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被本公子迷花了眼
自從被擄走,各都異常安分,先不說北靖候府,那幫便宜親戚恨不得死,再者被擄走名聲爛掉,更是給他們抹黑,本不會尋找。
可是梁王呢?雖然有氣,畢竟是皇上指婚的正妃,雖說是他派人將擄走,但是麵子上的工作也要做的吧?
劉雲徽麵微僵,為了不被阮清歌看出,強忍著堅定看去,「那王爺是惠太妃的養子,前不久剛回朝,梁王繁忙的很,怎麼會出門尋找你。」
「切,說的好像不是他擄走我似的。」阮清歌翻了個白眼,接著說道:「你就不用替他開了,一個我本不的男人,以為我癡傻醜陋,怕丟了他的麵子,這樣的男人就是個草包,不嫁更好!我就用現在的份生活。」
劉雲徽有些許詫異,這人怎麼還認為是梁王擄走了他呢?難到那日沒聽見?不過幸好沒聽見,不然……
現在劉雲徽十分萬幸有這層關係在,加之惠太妃確實養過前朝十七皇子,不然若是讓阮清歌知道現在天天麵對的就是自己的夫婿梁王,真不知道這丫頭還能不能在宮中待下去。
阮清歌搜尋著腦海中的記憶,對於惠太妃的養子很是模糊。
「不過……惠太妃的養子?那不是前朝十七皇子,善王?自從新皇帝蕭容戡登基之後就被發配邊疆,難到這纔回來是為了……」
阮清歌被自己腦海中猜測的想法驚到,同時也到興,兄弟倆在一起,不是造反就是造反……
要不要這麼刺激?!
劉雲徽大驚,一把捂住阮清歌的,冷汗直流,這人,還真是什麼都敢說,若說愚笨,有時還異常聰慧,若說聰慧,還不如說隻關心關心的東西,其餘的,本就是唯恐天下不的主。
「唔唔唔……」阮清歌掙紮著,眼底閃過暗,抬起腳踩向劉雲徽的腳尖,同時趁著劉雲徽閃躲之時手化利刃,劈向他的脖頸,一切隻是轉瞬之間。
脖頸上傳來的疼痛使劉雲徽浮現暴戾,卻見對麵早就躲開的阮清歌一邊著一邊跳腳,大喊著,「你上茅房沒洗手!呸呸呸!」
頓時劉雲徽什麼氣都沒有了,老臉一紅,搔了搔後腦勺,「我,我洗了……」
阮清歌一眼瞪過去,翻了個白眼,「那你說說到底是怎麼回事?」
「隔牆有耳,大小姐……這樣的事切不可說!」劉雲徽嘆出一口氣,他也真是,找什麼藉口不好?也真是低估了阮清歌的腦補能力。
阮清歌聳了聳肩,站到門口,等待劉雲徽接著說下去,大有一副沒有代就不許出去之勢。
劉雲徽無奈,皺皺的臉麻子都堆在了一起,也幸好每天看著阮清歌都習慣了,不然真是吃不下去飯。
劉雲徽上前一步,將阮清歌到裡間,麵容嚴肅的小聲說著,「善王回來自然是要參加你們的婚宴,可是你丟了,梁王知,善王卻是不知,正幫著尋找。」
阮清歌腦袋一轉,原來是這樣,可是……梁王呢?算了!還是別問了,劉雲徽現在雖然是哥們!但是還沒有產生革命的友誼,還沒到達反倒戈相向的程度。
想想就傷心,剛來到古代,第一個哥們竟然是敵人的手下。
頹然的阮清歌「哦!」的一聲,一副倖怏怏的模樣,推著劉雲徽的後背將他趕了出去,「快去睡吧,我不留你了。」
劉雲徽一路被趔趄的推了出去,一轉,大門「砰!」的一聲關閉,差點打在鼻樑上,見阮清歌沒產生懷疑,劉雲徽鬆了一口氣。
這也是為了姐姐,隻要阮清歌和蕭容雋不相認,怎樣都行。
這段時間和阮清歌相起來,很輕鬆,這是在大將世家從不可能發生過的愜意,如果可以,劉雲徽真的很想就這樣和阮清歌一起行醫,曬曬草藥,鬥鬥,可是……終究隻是想想。
阮清歌將劉雲徽趕走其實是有目的,而且十分明確,當趕走他之後,便將太妃的獎賞拿出來,還有他之前帶回來的,加上這兩天零七八碎弄來的。
巨大的香床上,中間撒著黃白相間的音量,琉璃燈照其上,輝閃,十分迷人。哪個人不喜歡金燦燦的東西?
不過也確實是了點,黃金不到五十兩,銀子倒是一百多兩。這點小錢本不夠花,算了,還是太妃的黃金萬兩人。
阮清歌將被一掀,銀子嘩啦啦的倒在床榻上,長臂一,將銀子摟在了懷中,角勾著甜甜的笑容,與周公幽會去了。
一清早,穿門窗照在地麵上,一道道線一場璀璨,而躺在床上的人兒愁眉不展,因為,是被活生生硌醒的!
看著躺在腰下的銀子,阮清歌嘆出一口氣,胡的一掃,扔到荷包中,這時玉香也推門進來,見阮清歌僅著一裡,長發披散,一張素白的小臉滿是書生之氣,若不壞笑,整個人如同沐浴的年。
玉香不由愣神,阮清歌輕咳一聲,壞笑的走了過去,挑起玉香的下顎,「怎麼?被本公子迷花了眼?」
玉香滿臉紅,低下頭微微的點了兩下。
這下到阮清歌詫異了,按照以往不早都跑開了?可沒有要人伺候洗漱的習慣,不走可怎麼辦?
阮清歌眼底閃過頑劣,一把勾住玉香的腰肢,垂眸含綿綿的去,「玉香,你害起可真。」說著阮清歌垂下腦袋,作勢要親下去。
阮清歌子本就纖長,按前世之說足有一米七多的個頭,站在人堆也是高挑的,自然比玉香高出半個頭,這也是沒人識破伴男裝的一個原因。
彷彿隔了許久,都不見玉香有反應,阮清歌悄悄睜開一隻眼眸看去,隻見玉香正閉著眼眸嘟著,一臉的張。
砰!——
阮清歌被嚇了,手臂一鬆,玉香摔到在地,很是狼狽。
「安……大夫……」這一下摔得不輕,玉香著腰肢,楚楚可憐的看來,阮清歌連忙上前扶起,「你看看你,怎麼都躺不穩?傷了吧?快回去休息,我自己來就行。」
「好……」見阮清歌這麼,玉香也不扭,扶著腰肢一步三回頭離去。
阮清歌掃著一的皮疙瘩,到底是哪裡出錯了?玉香咋變了?這以後還怎麼練拳?怎麼配毒藥啊?!
一朝穿越,重生異界!她是帝都豪門的千金。上流的名媛圈內皆傳,她是一朵高階的交際花,對男人,皆來者不拒。她發現自己患了一種致命的癌癥,在某一夜的大廈之上,她被曾經的情敵下了毒香,與情敵一起墜樓而亡。再次睜眼,她卻發現自己變成了王妃。還穿越到了一個玄幻的大陸!修鍊、靈氣、煉藥?
身為魔界銜珠而生的碧蒼王,沈璃的一生是璀璨而奪目的但在她千歲誕辰之際,政治聯姻的魔爪劈頭蓋臉的撓過來九十九重天上的帝君一紙天書頒下著碧蒼王與帝君第三十三孫拂容君定親拂容君早年便因花心而聞名天外她堂堂魔界一霸,一桿銀槍平四海戰八荒,豈能嫁給那種花心草包!這婚必須逃!沈璃不想,這一跑還真碰上了那個不屬于三界五行的男子那男子,當真……奇葩
【無金手指無穿越無重生,純古言家國天下 高智商諜戰權謀】【臥底雙麵間諜 成長型小女賊:一匹孤狼玩養成遊戲將一隻兔子養出獠牙後非要跟她雙宿雙飛的故事】她是亂世裏最如草芥的一個賊,為了活命無所不用其極她偷了一位公子的十兩紋銀,殊不知他便是那位臭名昭著的叛國將軍,手上沾滿同胞的鮮血。她上躥下跳的求生欲竟激起了他的興致,他燃起一炷香,跟他的玩物玩了一場大逃殺的遊戲。“我給你一炷香的時間逃跑,不要被我抓到,否則——萬劫不複。”她逃到世家裏,改頭換麵嫁人為妻,以為能安穩度過餘生,一抬眼卻發現他笑望著她,溫柔而危險地喚了一聲“嫂嫂”。她輸了這場遊戲,成了他的奴。他說到做到,鐵著心將她扔進刀山火海滾上一遭,然後她竟發現,自己在他的錘煉下有了一身刀槍不入的鎧甲,在亂世中也能憑一介女子的脊梁骨站著。他似過江之舟,隻渡她一程,便隱入黑暗。他到底是誰?去時迢迢,歸路遙遙。都是迷途人,何不同舟渡?【本文架空仿宋,參考靖康之恥、南宋建立的曆史大背景。所有人物都沒有原型,請勿對號入座,請勿考究】原書名《歸去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