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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閻王好惹,小鬼難纏
待人走了之後,小張也是連忙從椅子上站起來。【,無錯章節閱讀】
「爸爸!」
「爸爸?」一旁的姜易晨呆住了,看著比蕭揚還大幾歲的小張,陷了深深的思考。
蕭揚也是滿臉尷尬……
你這……
「我蕭揚就好了……」蕭揚了太,只覺得腦殼疼。
而姜易晨也是驚詫的看向蕭揚。
眼神中好似在說:你還有這癖好?
還沒等蕭揚說話,小張也連忙解釋道:「那個,蕭先生是我的甲方爸爸,一不小心錯了!」
「呵呵……」蕭揚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好了,你買了樓下那輛車了?」姜易晨此時探過頭來問道。
「對。」蕭揚點了點頭。
「兩千萬啊!」姜易晨吹噓了下。
不過想想蕭揚家裡的那些酒,這兩千萬,好像也不算什麼。
再說了,方家的債還沒拿回來呢,那可還有兩個億。
「對了,四叔,你也來買車?」
「看看而已,家裡又不缺車,剛在外邊看到你,還以為是眼花了,特意來看看,沒想到還真是你。」姜易晨笑了笑。
「對了,方家的事還沒跟你說呢,他們那邊松的很快,賠償金是兩個億,就等你鬆口了。」
「這麼快?」蕭揚有些驚訝。
自己卡里還有將近兩個億呢,現在還有兩個億!
這錢來的未免也太快了吧!
「人家大業大,主要是怕對幸福小區的聲譽不好。」姜易晨笑了笑。
事實也正是如此,幸福小區的別墅,都是幾千萬上億的,對他們來說好像確實也不算什麼。
要是影響整,或者是整個方氏集團,可能虧的就不止是兩個億那麼簡單了。
方家有的是人會算帳,倒並沒有在這裡面做什麼文章。
「那我空去辦一下吧!」蕭揚此刻也是慨萬千,這放幾個月,不,就是幾天前,那都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啊!
閒聊了已匯,車子的事也辦好了,不過並不是直接就能開走,還需要等到明天才能提車。
蕭揚也並不著急,跟姜易晨打了個招呼便離開了。
話分兩頭……
某醫院。
此刻,方敬揚半躺在病床上,後是好幾層枕頭枕著,肚子上還纏著厚厚的紗布。
他翻了翻手上的資料,臉已經漸漸沉了下來。
「你們就查出就這個?」
「這……」一旁穿著黑服的男人愣了一下,很快又低下頭。
「這是蕭揚從小到大的所有資料,我們都驗證過了,真實沒有任何問題!」
「一個飯店廚子的兒子?」方敬揚瞇著眼睛。
「你他媽的在逗我?」
「這……大爺,我們真的……」
話音未落,所有資料一腦的全部砸在黑人上。
「你告訴我,一個窮人,不應該說是一個連看病都沒錢,上大學還要借錢的家庭,把我給了,把我弟弟給打了?」
他冷笑了聲,眼中滿是不可置信。
「我們確實查過了,他父親長期臥病在床,母親也只是一個工人,而且他從高中開始……」
「開你媽!」
方敬揚直接打斷了黑人的話。
「你覺得這麼一個人,買得起幸福小區的別墅,買得起八二年的拉菲?」
方敬揚怒不可歇道。
事實上,他把整個資料也看完了,不得不說,資料上沒有任何。
蕭揚從小到大的履歷,全部都在這些資料里。
包括老師的評價,甚至是朋友親人背後的議論,巨細無比。
可這讓他怎麼相信。
又怎麼可能相信。
「這其中一定有不可告人的!」
方敬揚皺了皺眉頭。
如果資料是真的,那麼只有一個原因。
蕭揚的真正家世,可能比他還要恐怖許多,有些事普通人不知道,但他方敬揚,還是略知一二的。
能把一個人的履歷掩蓋的天無,這就是方家自己,也很難做到。
除非他的家世……
方敬揚往深想去。
片刻又搖了搖頭。
華國,只有一個蕭家,但不可能是蕭揚的家! (5,0);
一個泥子,怎麼可能跟那樣的家族相提並論。
許是方才太過於生氣,此刻,方敬揚覺腹部又傳來陣陣疼痛。
「蕭揚!」
「才不管你是誰,我一定要你,這筆帳,我一定要跟你算清楚了!」
……
忽然,病房外面。
一個中年男子闖了進來。
「爸,你怎麼回來了?」方敬揚有些驚愕。
父親不是去國外了嗎,怎麼回來了!
「我怎麼不能回來?」方震冷哼一聲。
「我再不回來,我的兩個兒子都快被人打死了!」
他看向另一邊,只見方敬遠在一旁的病房上酣睡。
「事我都知道了,蕭揚,一個普通人,把你們算計了這樣!」方震搖了搖頭,有些恨鐵不鋼的樣子。
方敬揚顯然還是有些害怕自己的父親,當下連忙解釋道:「爸,他可能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哦?」方震有些驚訝,事實上,他也看過了蕭揚的資料。
「你能想到這些,也不枉我把公司給你這麼久。」方震長吁一口氣。
是啊,普通人!
普通人怎麼可能搭得上姜家這艘船,他姜家,可不是什麼好人家,能讓姜老四摻和進去,顯然姜易鳴並不打算讓方姜兩家正常聯姻啊!
「姜家是什麼態度,為什麼派個姜老四摻和進來?」此刻,方震眉頭輕皺。
這是他最疑的一個問題。
難不姜家上了什麼大船不!
可明明方姜兩家都要聯姻了,他又怎麼會上別的船?
想不通,實在費解!
方震瞥了一眼散落在地的資料,撿起一張看了一眼。
「星揚自助食店?」
說著,遞給一旁的書。
書接了過去,掃了一眼,便知道方震的意思,轉便退了出去。
「不管是誰,都別想打我方家的主意。」
方震冷哼一聲。
既然不知道蕭揚的底細,倒不如試探試探。
看看他這葫蘆里,賣的究竟是什麼藥。
這世道,有一句話方震覺得很有道理。
那就是閻王好惹,小鬼難纏。
放出點小鬼,即便是傷不到對方的筋骨,也能好好的噁心一下。
總不能讓人平白無故的欺負到方家頭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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