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舊復燃,去死吧
兩人對看了一眼,是於薇先問:「哪位先生結的賬?」
服務員朝暗角一指,兩人便順著他的手指方向看去,均是一愣。
林雨晴隻是愣了三秒,而後問道:「我們一共是多錢?」
「呃,小姐你們點的東西一共是235塊錢。」
聽言,林雨晴從包裡出五百塊錢,放進那葡萄酒的盤子裡,優雅地笑道:「把這葡萄酒端過去,就說是我請了。」
說完,拉好包包,站起說:「於薇,走吧。」
於薇忍住笑,拿起包包跟上。
一出餐廳,於薇便問:「他怎麼會在這兒?他還纏著你?你們還耦斷連?」
聽到這裡,林雨晴站定子,看向。
「他為什麼會在這兒我怎麼會知道,誰和他耦斷連了?你別忘了我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了!」
「那為什麼……」
無奈地聳了聳:「誰知道他在搞什麼鬼。」
「我看他是對你舊復燃了吧?」
沒錯,剛纔在角落的人正是五年前雨晴那劈的男朋友,餘向楓。
隻是沒想到他居然是自己一個人,蘇呢?
正想著,後麵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不用看,雨晴也知道是誰。
果不期然,餘向楓一臉怒氣地擋在和於薇麵前,氣道:「雨晴,你怎麼這樣?」
和他多說一句話雨晴都覺得多餘,但是他擋在這兒不肯走,隻好……
「我吃頓飯還用不著別人替我付錢。」
餘向楓不滿地看著,那天在宴會上,戴著那黑框眼鏡,醜得就像一個老人,除了的麵板和材可觀點,其他的都是糟點,本來以為就是那般模樣了,那當年他和蘇在一起心裡也平衡了點。
可是今天看到麗不減,卻更加比當年多了一嫵與神韻的時候,他的心底就有些後悔了,蘇整天隻會濃妝抹艷,而一點妝也沒化,卻要比蘇漂亮得多。
當年他追就整整花了三年的時間,在一起兩年卻一點進展都沒有,最多平時牽牽的小手,想要更親的,那是想都不用想。
可是這樣好的,卻讓蕭銘楊那個混蛋捷足先登了,憑什麼!他認識到現在,整整十年了!
想到這裡,餘向楓下聲來,低聲下氣地說:「雨晴,當年的事其實不是你想的那樣,我對蘇本一點覺也沒有,我心裡的人,自始自終隻有你一個,我……」
「是嗎?」林雨晴咧開笑得真誠。
「當然了。」見對自己笑,餘向楓不自覺地想要朝靠近。
雨晴不自覺地退一步,還是笑得明:「可惜呀,我已經兩個孩子的媽了,你就算再我,也沒有用了。」
聽言,餘向楓一愣,「不,我不信!雨晴,你還是我的對不對?你說這些話隻是為了氣我而已……對嗎?」
站在一旁的於薇都忍不住要起皮疙瘩,在心裡嘆著這個餘向楓真是厚無恥,五年前劈的時候怎麼沒想這些,現在看到了又說這些話,真是噁心。
「?」雨晴好像聽到了天大的笑話一般,連連笑了起來,不笑還好,一笑更是得奪人呼吸。半晌,冷下臉,冷聲說道:「我從來就沒有過你。」
說完,拉過於薇的手,越過他就走。
走了許久,直到看不到餘向楓那人,於薇才小聲地問:「雨晴,你說的都是真的?」
「嗯?」
「你從來都沒有過他?」
聽言,雨晴擰了擰眉,搖頭:「沒有。」
年時,一心向著學習,他苦苦追了自己三年,真正在一起的時間有兩年,算起來兩個人就認識了五年的時間,他對一向好,什麼都替準備得好好的,要說,沒有。但是喜歡……當年的確是對他有一些喜歡的,要不然就不會那麼難過去酒吧買醉了。
隻是現在起來,不過稚可笑而已,可笑的自己,當初怎麼會和他在一起,許是他變了,也或許是世界一直在變,而,沒有跟上節拍而已。
「好吧,既然沒有就好!我還怕你傷心難過呢!」
傷心難過?這種緒從五年前就從的人生中消失了,的世界裡有兩個要養的孩子,隻有無盡地堅強堅強再堅強,其他緒容不得它們出現。
「不過我看他的樣子,還是會纏著你的,你打算怎麼辦?」
纏著自己?雨晴冷笑,蘇會讓他有這個機會麼?
想著,雨晴搖搖頭:「好了,別說這個了,回去吧,真真和炫兒還在家裡等我們呢。」
想起那兩個乖巧的可小東西,於薇點頭。「我給們買點好吃的回去。」
剛回到家,真真就直接竄了上來,抱住雨晴的大:「媽咪媽咪!哥哥上雜誌了!哥哥好帥!」
「雜誌?」雨晴還有些反應不過來,牽住真真的小手朝裡麵走去。
桌上放著幾本雜誌,真真拿過來遞給,「媽咪你快看,這是哥哥今天帶回來的。」
雨晴接過雜誌,狐疑地看了起來,每本雜誌的封麵居然都是的乖兒子炫兒,有穿著白小西服的,有穿著紫燕尾服的,還有穿著武打服裝的,每一張都照得特別有覺。
天啊!的兒子上雜誌了?
「哇!炫兒好棒!」於薇搶過雜誌,看了一下便驚呼起來。
正好炫兒從浴室裡走出來,他剛洗好澡,上穿著白的睡,微的頭髮還滴著水,薄抿著,某一瞬間,雨晴竟然就將他看了蕭銘楊。
果然是他的兒子,還是改不了,就算炫兒天真可,有時候也會有他的氣勢和冷冽啊。
一看到雨晴,炫兒的眼神就變得和起來,咧開薄朝奔來。「媽咪!」
林雨晴理所當然地擁他懷,滿心暖意,「炫兒洗好澡啦?快給媽媽香一個!」
說完,雨晴嘟起紅就朝他的臉印去,在炫兒臉上留下一個嗒嗒的吻,才笑嘻嘻地將他放開,炫兒卻一點嫌棄都沒有,抱著的脖子,輕聲說:「媽咪,EL的主編說這周要拍一個親子雜誌,讓我週末帶上你一塊去。」
「親子雜誌?」
他是商界數一數二的大人物,眾人皆怕他,隻有少數人知道,沈大佬他……怕老婆! 沈大佬二十八歲以前,對女人嗤之以鼻,認為她們不過是無能,麻煩又虛偽的低等生物。 哪想一朝失策,他被低等生物鑽了空子,心被拐走了。 後來的一次晚宴上,助理遞來不小心摁下擴音的電話,裡麵傳來小女人奶兇的聲音,「壞蛋,你再不早點回家陪我,我就不要你了!」 沈大佬變了臉色,立即起身往外走,並且憤怒的威脅:「林南薰,再敢說不要我試試,真以為我捨不得收拾你?」 一個小時之後,家中臥室,小女人嘟囔著將另外一隻腳也塞進他的懷裡。 「這隻腳也酸。」 沈大佬麵不改色的接過她的腳丫子,一邊伸手揉著,一邊冷哼的問她。 「還敢說不要我?」 她笑了笑,然後乖乖的應了一聲:「敢。」 沈大佬:「……」 多年後,終於有人大著膽子問沈大佬,沈太太如此嬌軟,到底怕她什麼? 「怕她流淚,怕她受傷,更……怕她真不要我了。」正在給孩子換尿布的沈大佬語重心長的
一場替嫁,讓毫無關係的兩個人卻陰差陽錯的成為了夫妻。在陸承頤的眼裡,他的督長夫人膽小,愛哭,總是莫名讓人煩躁。而在宋清晚的眼裡,她這個丈夫眼睛雖瞎,卻壓根不像一個瞎子,殺人如麻,無情無義。這場無愛婚姻,他們不過是各取所需,殊不知,人逢亂世,一切都充滿了變量。他昔日情人的屢次打壓,來自他家人的陷害,她都無所畏懼,只是當他的白月光回來,讓她離開總長夫人這個位置時,她卻死活不肯。癡情的愛戀最後卻換來他的一碗打胎藥。她絕望了,聽他的話離開,緊捂自己的心,不再過問任何事。再後來,硝煙四起,多年以後兩人戰場相遇。當子彈從耳邊飛過,她飛撲而來的身影模糊了視線。才發覺,回首已是百年身。他抱著她搖搖欲墜的身子,輕聲道:“老婆,你別睡,我帶你回家。” 男主陸承頤女主宋清晚的小說《枕上情,獨寵傲嬌妻》又名《督長夫人,又退婚了!》。
上輩子,我這個豪門千金是保鏢出身的傅言深跨越階層的墊腳石;襯托他對小青梅用情至深的工具人;最終落了個家破人亡、一尸兩命的悲慘下場。重生后,我主動提出離婚,早就受夠我的他,卻將離婚協議送進了碎紙機。看著我豪擲千金捧紅小奶狗,和白月光男神出雙入對,前世棄我如敝履的男人,把我抵在角落。“盛喬喬,你當我是死的麼?”他眼里的占有欲強烈到驚人。我不為所動。兩年后,他會逼我離婚,娶他的小青梅。可后來,他卻為了我拋棄了小青梅。甚至在遺囑里,給了我千億資產……
(雙潔,甜虐,追妻火葬場)深城人人都知道,顧三爺清心寡欲,手帶帝王綠佛珠,他的神壇無人敢踏足。可某日他被一隻小野貓拉下神壇,虔誠的將她帶回家。就在小野貓以為他會娶她的時候,他卻與別人訂婚了,小野貓擰頭懷著孩子就跟他的死對頭遠走他鄉。她說:“去父留子,該棄就棄。”後來他追,他瘋,他念。再相見她已是國際天才小提琴家,與他的死對手伉儷情深。他以為她會回心轉意,卻見她與別的男人同住一個屋簷下,與三個孩子歡聚一堂。那一夜,顧承胤掐斷了佛珠,差點咳血而亡……
林家抱錯的真千金林佳佳回來了! 林家嫌鄉下長大的她丟人,未婚夫表示只愛假千金。 林佳佳轉頭亮出豪門老公,閃瞎他們狗眼! 眾人狗腿巴結豪門大佬,嫉妒林佳佳一步登天,盼著她這個鄉下女被掃地出門,灰溜溜的離開。 卻不知背地裡林佳佳為了要離婚,整天的作天作地! 偏偏,她越作,大佬寵得越狠。 眾人都說他得了失心瘋,其實,他們哪裡知道,大佬在扒愛妻馬甲的路上越走越遠…… “夫人,但凡你再說出一個我不知道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