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棠把準備好的計劃書遞給岳應淮,笑著看他:“岳總,希能和您有合作的機會。”
岳應淮被這公事公辦的態度惹笑,接過計劃書,隨意翻看幾眼,不由意外:“還不錯,比我預想的好。”
他沒想到沈棠真會做這些,本以為在明輝集團,主要是清理公司部的問題。
“難不岳總認為是我個花瓶?”盡管大學期間學的不是這些,但學習能力強,這種簡單的計劃書,只需要稍作學習,很快就能學會。
更何況,從小跟在沈國棟邊,耳濡目染,多也比常人懂得多。
岳應淮搖頭,說不是:“在我眼里,你一直都很厲害。”
沈棠干咳一聲,自己夸是一回事,別人夸,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合作沒什麼問題,岳氏來林城本就有計劃找本地企業一起合作,明輝集團是很不錯的選擇。”岳應淮把計劃書放到一旁,沒什麼意見。
別說沈棠今天是帶著計劃書來找他談合作,就算什麼都不帶,這合作他也是打算給的。
大概是他答應的過于爽快,沈棠有些不適應,“岳總,事關公司,還是要公私分明才行。”
在看來,岳應淮都沒仔細研究給的計劃書,只是憑著他們認識的關系就同意合作,這會不會太草率了些?
雖然被岳家發配到林城,但也不能如此自暴自棄吧。
“你覺得我是因為私人原因才選擇答應合作?”岳應淮角微揚,那雙好看的丹眼就那樣直勾勾看著沈棠,等待的回答。
沈棠被他那樣看著,有些尷尬,“我是覺得你該仔細看看。”
“我相信你的能力。”岳應淮說。
他把話都說到這份上,沈棠覺得自己要是還推三阻四,反倒是顯得有問題。
“好,那……合作愉快。”朝岳應淮出手,帶著微笑。
不管如何,這次還是很謝岳應淮,雖說明輝集團是林城龍頭老大,選擇和合作好像也說得過去。
但其實沈棠心里很清楚,只要岳氏愿意,他可以和任何一家公司合作,依著他們的實力來看,其實并不需要合作方有多強的實力。
更或者,他們要是愿意,甚至可以花心思推出新的公司取代明輝集團為林城龍頭。
所幸,是先認識了岳應淮,占得先機。
握著白皙的小手,岳應淮心頭泛起漣漪,“合作愉快。”
夏南
霜端著咖啡進來的時候,他們的合作已經談完,岳應淮吩咐去準備合同。
“岳總,林城還有幾家公司老總也想見您,您看……”夏南霜沒有急著去準備合同,皺著眉,顯然不太贊同岳應淮就這麼把合作給沈棠。
雖說沈棠是明輝集團的人,但其他公司人家都是老總直接來談,明輝集團就讓沈棠這麼一個小員工來,這是看不起誰呢?
更何況,不覺得與明輝集團合作是個好的選擇。
岳應淮看一眼,淡淡道:“都推掉,告訴他們,岳氏已經選擇和明輝集團合作。”
“可是……”
“嗯?”岳應淮蹙眉,帶著不悅:“你對我的決定有意見?”
夏南霜抿,好久之后才說:“沒有,我去準備合同。”
轉離開,在兩人看不到的地方咬下,眼中的怒意幾乎快要溢出來。
之前只覺得岳應淮可能是對沈棠一時興起,可現在看,他分明已經上了心。
跟在岳應淮邊這麼多年,這個男人給的印象永遠都是高冷不近人,就連岳家旁支想找他走點關系那都是不可能的。
但現在,一個沈棠就讓他徹底打破自己的原則。
夏南霜不敢想,他要是真和沈棠在一起,以后還會為做多打破原則的事。
會毀了他。
這是此刻夏南霜心里冒出的第一想法。
簽字拿到合同之后,沈棠心極好。
杜總監,你做好從明輝集團走人的準備了嗎?
“中午一起吃飯?”岳應淮看出的高興,莫名的,心也跟著好起來。
沈棠點頭,說:“很高興能和岳氏集團達合作,中午我請。”
“本就該你請,你忘了,你要請我吃三天飯。”上次爬山,沈棠輸給他。
他這麼一說,沈棠也想起了,頓時有些不好意思:“抱歉,最近太忙,都忘了這回事。”
“沒關系,我會記著。”岳應淮輕笑,好不容易贏來和沈棠吃飯的機會,他自然不會忘。
沈棠愣住,隨即無奈笑笑:“好,那岳總可以隨時提醒我。”
“我岳應淮吧。”總是岳總岳總的,聽的他們好像很生疏一樣。
沈棠干笑,可沒忘記岳應淮是客戶,人家跟他客氣幾句,還不至于真的忘了份,“岳先生。”
岳應淮無奈,也好,總好過岳總。
從公司出來,岳
應淮帶著沈棠去公司附近的一家中餐廳吃飯。
后,夏南霜冒出來,死死盯著兩人的背影。
猶豫片刻,掏出手機撥出一個電話,“喂,薛小姐呀,有件事不知道該不該和你說……”
……
沈棠拿著合同回到銷售部的時候,所有人都翹首以盼。
他們是發自心希沈棠能夠把杜坤弄下臺,畢竟他這個總監當的可謂是讓所有人都不太服氣。
杜坤自己沒什麼能力,平時還喜歡罵他們,幾乎銷售部每個員工都對他有怨氣。
“了嗎?”一進辦公室,婁曼歌就急忙起詢問。
沈棠點頭,隨即就見激的比了個耶,要不是顧慮到杜坤還在,怕是恨不得直接大喊慶祝。
拿著合同敲響杜坤辦公室門,沈棠走了進去,“杜總監,和岳氏的合作我已經拿下。”
把合同遞過去,挑眉看著杜坤。
杜坤也沒看合同,只是淡淡掃了眼,哦了聲,“很好,下次繼續努力。”
沈棠:“??”
“杜總監是準備裝傻嗎?”沈棠不太高興,非要讓把話說的那麼明白?
杜坤放下手中的筆,抬眸看,譏誚般說道:“裝傻?我有必要裝傻嗎?你不會真以為打個賭就能讓我從明輝集團離職吧?”
五年前一夜荒唐改變了孟千歌的人生。五年後,她強勢歸來,年僅二十幾歲的歲的她已經是一個小正太的媽媽了。她怎麼也沒想到,她會遇上五年前那個男人。並且,還被他堵在了牆角。「偷了我的種還帶球跑?」「看來不寵的你好看你是不會長記性了。」
結婚三年言,他從不碰她!像是極其厭惡。殊不知,她有問題時,他處理;她受委屈時,他替她討回來;可唯獨當她傷心的時候,他不敢說話。 她命懸一線時,言景祗卻忽然出現,厲聲質問:“你用盡手段留在我身邊,如今想走就走?你的心真狠。你死了,我也不獨活。”
父母雙亡,知眠孤單長大,直到她遇到一個狂妄不羈的少年,成爲她生命中唯一的光。 她被他領回家,和他戀愛,一腔愛意卻只換來他對狐朋狗友說:“養只貓挺好玩兒的。” 那晚暴雨夜裏,她拖着行李箱離開。 她剛走時,朋友問起,男生只滿不在意:“鬧脾氣而已,過幾天就回來了。” 沒想到,她一走就再也沒回來。 - 段灼,某類生存競技運動某隊隊長,所有人都知道他右手手腕口上有個刺着“ZM”二字的紋身。 有朋友問這有什麼特殊含義嗎,他沉默後,自嘲一笑: “我最愛的。” “但弄丟了。” 直到有人看到他出現在知眠的漫畫展上,大家恍然大悟,然而問起知眠,對方只是淡笑:“我不認識段先生,ZM可能是他養的一隻貓呢。” 晚上,段灼把知眠困在車旁,他眼底血點赤深,試圖拉住她:“九兒,跟我回家。” 知眠往後退了步,看着他,神色平淡:“我早就沒有家了。” - 段灼領隊拿到世界冠軍後,幾天後記者就拍到商場裏,他牽着個烏髮紅脣的姑娘。 女生咬了口冰淇淋,他吻上她的脣,冷厲的五官卻滿了溫柔寵溺。 當晚,熱搜爆炸,段灼換了條置頂微博: “這輩子我吻過的,一個是槍,一個是你。前者是夢想,而你是信仰。@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