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是腦子進水了還是怎麼了?”老傭兵湯姆坐在沙漠當中,看著自己面前背包里的那一卷做綢的東西,忍不住開始質問自己。
老湯姆年紀已經不小,和那些年輕人拼實力,他已經顯得有些力不從心。不過,他在沙漠里時間很長,甚至沒有藏寶圖的時候,老湯姆就在沙漠里混。后來有了藏寶圖的傳說,老湯姆也借著這個,為一些新手傭兵們帶路什麼的,小賺了一筆。
在黃沙鎮上休息的時候,也不知道怎麼,老湯姆就看到了艾麗留下的招募人員的通告,而且鬼使神差的,他居然也相信了那個管家的說辭。當然,主要還是看到領主大人之后才改變的主意。不知不覺的,就掏出了自己的畢生積蓄,二十枚金幣,買了這麼一卷綢。
當時又不傭兵都得到了這樣的消息,甚至同樣的機會都擺在了面前,但是沒有一個人心。只有老湯姆不知道怎樣的鬼迷心竅,居然就相信了那位領主大人的話。老湯姆是頂著一個老傻瓜的名頭,以及一隊人的白眼和嘲笑中進沙漠的。
據那位年輕的領主大人說,這是為了酬謝他第一個肯自己買這種綢,所以特意給打了五折,同樣的價錢,他拿到了兩倍的貨。隨后,老湯姆就在孟翰描述的明前景下興高采烈的踏進了沙漠當中,了第一個用雙腳踩出綢之路的傭兵。
馬上要到沙漠的邊緣,再有一天的路程,就能趕到另一個公國的一個邊緣城市暮城。這座城,其實和暴風城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算是沙漠邊緣,不怎麼被重視的地方。不過,暮城這個沙漠邊緣的城市,算是歷年來沙盜們銷贓的據點之一,里面也是有不有錢人的。
正是因為如此,老湯姆才從一開始就選擇了暮城作為目的地。不過老湯姆很是擔心,自己帶著的這批綢,能不能在這個地方賣出去。但是,走了這麼長時間,橫穿沙漠的老湯姆已經不想再走,只要能夠賣出領主大人說的原價,打五折的話,他就相當于賺了一倍。這已經足夠他心滿意足了。
一天之后,疲憊不堪的老湯姆,終于踏進了暮城,找了一家看上去最大的酒館,遲疑了半天,然后走了進去。這家酒館,是沙盜們搶劫到大量的貨之后出貨的所在。老湯姆這麼多年的沙漠生活讓他了解了這一點,但卻從來沒有進來過,這還是第一次。
一進去,老湯姆就發現,自己和這里面的人簡直是格格不。盡管是沙漠邊緣,但是,這個最大的酒館依然還是有不人。而且穿著十分的干凈整潔,一眼就能看出這些人都不是什麼普通人。仔細考慮的話卻也能理解,能收贓的,肯定也都是有錢人。
“有什麼好貨?”店里的人似乎對老湯姆這個傭兵打扮全土黃的人并不奇怪,大多數的沙盜,都是這樣的打扮,很快就有人上來搭訕。有一個人上前,其他人就都在周圍看著,誰都沒有圍過來,貌似已經了行業規范。
“只有一包。”老湯姆第一次和這些收贓的人打道,卻也不怎麼張,這些人信譽很好,完全不問貨來路,而且價格相對公道,只是比正常價格略低兩左右,是沙漠邊緣銷贓最好的地方。
“拿出來看看。”對方也很老道,毫沒有因為老湯姆的貨就表現出什麼不耐煩,專業素養十分的讓人欽佩。
老湯姆也沒有拒絕,既然是來賣貨,怎麼可能不讓人看貨,把背上那個背包放在桌上,然后直接打開來。
“哈哈哈哈!”周圍的人雖然沒有上前,但是看到老湯姆的貨只有那麼一卷,都紛紛的笑起來。這麼點貨,也好意思拿到這個地方來?
迎上老湯姆的買家,也是無奈的苦笑著,本以為老湯姆說只有一包應該是什麼值錢的珠寶之類的,不料只是這麼一卷可以塞在一個傭兵背包里的白布,這趟生意,不值得。
但是,良好的職業素質還是讓買家下意識的手看看這貨到底怎麼樣。剛一手,那種獨特的細膩就讓買家心中一,臉上的苦笑瞬間的消失,變了一片明強干的神。刷一聲,直接拉起來綢的一角,開始細細的觀察起來。
“兄弟,你這批貨,打算賣多殺錢?”買家心中有了底,強行抑著自己心的狂喜,故作鎮靜的沖著老湯姆問道。他已經看出來,老湯姆并不是什麼老手。
老湯姆一陣期待的看著買家仔細的看貨,然后反過來問自己加個,老湯姆在路上已經想了不知道多遍,聽到問話,下意識的出四手指:“四……四……”
四十個金幣,這是老湯姆的理想價位,既然那個領主大人說打了五折,權且相信他一次。老湯姆是這樣想的,不過,一想到自己這樣的漫天要價,不知道對方會不會同意,老湯姆到邊的四十金幣終究還是沒敢說出口,只是連說兩個四字,就好像有些口吃的說不下去。
看著對面買家的臉,老湯姆忽然覺得,自己還是保本就算了,就算自己白白辛苦了這一趟。心灰意冷的他,收起了兩手指,結結的說道:“要不,二……二……”
“二百金幣?”買家眼睛一亮,不等老湯姆有什麼反應,生怕老湯姆反悔一般,大聲的道:“!”
轟,老湯姆如同被當頭一棒,巨大的驚喜直接讓老湯姆整個陷了失神狀態。幸虧自己沒有說出后面的那個十字,否則,二百枚金幣就變了二十枚。看著買家期待的眼神,強著興的老湯姆點了點頭,干咽了一口唾沫,笑著說道:“!”
還在云端的老湯姆,看著一大堆的金幣直接裝進了剛剛的那個放著綢的背包,然后看著那一卷綢被買家小心翼翼的用最好的布包起來之后臉上突然出的狂喜神,忽然明白,自己似乎賣的有點虧了。那種突然從地獄沖到天堂,然后又跌回人間的覺,讓老湯姆的心臟一陣的加速之后又慢了下來。幸虧最后買家的表讓老湯姆意識到了吃虧,否則的話,突然之間狂賺十倍的他說不定會興過度而休克。
“什麼東西,要二百枚金幣?”周圍的人紛紛圍了上來。既然易已經達,不妨礙這些人看一看。
買家很得意,把自己剛得到的綢小心的亮出一點,給眾人分看。能在這里主持收臟的,基本上都是識貨的行家,綢的那種獨特的一手,眾人馬上知道,這東西,絕不是普通的布匹。
“這什麼?你還有嗎?”第一個過綢的家伙,飛快的離開了那邊,沖到了老湯姆面前。
“這綢。”老湯姆下意識的回答道,然后他聽到了后面的那個問題,神一陣,立刻忙不迭的點頭道:“有!有!還有,你們等著,我馬上去拿。”
“我也要!我也要!”老湯姆的話音剛落,周圍的一群買家已經圍了過來:“我高價收購。”
老湯姆一路上的擔憂和沮喪已經被狂喜所替代,飛快的胡答應幾聲之后,馬上離開了酒館,甚至連在暮城修整一兩天也顧不得,急匆匆的準備好給養,飛快的沖進了沙漠。讓那些本打算跟著他看看那些東西在什麼地方的家伙們全部都傻了眼。
被巨大的財富刺激的老湯姆,用他這輩子最快的速度穿過了整片沙漠,再次出現在黃沙鎮的時候,直接引起了沙漠淘金傭兵們的瘋狂。
從領主那里用二十枚金幣買的綢,穿過沙漠之后直接賣了二百個金幣?這種事,比起進沙漠里尋找那個虛無縹緲的藏寶來說,更備可作。而且,這不是傳說,而是有人親試驗過的。
當時嘲笑過老湯姆的那些曾經有機會的傭兵們,現在腸子都快要悔青了。老湯姆歸來的直接后果,就是孟翰那邊直接多了無數人,排著隊想要孟翰出產的綢。
等待老湯姆消息的這段時間,孟翰的紡織作坊已經積累了不貨源,原本以為還能夠支撐一些日子,卻沒有料到,直接就被蜂擁而來的傭兵們購買的干干凈凈。誰都知道,一枚金幣在黃沙鎮的投,穿過沙漠之后就是五枚金幣,這樣的好事,誰也不是傻子。
“看!”孟翰帶著格瑞和艾麗,遠遠的看著那些絡繹不絕的向著孟翰單獨開設的綢易所排隊領號的傭兵們,開心的笑道:“這還只是開始,等到這些人大賺一筆之后,任何人再想要我們黃沙鎮,都將會遭到這些剛剛變富翁的家伙們瘋狂的反擊。從此以后,這些靠著我們賺錢的家伙們,將為我們最堅實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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