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樣呀,陳弟弟,你的投資完了嗎?”
陳臉上出笑容:“當然了,林蕓姐。”
“那晚上,我請你吃飯!神霄大酒樓,不見不散哦。”
林蕓發出邀請。
“好啊!晚上見。”
陳也答應下來。
他們兩人的相十分不錯。
不過,陳知道。
想要追到這林蕓,其實也沒那麽簡單。
在原著中,林蕓雖然一直都很喜歡陳。
可...終究是因為,陳沒有和林蕓在一起。
才沒到力。
如果書中的反派陳回頭找林蕓。
那麽,林家的人,自然會手。
而現在,陳要選擇林蕓,肯定得有其他手段才行。
反派林蕓很香,反派的家人,則沒那麽簡單就能糊弄。
不過,對陳來講。
有一個好,那就是,林蕓在林家的地位是很高的。
所以,隻要堅持。
那陳哪怕是個窮苦小子。
林家也會答應。
但陳自然不希,讓林蕓到為難。
沒必要。
既然知道了劇,那肯定得有所作為。
加上,陳一開始想的是。
不和男主糾纏,自己安心當好富家爺就夠了。
可後來發生的一些事讓陳明白。
命運這種東西。
是沒那麽簡單能逃過的。
陳和葉楓,必定是要有糾葛的。
所以...隻能努力應付了。
陳這邊做的事,自然瞞不過家裏。
陳天河與柳依依都知道了,陳的那些行徑。
但,他們並沒有說什麽。
尤其是當他們得知,這陳買房投資的錢裏麵。
有五千萬,是來自林蕓的。
這老兩口別提有多高興了。
“唉呀媽呀,我這乖兒子終於是開竅了!這才對嘛,那林蕓,才和咱們家門當戶對啊!那夏清月,本就不配。”
“太好了,太好了!要是小能和林蕓那妮子在一起,我可太開心了。”
陳天河與柳依依都覺得。
那絕對是陳最完的結局了。
要不然,如果真娶的是那夏清月。
陳天河認為,自己家兒子,以後可有罪呢。
而夏清月那邊。
雖然經曆了一些事。
不過還是無法相信,陳真的就放棄了。
且讓夏清月在意的是。
這陳,哪怕是讓滾。
也沒有再說,要和互刪好友什麽的。
因此,這讓夏清月,反而是產生了幻想。
覺得,陳肯定還是對留有舊。
要是真遇到什麽難事。
陳必然會出手相助。
“他那麽我,難道還能看著我出事不?”
夏清月傲的以為。
陳不會那麽無。
之前,隻不過因為是王晴的事罷了。
夏清月現在想想。
王晴先前對陳,確實過分的。
那因為王晴,陳連自己的麵子也不給。
好像,也正常啊?
這樣一思索,夏清月就平衡許多。
覺得,自己還能命令陳。
隻是...要付出更多一些就是了。
“嗯,我不能再對陳那麽冷漠了,也許...我也應該主和他說早安?”
夏清月的思想,有些轉變。
還沒能從陳放棄的這個事實中。
反應過來。
夏清月依舊認為,在陳那裏,是特殊的。
葉楓也覺得,他這個男主,肯定能崛起。
有係統在手,不能崛起。
那自己豈不是跟廢一樣了?
開什麽玩笑。
但這些,陳都不在乎了。
他也知曉,男主的崛起之路。
還不止這些。
陳要把它們全部堵死。
購買雲城的爛尾房,和陳若雪一起研發小遊戲。
不過是其中幾條路線罷了。
剩餘的還有,比如:
花錢租下某個酒吧一個月,並將這個月盈利的錢,都收自己囊中,賺個差價。
但也讓葉楓收獲不。
還有,投資學校裏某個不被人看好的商鋪,結果那商鋪後來生意火。
當眾同學們知道,這商鋪幕後的老板是葉楓後。
同學們大為吃驚。
那些主,也一個個,再度對葉楓刮目相看。
覺得們的葉楓哥哥簡直太優秀了。
以及,之後葉楓還投資了不東西。
總之,這都市邪小說裏。
前期的葉楓,就是靠著係統。
到投資,還是準投資。
將那些不被人看好的項目、資源,全部利用起來。
最終,不但賺了大錢。
還得到係統獎勵。
崛起速度極為驚人。
可現在陳過來了,那一切都會不一樣了。
這時,神霄大酒樓裏。
陳和林蕓來這裏吃飯,已經是很經常的事了。
這裏雖然消費極高。
但對這兩人來說,完全是灑灑水。
陳也再度到。
和反派在一起的快樂。
想書中的他,那夏清月。
連一錢禮都沒收到。
這夏清月,主打一個被。
想讓主給反派送禮?門都沒有。
陳記得,這夏清月不但很快把自己給了葉楓。
甚至還手做了許多的手工禮品。
以及將自己的生活費省下來,給葉楓買禮。
是的!
夏清月對葉楓,那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對陳...則如同一座冰山。
在這種況下,陳要是還夏清月。
那就是腦子有包。
反派不香嗎?
林蕓已經請陳吃了好幾次這種味大餐了。
花的錢都十幾萬。
林蕓不在意。
更別說,直接將五千萬給陳。
是這一點,都足夠讓陳傾心了。
富婆姐姐,,飯飯。
要是能吃飯吃到飽。
陳不會有毫介意。
還是那句話,直接走三十年歪路。
姐姐,我可以,我什麽都可以。
更別說,林蕓也不會對陳有任何奇怪的要求。
隻覺得,與陳用朋友的方式來相。
林蕓已經很滿足了。
希能多了解陳一點。
然後與陳一直走下去。
而在吃飯的過程中。
陳也將自己去購房的許多細節,講給林蕓聽。
林蕓聽得津津有味。
最後,陳笑道:“林蕓姐,你就不怕,我的眼出錯,讓你的錢最後都打了水漂嗎?”
林蕓的回答,讓陳無比。
“沒事!你是我小弟,怕啥,全虧了,再找姐姐拿就是。”
說罷,林蕓很瀟灑的舉起手中酒杯,那臉上燦爛的笑容。
讓陳有些失神。
他不得不又一次慨。
書中的陳,夏清月,真的是太愚蠢了。
同時,陳也暗自發誓,絕對要對林蕓好。
這樣的人,才是值得男人去的。
並且,陳也沒有瞞林蕓的打算。
許多想法,他都可以和林蕓說。
比如...
“林蕓姐,我現在還有點看好,那家‘夢歡’酒吧,我打算把它買下來。”
這夢歡酒吧,自然就是書中,葉楓租下來的那家酒吧。
而葉楓之所以能順利租到。
是因為,這夢歡酒吧的老板娘,也很看好葉楓。
是的...雖然不是主。
但同樣是葉楓的狗。
並且,這夢歡酒吧老板娘的設定。
陳當時看了,也有無數想吐槽的點。
比如,作者說這老板娘夢歡,母胎單。
雖然已經三十幾的年紀,但保養得很好,風韻猶存。
對男人沒興趣,高冷,有一頭大波浪,是個很火辣、熱的人。
可結果,這人最終,當然還是被龍傲天男主葉楓,給輕鬆拿。
原因無他,就是葉楓幫這夢歡,解決了一幫來鬧事的混混。
這老板娘,就對葉楓有了好。
之後幾天相下來,就上了...
當時,陳的覺就是...
“尼瑪,你單那麽久,見過那麽多男人,你都沒覺,偏偏在看到男主之後,沒多久就上了?”
“好,就算男主優秀,可你不是說最討厭三心二意的男人嗎?”
陳很想說,這男主,前期曖昧對象就十幾個。
你一個喜歡專一男人的老板娘,也因此而淪陷。
這不是啪啪打自己臉嗎?
所以陳覺得,這些主、配的腦子都有問題。
無腦喜歡男主就完事了。
不過,這也不重要。
重點在於,陳想買下這酒吧,讓葉楓繼續會,無法輕鬆賺錢的痛苦。
而對此,林蕓則是一百個支持!
“放心大膽去做吧,要是沒錢了,就和姐說,姐給你弄。”
林蕓很大方的說道。
陳瞬間就得不行。
“林蕓姐,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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