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止對社長做過分的事
三月的夕落在校道上,把兩人的影子拉長。
宋嘉木跑到面前,張開手擋住的去路。
“你幹嘛啦!”
雲疏淺用生氣的口吻說話,只是眉目裡的開心和小得意卻毫掩蓋不住,這討厭鬼還想釣魚呢,也不看看誰才是魚。
“這樣,咱們來做個換,你告訴我你寫的是什麼書,然後我也告訴你我寫的是什麼書。”
“唔……”
雲疏淺也停下腳步,大眼睛滴溜溜地轉了轉。
“你確定?”這樣問。
“……”
宋嘉木意識到了危險,連忙給這樣的換施加附加條件:“不可以瞞,不可以逃跑,每人流換一個字。”
“那你先說兩個字,我再考慮考慮。”雲疏淺也沒答應。
宋嘉木琢磨一下,還好自己的書名夠長,倒也不吃虧。
“《師妹……》,怎麼樣,夠有誠意了吧!”
“嗯嗯。”
雲疏淺忽然捂笑起來:“是聽這兩個字,就已經很恥了!師妹喔,宋嘉木同學,我懂了,我明白了,再見!”
說完化小泥鰍,憑借個子矮的優勢,咻地一下從他的咯吱窩底下鑽了過去,笑著跑開了。
吃了虧的宋嘉木哪肯罷休,追上去逮住,撓。
比起不就掐著他腰間擰上幾圈,撓這種懲罰可真是太紳士了。
雲疏淺笑得上氣不接下氣,不知為何,看到他吃癟的時候,就心舒暢。
即便被懲罰也沒關系。
傻瓜才跟他做書名換,知道他就是紙筆,寫的什麼書自然也知道,要是也把書告訴他,豈不是就跟大聲說‘我就是宅呆啦’沒什麼兩樣。
大概是笑得太用力,拍打他的小手也漸漸沒了多力氣,俏臉通紅,呼吸跟心跳都不平靜。
鬧著鬧著,兩人都回過神來,一言不發地拉開了距離。
相互用余瞄一下對方,也不知道各自在想什麼。
還是宋嘉木先打破了某種怪異的氛圍:“切,不說就算了,我也不是很想知道。”
“我想起了烏吃葡萄的故事。”
“難道狐貍跟兔子賽跑去了?”
“請不要把自己比喻可聰明的狐貍。”
“難道烏不可?”
宋嘉木不服氣,明明烏也很可好嗎。
雲疏淺哼一聲,抱著懷裡的宣傳單繼續走。
可真是個討厭鬼,難道就不知道男之間要避嫌麼,哪有這樣子撓人家孩子的?
不過他似乎也只會對這樣,畢竟從小到大,還真沒看過他有對別的孩子這樣過分……
而偏偏,自己似乎覺得還正常的?
畢竟如果不是宋嘉木的話,也完全接不了有男生對自己這樣鬧……
再延開來想一想,假如看見宋嘉木這樣‘欺負’別的孩子,心裡肯定會不舒服,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不舒服先不管,總之必會跟李阿姨告狀。
“我決定了!”冷不防地冒出這句話來。
“要告訴我書名了?”一旁的宋嘉木又神起來。
“……你不要執著這種事好不好?宋嘉木同學,你也不笨,請多把腦筋用在正確的地方!”
“我倒是覺得你有按照自己喜好定義別人的壞習慣。”
“難道我說的不對嗎?你要是多用功一點,績起碼還能提高一大截吧?”
“雲疏淺,你說話越來越像我媽了……”
這也是宋嘉木與不對付的地方,總是莫名其妙地把自己當他的什麼人,然後用某種教訓的語氣跟他說話,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倆有娃娃親呢。
雲疏淺沒有接他的話,繼續說著自己決定好的事:
“首先,是立社團還是不夠的,社團就要有社規,第一條就是止對社長做出過分的事。”
“……這是哪門子的社規,你確定要寫到社團綱領上去?”
“當然不會,這是專門給你定的,你自己知道就好了。”
宋嘉木言又止,止言又,請問社團霸凌,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第二條,為保證社員間的私,除社員主告知作品外,任何人不得打探別人的作品。”
“……”
好吧,這一條還是正確的,尤其對招新這件事來說,否則可能有不想要加社團,但是卻礙於作品不方便的人而卻步。
“我有問題。”
“作為普通社員,你暫時還沒有參與製訂社規的權力。”
“……我就想問問,第一條裡關於‘止對社長做出過分的事’,什麼樣的事才過分的事?”
“比如撓社長、頂撞社長。”
“那你不也掐我了?”
“請注意措辭!我那是正當防衛!”
“我要申請民主仲裁。”
“你確定?”
雲疏淺忽地放松下來,好似勝券在握一樣,點了點頭道:“那我便請李阿姨來判定一下這算不算過分的事吧……”
“……我態度有問題。”
宋嘉木連忙認慫,開玩笑,真跑到老媽那去告狀,還有他好果子吃?
老媽對那麼好,以至於宋嘉木一度懷疑才是親生的,兩家人抱錯了孩子。
弄好了宣傳單,雲疏淺又帶著宋嘉木去了一趟校會活管部,從那裡借了一頂帳篷出來。
沒有其他男生幫忙,搬帳篷的苦差事自然落到宋嘉木的頭上了。
好在雲疏淺也沒空著手,只是加起來才多力氣啊。
倒也不是完全沒作用,宋嘉木時不時回頭看看,便從悲憤中獲取到了力量,呼哧呼哧地把帳篷搬到指定地點去了。
“就這兒吧,雖然位置差了點,但也算有個據點了。”
“不行了,我要休息一下……”
宋嘉木坐在石墩上,額頭也冒汗了,這破帳篷還重,四十多斤。
回頭看看,雲疏淺正從包包裡掏著什麼,然後走過來攤開掌心——
“喏,請你吃糖。”
看來社長也不是完全沒良心……
宋嘉木去接手心裡的糖,包裝看起來還眼……
“……雲疏淺,你就請我吃我給你的糖?”
真是廁所裡跳高,過糞了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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