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兩天的尋找,霍逸宸基本可以確定喬千穗失蹤了。
沒有帶任何證件,連護照也留在了家裏,但是在一銀行查到取走了五千多萬的現金。
如果一個人還活著,那一定會有生活痕跡,可似乎要丟掉自己的份。
到底要做什麼?
就在霍逸宸難過到快絕時,他的郵箱收到了一封由喬千穗三天前就編輯好的,定時發送的郵件。
「親的,我知道你現在一定很憤怒,很傷心,很生氣,我也也是沒有辦法。我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我太你了,我不想為你的肋,不要找我,既然決心要離開,那麼你是一定找不到我的。那我們之間的一切怎麼辦呢?你就當做了一場夢吧!」
就那麼輕飄飄的幾句話,就把他們的,婚姻,畫上了一個句號。
一瞬間霍逸宸直接把電腦砸了兩半。
不讓他找?
他偏要找,天涯海角,世界再大,他都要找到!
——
喬千穗頭上裹著波西米亞風格的頭巾,出一雙絕的鹿眼,抬頭看去是通雜的異國。
霍家勢力太大,好不容易找人造了新的份,來到這一片連網絡都沒有的沙漠之地。
幾經周折,喬千穗終於來到事先讓人安排好的房子。
所居住的地方,有舒服的大床,有乾淨的浴室,有純凈的自來水,可以說是整個小國里最富裕的地方了,花了不錢。
畢竟在這裏要養胎的,一定要給肚子裏的寶寶最好的胎教。
而這裏也恰好是旅遊勝地,憑藉的本事要低調地賺點小錢還是可以的,畢竟總不能靠帶過來的那點錢坐實空山。
來之後的半個月,喬千穗也慢慢地適應了這裏,只是的發生的變化,讓很不適應。
都說妊娠反應是因人而異。
前三個月差點沒有被折磨死,孕吐嚴重什麼都吃不下,嗜睡也非常嚴重,天昏昏沉沉,渾渾噩噩的,打了所有的生活計劃。
於是乾脆什麼都不幹,還雇了一個老婦人來照顧自己。
每天能吃的時候吃一點,能睡的時候使勁睡,醒了有心就到外面走走。
然而越覺得辛苦的時候,就越想念霍逸宸,可卻努力不讓自己哭,儘力去想開心的事,要給自己的寶寶最好的胎教,希寶寶未來是個樂觀的熱生活的孩子。
日子一天天過去,的肚子也越來越大了。
喬千穗翻看日曆今天已經是預產期了。
躺著在懶人椅子上,看著窗外和煦的,一手拿著鮮榨的西瓜,天氣太熱了,都說孕婦這個時候不能喝太涼的,可就是想喝,反正也要生了。
喬千穗閉上雙眼,集中力肚子裏寶寶的心跳聲和羊水聲,似乎要比平日更躁一些。
看來真的要生了。
記得安若小姨說過,當初換上小布丁和小雪糕時,故意把預產期說遲了,在準備臨產時,自己找了酒店進行水下分娩。
對於普通人來說生產是很危險的事,對於有自愈能力的他們來說,確實很輕鬆的事。
於是乎這兩天支開了照顧自己的傭人,一整天都躲在了家裏。
沈逐溪離經叛道活了二十八年,突然聽說自己有個未婚妻。傳聞葉家千金葉涼美則美矣,只是(性xing)格木訥不茍言笑,無趣的像一杯白開水。眾人心知沈少向來反骨不好拿捏,都擦亮眼楮等著好戲。果然沒過多久,沈逐溪抗婚的消息傳遍圈內。一次宴會上,葉涼端著香檳與身旁男人談笑風生。變換的燈光下,一顰一笑皆是嫵媚撩人。好友正準備祝賀沈逐溪(脫tuo)離苦海,卻見他冷著臉走過去,霸道地摟住葉涼的腰大步離開宴會廳。-後來在訪談中,沈逐溪被問到做過最後悔的事是什麼。他微微一頓,某人明(艷yan)的面容竄進腦海。沈逐溪想起自己曾經放話︰這輩子都不會喜歡葉涼!然而現在……媽的,臉疼。他愛的要死!沈逐溪見識過千姿百態。直到看見葉涼這座冰山在他眼前融化,此後再沒別的能驚(艷yan)到他。
【追妻火葬場+修羅場+破鏡不重圓】【已完結】 被逼流產後,時念念毅然提出了離婚。男人嗤之以鼻,以為是女人耍的慾擒故縱的把戲,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世人皆知,時念念愛秦靳川愛得要死,無論被秦靳川如何羞辱,被人如何嘲笑,都始終不肯離開。秦靳川自信滿滿,不出十天,時念念就會哭著求他復合。然而十天過去了,一個月過去了,時念念始終沒有出現。再見時,時念念已經光芒萬丈,三個優秀的男人為她如痴如醉。
【喵喵+腹黑+可愛流+養成】 一場車禍,喬木木居然變成了一只貓,還是一只長相甜美的貓! 幸好她及時給自己碰瓷了一條金大腿,每天只要撒撒嬌、踩踩奶,從此喵生無憂。 后來,喬木木發現只要和金大腿親親,她就能變成人。 從此金大腿榮升工具人。 直到某天晚上,喬木木剛親完人準備跑路,一只熾熱的大掌掐著她的腰往下壓。 黑暗中,男人睜開的黑眸毫無睡意,嗓音低沉帶笑,“占了這麼久的便宜,是時候給我個名分了吧?” 喬木木:!!!誰來救我!
失憶的她以為自己不過是少帥白月光的替身。為求一世溫飽,甘願做被他囚禁的玩物。真相大白後,她浴火重生,步步為營,像一朵妖豔的罌粟,在他懷中再次盛放,卻隻為索他的命……禁欲病嬌少帥VS黑化複仇千金“雲靜姝,我要不到你的心,也要囚著你的人!”“蕭弈崢,我隻想要你的命!”烽火亂世,上演最極致的愛與恨。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