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奇怪了。本文最快\無錯到抓機閱讀網天你剛到刑警隊,還不知道這一類案子的辦理程序與手段。你們知道,現在m市市區,既有各個派出所聯合監控的天網視頻,在每個通要道及路口還有警安的錄制道路車流量探頭。所以,但凡是在城區發生的通肇事案,逃跑的人是有,但最後找不到肇事司機份的幾乎是沒有。”大熊分析說。
“當然,也不排除探頭照到了肇事車輛及嫌疑人的信息,但嫌疑人怕負刑事責任,發案後就逃離市區,這樣就會為逃犯,但他的個人信息還是會附進卷宗的。你們看這起案子,不僅沒有肇事司機的個人信息,連探頭拍攝到的畫面也不一張,我當時看到這案子就覺得奇怪,特意多翻了翻裡面的容,結果,給出的理由是‘案發地探頭損壞,無監控’。偏偏案發地在一個十字路口,那裡同時有三個探頭,如果說都壞了,是不是也太巧合了一點?”
說完這一長段,大熊看著我和顧遠洋,等著我倆給出意見。本來我想當然地認為,通逃逸,如果沒有目擊證人看見車牌號,那找起來的確是夠麻煩的,卻忽略了現在的高科技--天網監控。在登酒店門外擾依然的老頭,也是我們通過天網視頻找到了他的影,這才順藤瓜查到了何局上。
要說案發地在沒有監控的地方,那我的說法就沒問題。如果說案發地只有一個探頭,那湊巧壞了也還勉強說得過去。可大熊剛才說了,案發地有三個探頭,卷宗上卻只憑一句“案發地探頭損壞”為由,是一張截圖都沒有上去,這就顯得有點不對勁了。
“三個探頭同時壞掉,這是有點不合常理啊。”顧遠洋回答道,我也跟著點了點頭。
“這案子還有一點不尋常的地方,就是害人不是普通人。”見我和遠洋贊同了他的觀點,大熊把筆記本翻了一頁,繼續給我們分析著這個案子。
我正想問他有什麼不尋常的地方,害人不是普通人,難道還是超人不。這時,大熊已翻了頁,我順著他的手看過去,當我看到害者後面的名字時,不由得喊道:“何玉玲!”
“怎麼,你知道何玉玲?”大熊聽我的語氣,抬頭看著我說。
“是不是何局死去的兒?”這話是顧遠洋說的。
“怎麼你們都知道,這案子發生時,你們應該都還沒有參加招警考試啊,怎麼會知道的。”大熊奇怪的說。
“我天天呆在政治部辦公室,我們辦公室裡有兩個三十多歲的大姐,比較八卦,我從們那裡聽到了不警察局部的事。其中,就包括何局的兒被車撞死一事。不過我並不知道何玉玲,是聽到天念出這個名字後,聯系上這也是一起通肇事案,才猜測這個何玉玲是何局的兒。”遠洋解釋說。
“天,那你呢?”大熊繼續問我。
“啊,我也是在巡警隊上班時,聽中隊的同事提起過這事,他們有人見過何玉玲,說長得很是漂亮,剛剛大學畢業回到m市,這樣死了很是可惜,所以印象比較深刻。”我胡找了個理由,我總不可能告訴他倆,何玉玲現在就在我的上吧。
“這樣啊,當時這事在局裡鬧得也大的,畢竟死者是副局長的兒,關注度相當高。我記得澤正老大還做過批示,要求刑警隊盡快找出肇事兇手,還死者一個公道。可這事來得快,去得也快,過了沒幾天吧,大家看熱鬧的興頭過了,也就沒怎麼談論此事,真沒想到,案子會以這樣的方式結了。”大熊喝了一口茶,咂舌說道。
梁輝、何玉玲、肇事司機,我腦海中浮現出這三個人。目前,何玉玲死於這起通肇事案是可以確定的了,肇事司機逃了法律的制裁也是事實。梁輝於半年前主辦此起案件,梁輝沒有找到肇事司機就匆匆結了案,肯定會引起死者家屬的不滿。而害者父親是警察局副局長,對於那次刑警大隊長的競選有一定的影響,梁輝卻偏偏還功當上了大隊長!
我想,任何一個父親,都不會容許兒這樣死去,可事後,何局卻是沒有鬧,還眼睜睜看著主辦案件的刑警半路殺出來升了,這本就有些奇怪。除非,除非是何局當時對選拔大隊長的影響力還不夠大,或是到了更大力量的幹擾。
順著想到這裡,我想起了另外一個人--吳明。沒錯,一定是這樣的,吳明的位比何局高了好幾個檔次,連澤正老大也要禮讓三分,如果吳明非要讓梁輝當這個大隊長,那即便何局再不滿意,也只有選擇服從組織的意圖。
之前我們就分析過了,吳明在那個時候,半路把梁輝推了出來,寧願得罪警察局局領導,也非要讓梁輝上位,而他倆又沒有親戚朋友關系,那麼,必定是有什麼利益換。當時我與胖強也討論過,吳明顯然不會是收了梁輝的錢,那就只剩下一種可能,就是梁輝幫了吳明一個大忙,而“大隊長”的位子,就是吳明給梁輝的回報。
現在的問題就是,這個“大忙”到底是什麼忙。看著大熊的筆記本,我心中已經有了答案,這第二十八個案子,就是我們尋找已久的解題典。我的猜測是,肇事司機就是吳明,他撞了何玉玲後,害怕負擔刑事責任,也害怕曝,否則他這一輩子苦心經營的政治地位會立馬土崩瓦解,於是他找到了主辦此案的梁輝,要求梁輝刪除掉所有案發地的視頻,並承諾幫梁輝當上大隊長。在吳明以書長的份制,同時以政治前途為餌,兼施的況下,梁輝終是答應了吳明的要求。
如此,也完地解釋了何局為什麼要殺掉吳明一家。特別是對吳明本人,之前的幾起案子,要麼是由劉鵬手,要麼是制造意外,而最後殺吳明,卻是何局拿了我的槍,親自去擊斃了吳明,想必只有如此,才能一解他心頭之恨吧。
想到這裡,我心裡豁然開朗,覺得自己已經把系列兇殺案的前因後果弄明白了,現在就只差與嫌疑人對質了。不過,讓我想不明白的是,劉鵬一個剛剛當上警察的小夥子,又怎麼會摻和進來的。
“我再給你們說說第三十二起案子吧。”大熊的話打斷了我的思路。
我幾乎已經可以斷定,在這三十三起案子中,有且只有何玉玲這一起,是我們想要查的。所以,對大熊說的這第三十二起案子,沒有太大的興趣。顧遠洋見我的樣子,猜到我的心思,不過為了顧及大熊的,他還是說:“好啊,有問題的案子我們都分析一下。”
聽了顧遠洋的話,我也笑著說了個“好”字,畢竟大熊是花了不心思才弄到這些資料的。
“這起案子,梁輝不是主辦,是協辦,主辦的是剛才那起通肇事案的協辦民警,他倆剛好換了個位子。這是一起打架鬥毆案子,打人者把害人的一只眼睛打瞎了,但最後卻只判了一個緩刑,賠付了十萬元錢。”
“判這麼輕?”說話的是顧遠洋。
“可不是麼,眼睛瞎了算是重度殘疾了,竟然會判緩刑,還有,賠的錢也太了,如果是我辦理,在讓打人者坐牢的同時,還會建議害方向法院提起至二十萬的民事賠償才行。我斷定,梁輝二人在辦理這起案子時,百分之百收了打人方的錢,這就是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大熊說道。
聽他說完,我把這件案件當事雙方的信息都看了一下,兩邊的名字我都沒聽過,並且一個是三十多歲的男子,一個是四十多歲的男子,與系列兇殺案沒有毫關聯,我也就沒有討論的興致。
只不過,在聽大熊介紹這起案子時,我想起了一件事。公安機關辦理案件時,正常況下,是要求兩名民警同時辦理的,之前我在巡警隊時,辦理行政案子就是我與胖強一起。雖然我到刑警隊後,還沒正式參與過案件的辦理,但我想行政案子都是如此,那刑事案子更應是這樣要求了。
那麼,在何玉玲的案子中,除了梁輝,就還有另外一個辦案民警,也就是協辦民警,我就想,如果找到這個人,是不是可以問出一些當時發生的事。想到這點,我立馬問大熊,那個協辦民警什麼名字,現在還在不在大隊。
大熊告訴我,那人名周川,是一個老民警,在梁輝當上大隊長後不久,周川就退休了。
“退休了?他多大年齡,是正常退休嗎?”我趕問道。
“五十出頭吧,好像是還沒有到退休年齡,是申請的病退,他之前一直與梁輝搭檔著辦案子,二人關系比較好,他申請提前退休,梁輝自然不會不同意。”
“能找到他嗎?”聽到周川是非正常退休,我愈發覺得這人知道些什麼,繼續追問大熊。
“他家的大概位置我倒是知道,可以試一下,就是怕他已經離開了m市,那就不好找了。”
“離開m市,為什麼?”
“他家只有一個兒子,安家安在省城的,他退休前一段時間,就在說要把m市的房子租出去,到省城去幫兒子帶孫子。”大熊回答說。
我決定,不管怎樣,還是要嘗試著找一找他,說不定能得到什麼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