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鴕鳥
魏嵐想了想,舉出通俗易懂又比較正面的例子:“比如看書、畫畫,又或者比如咱們大隊上的社員,平時勞作就辛苦的,但是回到家還能出口種種花、喝喝茶,這也是一種興趣。”
芳夏立馬打手語:那我也有興趣,我養,種蘑菇呢!
養下蛋,種蘑菇賣錢。
魏嵐詞窮一陣,讚同點頭,“這也是一種興趣好。”
做自己喜歡的事,同時還能得到創收。
芳夏仿佛明白了,眼睛亮晶晶的拉過魏嵐的手輕輕拍了兩下:
——你跟朝哥兒眼界高,旁的大道理我也不曉得什麼,將來邵哥兒和晗姐兒要你們多擔待。
“這還用你說?”
院裡兩個人相視一笑,門口顧朝一手挎著大籃子,一手兜住邵哥兒的腰,拎著邵哥兒一起進了院,“在說什麼?這麼開心?”
“說你呢,一起出的門,我們都回來多久了,一直沒見著你人。”魏嵐笑道。
邵哥兒在雨裡淋了一通,上小褂子大的,半長寸頭也因打一縷縷黏在一起,炸開跟隻刺蝟一樣。
芳夏衝魏嵐抬抬下,示意跟顧朝先忙,隨後揪著邵哥兒的耳朵往屋裡去。
邵哥兒也是真的皮實,耳朵都擰紅了也不見哭一嗓子,就“哎喲哎喲”的,同時伴隨皮猴一樣的蹦躂、跺腳。
人看著又心疼,又好笑。
魏嵐無奈笑著搖頭,收回目落在顧朝上,同時嫌棄捂住鼻子往後退了一步,“幹什麼去了?這麼一的腥味?”
不是腥味,還有牲畜的膻味。
顯然不是顧朝傷所致。
顧朝把籃子放魏嵐跟前,讓看,“春香嬸把鴕鳥殺了,說家裡事兒多也不好我們過去吃飯,就割了一條讓我拿回來。”
籃子裡果真放著一隻鴕鳥大,羽用開水燙過,拔的乾乾淨淨。
骨比魏嵐胳膊還,中最的地方直徑莫約30——35cm,切口的澤和紋理和牛相似。
這麼大的一條,顧、顧朝兩家合在一起,連接吃三天都不一定能吃挖。
魏嵐桃花眸愕然瞪大,後知後覺問道:“這、這個鴕鳥得兩米高吧?春香嬸一米……春香嬸怎殺的?”
黃春香高一米六出頭,現在年紀大了,骨骼收,估計只有一米五左右了,是怎麼夠著那兩米多高的鴕鳥頭的?
“我殺的。”顧朝提著籃子往後院去,魏嵐小跑跟在他後頭,“一會兒春香嬸一會兒又是你的,到底怎麼回事?”
“回來路上遇上春香嬸了,喊我過去我就去了。進院時鴕鳥已經用繩子拴住了脖子。”顧朝淡淡道,“斌哥常年不在家,老兩口嫌棄歸嫌棄,其實還是想養著做個念想。但是這畜生玩意兒大了,禍害人就不能留了。”
黃春香和顧三德雖不算多老,但馬上也是要進五十歲的人了,被鴕鳥這樣頂一下、懟一下的,能遭得住幾回?
殺了也好。
就是老兩口自己一方面下不去手,一方便是真的乾不過鴕鳥,這才把顧朝喊過去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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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書中大反派那早夭的女兒怎麼辦?人家反派有權有勢,她家老爹還在土里刨食。沒崛起的反派就是這麼苦逼。好在如今老爹沒黑化,還是個女兒奴!簡怡安覺得自己還能茍一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