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見人炸的模樣,玩心更是重,緩緩開口,像是允諾一般,“行,那你發吧。”
“懶得理你,別耽誤我工作,該干啥干啥去。”秦婳真是覺得自己腦子有泡,才這里和他浪費口舌。
秦婳往公司大門走去,司承琛依舊步步跟。
能聽見后面緩慢的腳步聲。
沒走幾步,秦婳忽然停了下來,轉過來,秀眉擰了一下,“怎麼?還不回去麼?司日程繁忙的人,在我這里未免浪費了太多時間吧。”
“我的外套在你辦公室。”司承琛見氣鼓鼓的模樣,倒是沒有毫的厭煩,反倒是心中覺得有幾分可。
這話一出,秦婳愣了幾秒,這才注意到司承琛確實是只穿著白襯衫,就連那領帶也在辦公室。
就是一個奇怪的狗男人。
來人家公司談合作,好端端的為什麼要外套?
秦婳沒吭聲,看了他一眼,又轉繼續向公司走去,和剛忙完的莫如風以及胡雅瑟撞了個正著。
莫如風一見二人這微妙的氣氛,本控制不住自己這去調侃,“喲,夫婦倆吵架了啊?阿琛,你大男人一個,在外面怎麼一點不給媳婦面子?”
“我勸你閉。”胡雅瑟在一側,默默拉開了和莫如風的距離,友善地提醒了一句。
但是顯然莫如風毫不在意,“沒事,別擔心。”
“阿琛,你這胳膊傷還沒養好,就那麼著急過來,就那麼擔心我們秦總啊。”莫如風掃了一眼依舊他包扎著的胳膊。
聞言,秦婳也才跟著看了看,今天都險些忽略司承琛的傷了,整走路倒是沒什麼問題了,但人的氣神還是不如之前。
至于胳膊那一塊,傷口愈合需要時間,估著還要幾天。
司承琛一記冷冽的眼神丟了過去,“當時不要讓你過來做游戲,應該送你去說口秀,那麼說,想想別人不聽。”
“噗—”
胡雅瑟不是有意的,實在是司承琛這反懟的話太殺傷力。
“看來你項目應該是做的不錯,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時間去心別人的事,既然如此,下午就開始第一階段的匯報吧。”
莫如風張了,生生忍了回去,他輸了,又一次輸了,“別別別,你就當我什麼都沒說過,我就是多了,我們吃飯去了,什麼也沒看見,什麼也沒說過。”
他手拉住了胡雅瑟的手腕,見人憋著笑意,哼了兩聲,“看見我被懟,你就那麼開心?幸災樂禍的白眼狼,平常對你的好都去哪里了?”
“我剛剛可是勸過你了,讓你閉,你非要往槍口上撞,這誰能攔得了你?被罵了,心里痛快了?”胡雅瑟才不背這口大鍋。
莫如風的手依舊攥著的手腕,迎面上項目組買咖啡的小伙伴,對著二人這一幕長長的喲了一聲。
見狀,胡雅瑟才意識到兩個人的作,出了手腕,很別扭的轉移了話題,“這會食堂估計也沒什麼了,去外面吃吧。”
“雅瑟,我……”
“莫總,什麼都不要說,我們現在這樣就好的。”胡雅瑟見他言又止,微微一笑,寬道。
下心中的漣漪,默了片刻,“要是再不去吃飯,待會回去真的很晚了,而且這勁很多餐廳中午都休息的,同為打工人,就別辛苦人家休息時間忙了。”
莫如風什麼都沒有再說,跟著胡雅瑟走了約莫十分鐘,來到了一家餐廳。
“這小店跟我們以前高中門口那家很相似。”剛進去,莫如風就有種特別的悉,看著環境看著布置,記憶飄到遙遠的從前。
胡雅瑟眸子亮了一下,會心一笑,“如果我說就是那個老板開的店,你會相信嗎?”
“什麼?!真的嗎?”莫如風松懈又漫不經風的臉龐上著淡淡的驚訝,“但那個老板年紀已經很大了。”
“老板年紀很大,難道就不能有孩子嗎?這家店風格跟之前那家店一樣,但是如果細看的話,有很多細節不一樣,難為你了,記不好的人竟然還記得這個。”胡雅瑟垂眸笑了笑。
莫如風環顧了一圈四周,角漾起弧度,姿態懶散地向后靠在椅子上,“哪里都可以忘記,唯獨那家店不行。”
“如果不是那家店,我不會認識你,我們還是陌生人。”他眼瞼耷拉著,眸中帶著難以描述的緒,就這麼看著。
胡雅瑟不可置否地點了頭,“確實,你說以前我們生活軌跡幾近一樣,怎麼會就一次也沒有到過呢?”
他手支著下,側著腦袋看著,眼中噙著懶散的笑意,“是啊,你就是在我們家斜對門,我竟一次也沒看見過。”
“由此可見,高中的我一心只讀圣賢書,兩耳不聞窗外事。”他蓄意加重了音節,讓瞬間明白了他的潛臺詞。
胡雅瑟依舊是笑著,但眸中卻平白多了幾分苦楚,“如果當初不是甜甜,我們也不會認識,如果還活著……現在是不是也已經實現了夢想,為閃閃發的大明星了?”
“甜甜已經走了十二年了,雅瑟,你還準備一直活在痛苦的回憶里嗎?”莫如風臉上懶散的笑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鮮一見的嚴肅。
胡雅瑟眼眶不控地紅了起來,眼角甚至可以看到的淚,“阿莫,我們難道就要因為走了太久,就把曾經的事忘嗎?”
“如果我們忘了,那所有的一切就可以當做沒有發生過嗎?甜甜,死在了最幸福的時候。”胡雅瑟微微一閉眼,淚水順著臉頰落了下來。
莫如風聽到了那久違的稱呼,阿莫,心中慨萬千。
那萬千的緒都在胡雅瑟的淚中化為烏有,那一瞬間他慌了神,拿著紙坐到了邊,手足無措地替著眼淚。
“好了,都怪我,是我說太多了,不哭了。”莫如風著的腦袋,“不哭了,我不說了,什麼都不說了。”
然而這安讓哭得愈發厲害,好似所有委屈都在此刻傾瀉而出。
莫如風眼底泛紅,深呼吸一口氣,最終將擁懷中,下抵著的腦袋,溫道,“我在呢,我在呢。”
這段婚姻,長晴認為除了宋楚頤不愛自己外,其實也挺好的。 好處一:老公是個醫生,平時沒事包治百病,醫藥費也省了。 好處二:醫生愛乾淨,家裡老公隨時整理的干乾淨淨。 好處三:每到月底錢包扁扁的她老公總是會偷偷塞厚厚的一疊人民幣進去。 好處四:再也不用擔心微信紅包裡沒錢了。 太多太多的好處長晴兩隻手都數不過來。 ……。 婚後,某天晚上,長晴寶寶鬱悶的看著宋醫生:“老公,你幹嘛對我那麼好,你又不愛我”。 宋醫生自顧自的看醫書,懶得搭理她,老婆太蠢萌太二有時也很頭疼。
一場代嫁,她嫁給了患有腿疾卻權勢滔天的男人。“我夜莫深不會要一個帶著野種的女人。”本以為是一場交易婚姻,誰知她竟丟了心,兜兜轉轉,她傷心離開。多年後,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小正太一巴掌拍在夜莫深的腦袋上。“混蛋爹地,你說誰是野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