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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家宿主又作妖了》 第54章 七十年代悲慘人物五十四

其實程春丫並不是做生意的料,隻是趕在了好時候,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所以想為什麽首富是不可能的,但為包租婆還是沒問題的。

    在四十歲的時候,程春丫就為了實打實的包租婆。

    至於原卓遠,原卓遠在大學的時候因為優秀的為了一名黨員。x33xs.

    而在後來畢業後,也選擇了從政。

    這隻能說趕在好時候啊!

    不然像原卓遠這種沒有後臺,沒有基的農村人想通過讀書從政,那簡直就是個笑話。

    在原卓遠四十五歲的時候,被調回老家的縣裏為一名縣長,立誌要為老家貧致富。

    當然,原卓遠的能力還是不錯的,在他的帶領之下,老家這個地方的日子確實一年比一年好。

    而也是在原卓遠五十二歲的時候,原洪濤找上門了。

    要說原洪濤這個人還真是有點腦子。

    趁改革開放之風,就離開了農村下海經商。

    現在的他經常出現在各種新聞報道的,畢竟一個功的商人總是免不了為被采訪的對象。

    原洪濤這次找上門來,主要還是為了兩個孩子。

    現在早就跟以前不一樣了,所以他當然想認回兩個兒子,不然他打拚下來的家業難道要便宜給別人。

    沒錯,原洪濤沒有再結婚,因為始終忘不了程春丫的原因,再加上和穆思敏結婚那幾年簡直就是在罪,所以就懶得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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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他和穆思敏的兒。

    雖然也疼兒,但他們這輩人那種固的思想,自然認為家業得留給兒子。

    兒再怎麽疼,始終是要嫁人的,多陪點嫁妝就不錯了,怎麽可能把家業留給兒。

    對於原洪濤的再次出現,這次原卓遠和程春丫沒有瞞著兩個孩子。

    畢竟兩個孩子現在也都已經結婚生子了,有些事應該讓兩個孩子自己去做主,他們不能再替兩個孩子做主什麽。

    當然如果可以的話,原卓遠和程春丫自然不想讓兩個孩子知道他們的世。

    可他們也清楚,現在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時候了,他們要是不同意讓原洪濤見兩個孩子,原洪濤自然會獨自去找兩個孩子。

    所以還能怎麽著?以其被,還不如主告訴兩個孩子的世。

    孝俊和孝銘從小就是聰明的孩子,孝俊長大後在部隊當空軍,後來更是娶了首長的兒,可以說前程似錦,隻要不出什麽意外的話,以後的就自然是耀眼的。

    至於孝銘,也不知道是不是傳了原洪濤,倒是個生意的料。

    大學畢業之後和同學開了間外貿公司,現在已經是有好幾億價的人。

    雖然肯定是比不上原洪濤現在的就,但別忘了,孝銘還年輕呢?

    所以這以後的事誰說得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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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忽然出現的親爹,孝俊和孝銘當然是接不了的。

    不過到底已經是年人了,而且也都已經當爹了,因此就算接不了,倒也沒有失控就是了。

    當然,想讓他們接原洪濤這個親生父親肯定是不可能的。

    他們心裏隻有一個爹,那就是原卓遠。

    因此兄弟倆決定不認原洪濤,最多隻能把他當隔代堂叔走

    至於原洪濤的家業,兄弟倆也是一點想法都沒有。

    既然不認親爹,那自然就不可能接巨額的家產。

    原洪濤說不傷心那是不可能的,不過他也能理解就是了。

    同時還很高興,畢竟這要是兩個兒子因為他的家業一下就接他這個親生父親,那足以證明品有問題。

    原卓遠和程春丫把兩個孩子教育得很好,原洪濤由衷的激他們。

    當然,他是不可能就這樣放棄的。

    兩個兒子不認他這個親生父親沒關係,但卻不能不繼承他的家業。

    反正他子骨還行著呢,有的是時間讓兩個兒子改變主意。

    穆思敏這輩子可以說很失敗。

    看著電視裏采訪原洪濤的新聞,怎麽想也想不明白,為什麽穆思敏會敗給他原洪濤。

    明明是個大學生,起點比原洪濤不知道高多,可為什麽原洪濤能為一個功的商人,而卻做什麽虧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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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在改革開放之後穆思敏看著別人一個一個富起來,就忍不住辭職下海經商。

    可別人生意隨便做就能賺錢,而卻是做什麽虧什麽,直到現在老了,連個房子都沒有,隻能租房子住,而且還是最差的那種房子。

    要說穆思敏當年和原洪濤離婚後,難道就沒再結婚嗎?

    當然有,而且還結了兩次婚。

    第一次結婚的對象家裏都是一家子知識分子,而對方也沒有嫌棄結過婚。

    在沒有改革開放之前,對於那樁婚事穆思敏是很滿意的,畢竟在以前那樣的年代,一家子知識分子吃工糧的,那條件可是頂頂好的。

    但隨著改革開放之後,局勢就變了個樣。

    人們不再羨慕吃工糧的了,反而羨慕暴富起來的人。

    所以在穆思敏辭職下海經商賠了兩次錢之後,那個男人就提出跟離婚。

    離婚就離婚吧!反正那時候還年輕,而且當時也已經瞧不上那個男人。

    離婚之後,穆思敏很快就又找了個暴發戶結婚。

    當然是二婚的,是先當小三上位功的。

    可是也不知道為什麽,還是做什麽虧什麽?

    特別是第二任丈夫離婚和結婚後,生意就怎做怎麽不順,沒幾年時間就賠了個

    然後就被家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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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方覺得就是因為娶了這麽個掃把星,所以才破產的。

    被家暴,穆思敏當然是不能忍的。

    所以又離婚了。

    而這時候也已經四十歲了,想再找個條件都過得去的男人結婚本就不可能。

    而再讓去朝九晚五上班拿那點死工資,自然也是不願意。

    因此選擇了給人做二

    畢竟保養的還算不錯,有些男人就好這種徐娘半老,風韻猶存的人。

    如果沒繼續折騰,在給人做二那些年把錢都給存下來,那晚年自然不會過得太差。

    可不知道怎麽回事,對於生意好像進了魔障,越虧錢,就越發的想折騰。

    所以等到老了,再也沒有男人願意在上花錢,而上也一點積蓄都沒存下。

    要說穆思敏難道就沒想過去找原洪濤嗎?

    畢竟他們之間還有一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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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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