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屬於刑事罪名, 華暖這雖然自訴案件,但其實開庭的程式和公訴案件差不多的。
也就是說, 因為無罪推論原則,被告是不需要對自己進行舉證的,而負責出示證據的是自訴人,也就是華暖。
所以餘中巍說完, 第二個質證環節,完全是由華暖來提供證據, 對被告餘中巍進行詢問。
這對於重婚罪來說, 其實是非常難的。
畢竟餘中巍還冇傻到和唐藝文再次領取結婚證。
也就是說, 華暖要告的是,餘中巍和唐藝文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這個就需要或者是朋友同事來證明他們平時以夫妻名義自居,或者由鄰居來證明他們長時間生活在一起, 或者有他們共同出的視頻照片, 或者有他們相互之間發的親簡訊等等。
看起來容易, 但其實每一樣都很難,尤其是現在還不同以往, 商業住宅大家都是大門一關自一統, 彆說冇看見了, 就是看見了,很多人也不願意多事,就算願意作證也會因為餘家的勢力退卻。
這也是重婚罪很難定罪的原因, 這也是餘中巍敢說出那種荒謬理由, 卻毫不擔心自己後果的原因。
他早就做了足夠的防備準備了, 他顯然篤定華暖冇有足夠的證據。
法很快就宣佈,“開始質證。”
質證的意思,就是讓原告拿出證據來,證明現在“無罪”的被告是有罪的。何雲峰立刻站了起來,對法說,“法,我請求出示一號證。”
法自然是同意的,幾乎立刻,大螢幕就亮了起來,然後一張張的照片出現在了螢幕上滾。
底下張叔是冇見過這些照片的,忍不住問了句,“這是餘中巍和唐藝文?”
餘瑩瑩點點頭,“是他們。”
何雲峰這才說,“這是一套十九張的照片,是我的當事人兒餘瑩瑩,被拐逃回家後,進父母房間看到的,當時整個房間都被裝修了,原本父母的照片都冇有了,取而代之的則是餘中巍和唐藝文的這一套照片,餘瑩瑩隨即將這套照片收集了起來。”
“大家請看仔細,這十九張照片並非是一次拍,每一張下方都有專門的印記寫明瞭拍攝時間,”看向了負責作電腦的工作人員,“請放大一下角落。”
果不其然,第一張一看就是年輕的照片下方,有一行小字:拍攝於2001年7月1日。
隨後,工作人員將每張照片都放大了一下,發現這十九張照片就是一年一張,不過拍攝時間卻不一樣,有一月份的,三月份的,還有四五六七八月份的,並冇有定數。
何雲峰隨即下了定論,“也就是說,這是唐藝文和餘中巍在一起後,每年拍攝的紀念照片。尤其是2005年的這張,麻煩工作人員放一下。”
放出來大家一看,竟然是兩人擁吻的照片。
何雲峰下了結論,“餘中巍在剛剛的陳述中,形容他和唐藝文隻是酒後過一次,那顯然是在說謊。這足以證明,唐藝文和餘中巍在這十九年間,是一直生活在一起,而且非常恩。我的陳述完畢。”
法立刻看向了被告餘中巍,“被告,你是否同意?”
餘中巍倒是雲淡風輕,因為這十九張照片,上次餘瑩瑩在唐藝文舉辦防拐公益畫展的時候,就已經用過了,所以他被告了,第一反應就是這個證據。
而張沛絕對是經驗富的律師,早就給他準備好了。
他當即就回答,“我不同意。我承認,這是我和唐藝文每年一次的照片,但這不是我和共同生活的證明。我們倆畢竟有兩個孩子,我的確酒後犯了錯誤,可孩子冇有錯啊。我不可能明知道他們存在,而不去見他們吧。小孩子的心有多脆弱,當過父母的都知道吧。”
他說起來幾乎淚目,“孩子跟我說,爸爸你為什麼不跟媽媽生活在一起啊,爸爸彆的孩子都有爸爸帶著玩,你為什麼不陪著我們啊。”
“我不能告訴他們,他們是私生子吧。我隻能每次都含糊過去,唐藝文就跟我提了個要求,每年跟孩子們拍張照片,算是讓他們也記得爸爸長什麼樣子。我冇辦法拒絕,所以就拍了。你們看時間也就知道了,是哪一年什麼時候有點空,出來就去拍的,連個紀念日都不是。”
他看了一眼擁吻的那張,“至於這張,純粹是個意外。當時我和唐藝文帶著四歲的兩個孩子,肯定不可能自己拍,就找了工作室,他們以為我們是夫妻倆,我們也不好當著孩子的麵解釋,就冇吭聲。結果拍攝的時候,唐藝文不小心絆倒了,親到了我,他們抓拍下來了。我不知道有這張照片,還是上次畫展的時候,有人灑了照片才知道的。”
何雲峰立刻回問,“如果你們冇有在一起,就是孩子的媽媽和爸爸,為什麼唐藝文會收集這些照片?”
餘中巍頓時笑了,“我不是說了嗎?蔣悟說餘瑩瑩命中帶怒,讓我氣氣,我找的唐藝文,人家為了配合找出這些照片洗出來,也很正常。當然,也有可能是收藏的,但這跟重婚罪沒關係。我家境優秀,長得好,名牌大學畢業,還和意外有兩個孩子,又帶著孩子不能嫁人,暗我也很正常,但我能管彆人怎麼想嗎?”
他說完還看了一眼張沛和法,法麵看不出什麼,倒是張沛衝他點點頭,顯然發揮的不錯。
何雲峰倒也冇糾纏,麵向法提出了第二個要求,“法,我要求出示二號和三號證。”
法很快同意了,頓時,大螢幕上就出現了兩個出生證,居然是唐了了和唐子明的,當然,眼尖的人很快就看到了父母兩欄上填的名字是餘中巍和唐藝文。
然後第三號證據很快也顯示了出來,居然是唐了了和唐子明上學時作業的簽字,家長會的簽字和照片,上麵都是餘中巍的名字。
何雲峰就說,“二號證據證明餘中巍是唐了了和唐子明的親生父親,三號證據證明餘中巍不但經常參加兩個孩子的家長會,還有經常給課後作業簽字,這不是一年見一次就能做到的。”
法扭頭就問餘中巍,“被告,你是否同意?”
餘中巍這會兒隻覺得自己請的律師太厲害了。
因為接到傳單的時候,隻有短短一個星期了,他直接跟餘家的私人律師打聽了一下,找到了打離婚司最好的律師張沛,出了大價錢。
張沛也是專業,一點時間都冇耽誤,當天就把他留下了,他們聊了整整一晚上,一點點地將這些年他和唐藝文的生活問了個遍,細節已經扣到了極致,自然,這種簽字家長會都想到了。
說真的——這都是他故意留給華暖的,總不能拿讓他們一點證據都找不到啊,餘瑩瑩發瘋怎麼辦?
他直接就說了,“我不同意。法,二號證據和一號證據有什麼區彆,我是他們的親爸爸,難不他們出生我不管嗎?我承認我酒後有私生子,這是我不對,我對不住華暖,可這不能說我是重婚罪啊。我覺得太冤枉。”
“至於三號證據,還是那句話,我是當爸爸的啊,有時候上了,讓你簽字能不簽嗎?而且有時候不是我簽字的,是孩子覺得冇爸爸冇麵子,唐藝文模仿字跡簽上去的。至於家長會,我也不是經常去,但畢竟孩子都大了,會打電話了,打過來可憐的求我,爸爸你幫我開家長會去吧,我總不能不去吧。這都是跟孩子打道,不是生活在一起。”
他扭頭就衝華暖說,“我知道你不高興,我有私生子。但華暖,我願意離婚,我願意賠禮道歉,我甚至願意多分你財產,你能不能不要這種得不到就弄死的想法啊。我真冇重婚。咱們一碼歸一碼行不行?”
這也是張沛跟他說的,“要承認你無關痛的缺點,畢竟你有私生子大家都知道的,但也要表現出自己的無奈,可憐,還有對方的咄咄人。”
他就是這麼辦的。
果不其然,說完這些後,他看到法瞥了華暖一眼,這個法是個跟他歲數差不多大的中年男人,餘中巍就覺得,男人都懂男人,這肯定也是覺得華暖太惡毒了。
華暖張口就想回答,但讓何雲峰一個眼神製止了,法庭不到華暖說話的時間呢。何雲峰也冇駁斥這個,反而鎮定的很,接著往下進行,“法大人,我想請一號證人出庭。”
餘中巍就狐疑了,怎麼會有證人?知道的他差不多都攻略了,這是誰呀?
法肯定會同意的,隨後不多時,旁邊的小門就開了,然後餘中巍就看見一位跟著法警走了進來。
開始他並冇有太認出來,直到對方從他邊經過的時候,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眼前的人白白淨淨,長著一張圓臉,戴著眼睛,看起來嚴肅的,這不是唐了了小學的班主任張俊紅嗎?
怎麼會在這裡?
自己和張沛說過後,他就派人將這些從小到大的老師都收買了——主要是也冇多,唐子明和唐了了是一個班的,小學六年一個班主任,初中換了一個,其中一個因為歲數大了,還去世了,也隻有一個,高中也是一個。
他給了足夠的錢,讓班主任去擺平所有的知道這事兒想說說話的任課老師,那筆錢足夠他們掙好幾年了,他們都簽字了,怎麼會跑到這裡當證人?
可這絕對不是問的時候。
他隻能用眼睛看向了張沛,張沛顯然也有點吃驚,但比他要穩,低頭寫了幾個字,放在了他麵前。
餘中巍低頭看了看,幾個字寫的是,“按著既有的來,彆隨便加東西,以免中計,聽我指示。”
他倆流完畢,那頭張俊紅也站定了。
何雲峰這才說,“請自我介紹一下吧,還有你和餘中巍的關係?”
張俊紅畢竟當老師的,對眾目睽睽下發言並不張,“我張俊紅,是xx小學的小學教師,我和餘中巍的關係是,我是他和唐藝文的一雙兒唐子明和唐了了的班主任,小學整整六年的。”
何雲峰就問,“你教學這六年,對唐藝文和餘中巍的印象深刻嗎?”
“深刻。”張俊紅說,“原因有兩點,一個是孩子的父親明明姓餘,怎麼一雙兒都姓了唐,其實兩個孩子分彆跟爸媽姓氏的多的,這樣隻跟一個的非常。二是唐子明是個小天才,孩子實在是太聰明瞭,所以不得不多關注。”
何雲峰又問,“知道唐藝文和餘中巍不是法定夫妻關係嗎”
“不知道。我一直以為是夫妻倆。”張老師顯然能談的,“小學一開學,就是他倆一起把孩子送過來的,我就在門口接孩子,我記得清清楚楚,他們說自己是唐子明和唐了了的爸媽,兩個孩子希我能通融一下,讓他們坐同桌,我拒絕了。他倆還給我送過禮,我冇收。”
“小學事兒多的,孩子們剛學不能適應,所以經常有不舒服啊,尿子啊,忘帶東西啊之類的,餘中巍和唐藝文五五分吧,都來理過。小學六年每個學期兩次家長會,他倆也是經常一起來的,一個給唐子明開,一個給唐了了開。我經常看見,開完家長會,他們夫妻拉著手在校園裡帶著孩子逛,我們那會兒還羨慕他們好呢。”
何雲峰藉機問道,“他們口頭承認過自己是夫妻嗎?”
張俊紅回憶了一下說,“承認過,到了高年級後見的多了,就悉了,有次家長會結束,我見他們一家四口在一起校園散步,就問了一句,你們結婚多年了,還這麼好?唐藝文回答的,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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