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青也沒過來邀功,功把司蕾氣得跺跺腳轉走了后,又開始自得其樂的啃鹿。
剛剛吵得那麼大聲,四下離得近的都聽到了。
心里各種想法的都有。
其中有人也聽到過凌嫣然在門口時的解釋,說這位凌三小姐為保清白自毀容貌……
可是誰信呢,一個姑娘家就算自毀容貌,能毀到哪里去?
下了一刀子,還能有毅力忍痛下第二刀子?
怎麼想都不可能!
想來這是將軍府放出的煙霧彈遮掩吧……
也有人在想,大庭廣眾之下這凌三小姐不好說能聯系神醫。若私底下找呢?
或者干脆求上將軍和將軍夫人,只要有凌將軍一句話,這凌三小姐還能不辦?
打定主意,上都沒說什麼。
只是目時不時瞟百里緋月一眼。
百里緋月繼續和素你來我往吃鹿,任你東西南北風,我自巋然不!
本來沒理的慕青,見沒有半尷尬,反倒是一副怡然自得的樣子,不由多看了兩眼,“你倒是臉皮夠厚的,這麼多人盯著你,你也能待下去。”
換了別的小姐,只怕早就哭三條街了吧。
百里緋月了自己的臉,恰有其事的點了點頭,“前段時間有點瘦,這段日子倒是長了點,臉皮自然也跟著厚了點,還行,再補補估計就快趕上城墻轉拐了。”
就這麼點雨,就想穿的臉皮,是太看得起了,還是太看得起們自己了?
“呵,你還真不曉得啥子恥啊。說你胖,你還上了。”
慕青還是第一次遇上百里緋月這麼說話的子,京都這些千金小姐里找不出第二個!
頓時來了興趣,“司蕾要是那麼說我,我直接揍死,難道你就一點不生氣?”
“生氣?為什麼要生氣?”百里緋月怪異的撇了慕青一眼,無所謂的搖了搖頭,“有句話說得好啊,走自己的路,讓狗去吧!我要生狗的氣,你說這是拉低了我的檔次,還是拉高了狗的檔次?”
實在抱歉,又拿狗打比方了。
那些吠的,用狗都是侮辱了狗。
“狗?!”慕青聽得目瞪口呆,楞了楞之后,頓時哈哈大笑起來,整個人笑得東倒西歪。
了笑酸的腮幫子,瞧著百里緋月道,“你這套歪理聽起來還有意思的,我慕青就喜歡你這說話的勁兒,得了!就憑你這句:走自己的路,讓狗去吧。我慕青啊,就認你這個朋友了!”
幾大步過來,在百里緋月邊下。
手臂一,就一副哥兩好的架勢,攬住了百里緋月的肩膀,囑咐道,“以后啊,誰要是欺負你,你就報我慕青的名兒,皇子王爺以下的,沒有我慕青搞不定的!”
又強調,“別以為老子是結討好你哈,老子慕青喜歡的是你這個人。和你認識不認識什麼浮屠閣的勞什子神醫沒鳥關系!”
百里緋月原本子不算熱絡,朋友?
沒想到來這春獵會能莫名其妙了個朋友。
不過,人與人之間,有時候真有一種莫名氣場。
這個慕青的子,確實喜歡。不不作,夠直爽,是個可結之人。
不會因為凌嫣然李氏之流,就把自己整得苦大仇深。
那實在太不值當,太傻!
慕青這樣的朋友好過凌嫣然那樣的親人太多!
看看先前司蕾罵時,凌嫣然那麼大面子,屁都沒放一個,暗地里還在看笑話。
盡管意外,慕青這個,也承了!
當下也不客氣,拍了拍慕青的手,挑眉回敬道,“你罩著我?慕青,話別放大了,搞不好以后,還得我罩著你!”
“你罩著我??”慕青瞪了百里緋月一眼,一點不信,“就你這弱不風的小模樣,還罩著我?吹吧你。”
百里緋月只笑了笑,也不多解釋。
人若害我一尺,我必還你一丈。
人若予我滴水,我必還你涌泉!
不管是五年前,還是現在。
只有這一點,不會變。
正在這時候,突然有一道尖細的嗓音高道,“寧公主駕到!”
眾人皆是楞了楞神,就在這愣神的檔口,一道火紅艷麗的影就漸漸從林子里出現在了眾人眼前。
紅云錦繡上,同樣火紅的狐貍皮裹了邊袖口,僅僅是脖子上有一條白的狐貍圍脖。遠遠看去,整個人如同一道燃燒的火焰般,耀眼刺目。
也許是皇家的基因確實優良,這寧公主十五六歲的樣子,長得那個明艷人,上帶著一傲氣,那氣勢,可不是一般的小戶人家養得出來的。
也只有皇宮那種地方,才能養出這樣氣質天的子。
關鍵是那張臉,簡直得——不可方!
瞬間把全場各有千秋的小姐們都比了下去。
百里緋月都多看了幾眼,不得不承認,見過的人中,還沒有如此絕的。
凌嫣然之流就算天姿國了,和這公主一比,也得抓瞎!
只是麼……
這眉目間帶著的那抹戾氣怎麼看怎麼不順眼。完全破壞了臉的。
不是個好惹的人。
最關鍵……
在大家行禮過后,寧公主直接沖凌嫣然招了招手,“嫣然,你過來。”
這就是為什麼一個寧公主完全不認識的人,能得到邀請的原因。
看樣子,這位寧公主和凌嫣然不淺。
以類聚人以群分。
百里緋月不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的的確確對這位公主不太喜歡得起來。
凌嫣然施施然過去,態度不卑不,偏偏寧公主還很吃那套!
當今圣上子嗣眾多,公主更是好幾十個。
只有這位寧公主有封號。
寵程度可見一斑。
寧公主一向眼睛長在頭頂上,眼神赤的落在百里緋月上,很普通嘛。
輕蔑的哼哧了一聲,像看見什麼礙眼的東西一樣,“嫣然,那就是你那位被山賊抓過的三姐姐?”
鼻子眼睛全的孔都在訴說的瞧不起。
凌嫣然笑道,“多謝公主答應我,讓我三姐姐也可以來長長見識。”
目若有似無的看向百里緋月。
我的好三姐姐,你可有想過,五年不見,你只能慕青那種貨的朋友,而我凌嫣然的朋友,貴為公主!還是最寵那個公主!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
特種兵兵王孟青羅解救人質時被壞人一枚炸彈給炸飛上了天。一睜眼發現自己穿在古代農女孟青蘿身上,還是拖家帶口的逃荒路上。天道巴巴是想坑死她嗎?不慌,不慌,空間在身,銀針在手。養兩個包子,還在話下?傳說中“短命鬼”燕王世子快馬加鞭追出京城,攔在孟青羅馬車面前耍賴:阿蘿,要走也要帶上我。滾!我會給阿蘿端茶捏背洗腳暖床……馬車廂內齊刷刷的伸出兩個小腦袋:幼稚!以為耍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