒事干秘書,拿一份錢還要打兩份工的桑酒終于不干了! 然而男人卻近乎瘋狂的把她圈在懷里扛回去:“員工想辭職,看來是我這個老板做的不夠好,昨晚沒把你伺候舒服。” 被抓回來的桑酒睜大了眼睛,耳畔只剩下男人的聲音:“乖,再來一次。”
昇平十四年冬,王朝罪臣越之恆,被處以剜肉剔骨的極刑。 玄鐵囚車之外,無數百姓來目送這個滿身罪孽的年輕權臣赴死。 湛雲葳亦身在其中。 她不遠萬里送他最後一程,卻只爲救另一個人。 她那時並沒想到,冷眼看這位罪孽滔天的前夫赴死,會成爲後來春日埋骨前,困住她、讓她夜夜難眠的憾事。 * 前世不幸成爲這位“王朝鷹犬”的夫人,雲葳本以爲日子煎熬。 但知她不願同房,他於仲夏傳書,字字清冷。 湛小姐: 王朝邪祟肆虐,徹天府繁忙,自此夜晚我不再回府,你可自處。 也曾揹着她,走過王朝無邊月色,淡聲道:我活不了多久,你且再忍忍。 可真等到越之恆死了,她才發現,這是一段多麼安寧可貴的日子。 也終於隱約觸及,他藏在詭譎兇狠皮囊之下、曾有一顆怎樣鮮血淋漓的真心。 * 所以當湛雲葳再次回到十年前那個夜晚—— 越之恆於風雨招搖中趕來,爲她舉劍對抗王朝,最後倒在血泊之中。她並沒有再像前世一樣,頭也不回地和裴玉京離開。 她擁住他傷痕滿身的軀體,告訴他,越之恆,我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