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半個小時。
審判長及審判席回到法庭。
全場安靜。
審判長開口,“鑒於被告提供的證據足夠充分,本院決定理被告做無罪辯護的申請,請被告對事故做陳述。”
“謝謝法大人。”宋知之恭敬。
隨即,大聲開口道,“被告狀告我買通傭人周小慶在3月29日陷害導致流產,周小慶在法庭上一口咬定是我指使下的打胎藥,又指證我給了一筆鉅款並人贓俱獲。易溫寒在法庭上也說我對他餘未了,由此判定我出於嫉妒纔會對聶筱斐下此毒手。為此,我有有效證據,證明我的清白。”
“請出示你的證據。”審判長開口。
“首先,周小慶指證我給的打胎藥,而經過追蹤調查,給周小慶打胎藥的人並不是我,而是我家傭人朱媽朱丹,我有證據證實。請法大人允許我出示我的證據及證人。”
“允許。”
宋知之讓文田將審判席拿走的證據拿回,找出裡麵的U盤,一邊播放視頻記錄一邊解說道,“這是我在通部門通過龐大的通監控找到的朱丹在3月28日下午4點離開宋家大院步行去了臨街不遠的一個藥房,從藥房的監控可以看出朱丹向工作人員諮詢購買了打胎藥,請允許我傳召藥房證人,並將嫌疑人朱丹從宋家大院帶過來,以便對質。”
“允許。”審判長點頭。
於是法庭又休庭,等候。
宋知之是提前打過招呼,讓大院那邊小春一直幫盯著朱媽的向,如有變立刻給季白間撥打電話,顯然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半個小時,朱媽被戰戰兢兢的帶到了法庭。
宋知之直接問藥房銷售員,“請問你對麵前這位還有印象嗎?3月28日曾在你手上購買過藥品。”
“有印象。”藥房銷售員連忙說道,“因為以大媽的年齡是不可能懷孕的,所以我就多給說了幾句,問是不是給自己兒買,還特意告訴服用的方式,打胎藥不同其他藥品,對本傷害很大,我們在銷售的時候都會特彆注意。”
“所以你可以肯定是在你手上購買過打胎藥是嗎?”宋知之確認。
“是的。”
“好的,謝謝。”宋知之笑,轉頭對著審判長說道,“視頻中朱丹到達藥房的並付款的時間是下午4點16分,和藥房的電腦銷售記錄上一致,可以斷定朱丹在藥房購買打胎藥的事實。”
審判長點頭。
宋知之直視朱媽,一字一句問道,“朱媽,你為何買打胎藥?”
“我……我有個侄不潔自好懷上了彆人的孩子,我買來給用,有什麼不對嗎?”朱媽有些慌張,說話也結,但就是不會承認。
宋知之也料到了。
說,“朱媽,可能很多法律知識你不太悉,不妨我在這裡告訴你一聲,做假證,視節嚴重的,法院可判有期徒刑的。也就是說,會坐牢的。你想想你還有兩個讀大學的兒子,值得嗎?順便提一句,坐牢就有案底了,也就意味著你兒子連帶你的孫子都不能通過公家稽覈標準,不能當公務員,不能當兵,不能從事金融管理等等。”
朱媽臉瞬間就陡變。
------題外話------
3點,下午3點,還有一更等著呢。
不見不散哦。
(* ̄3)(ε ̄*)
要打臉了,就問開不開心興不興,啊,小宅已經沉寂之中無法自拔了……
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