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是隨了繼父才姓陳,母親是姓萬的,所以在tina提出這個要求認真考慮之後答應了,第一件事兒就是把自己的名字改回來,寧願跟著自己已故的母親一個姓氏也不要再跟著繼父繼母,既然選擇這條路就明白全部後果。
在莫銘城的公司,沈慕清幫莫銘城做完常規檢查之後正要離開,以前周末沈慕清都是被莫銘城拴在家裡,因為有他在哪兒都去不了,結果莫銘城上任之後很忙,周六日也要在公司加班,因為莫銘城最近太過勞累沈慕清擔心,就跟著一起到公司來,準備等莫銘城沒什麼問題的時候去米琳那裡轉轉。
周日米琳要搬家,和肖搬進倆饒新家了。
沈慕清翻看報紙,莫氏集團占據著最矚目的位置,上面赫然是陳雪的照片依舊是穿著那一條旗袍和脖子上的項鏈,陳雪希媽媽的娘家人能看到這張照片認出自己來,憑一個人肯定是找不到家裡的。
本來沈慕清可以請莫銘城幫忙查一查,可後來發現,陳雪的媽媽和繼父在一起之後為了躲避家裡饒追尋還改了名字,陳雪知道的是已經改完的名字,之前什麼不清楚,只明白姓萬。
t市榕城姓萬的人太多了,有權利沒權利的,莫銘城也不可能一個一個問過來,只能等人找上門來。
有了陳雪之後tina忙多了,要負責設計這一季度莫氏集團新推出的服裝也要負責陳雪的際,最重要的是要保證陳雪的安全,於是在陳雪來公司簽約的第二就搬進了tina的家裡,和tina同吃同住,如果的無良繼父找上門來,tina還能攔一欄。
沒有人能從tina的手裡把人帶著,莫銘城是這麼的。
此刻陳雪和tina正在公司的頂樓攝影棚拍攝陳雪出道的海報不人都在樓上看熱鬧,連今歇班的工作人員都主要求加班,就是為了看看這個讓他們設計部總監親自請回來簽約的人究竟長什麼樣子。
“真好看!我敢沒有比還好看的人了!不過聽年紀不大啊!”
“是是是,好像才二十歲來著!”
……
辦公室外面絡繹不絕的流聲,沈慕清聽了聽對正在簽文件的莫銘城:“這個時機簽下陳雪不會有麻煩麼?繼父剛在醫院鬧過。”
瞥了沈慕清一眼:“你擔心什麼?”
廢話,當然是擔心繼父找上你啊!不過沈慕清沒有出來,莫銘城和tina這麼肆無忌憚一定是想好了應對的策略,沈慕清不懂也懶得管,今來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看護莫銘城的,在他辦公室坐了三四個時了,沈慕清雜志一合。
“我上樓去看看,tina和馮遲都在麼?”沈慕清問。
莫銘城點點頭,鋼筆撂下:“正好,我也有事兒找馮遲,咱們一起過去。”
一起過去就是要沈慕清推著他,莫銘城的椅是電的其實他自己也可以不費力的來回,不過沈慕清和陳科在的時候,連他手的機會都沒有,沈慕清不希莫銘城的手臂用力過度,要是一直用力的話,轉會酸痛。
頂樓臺上,今的氣最適合拍片子了。
tina扯了扯陳雪——額不對該萬雪了,萬雪上的旗袍,這些旗袍都是tina多年前留下的珍品,各種拍賣會上搶回來的,一直都在tina的店裡擺在櫥櫃裡,一直都是非賣品,只能欣賞的。
簽約了萬雪之後,tina總算是明白自己前些年對旗袍的鐘是因為什麼了,冥冥之中,一定是會和萬雪遇見的。
馮遲站在攝影師的旁邊指指點點的,看起來很專業的樣子,兩個人在流,這個攝影是很大牌的。國際知名攝影師,莫銘城專門請回來幫萬雪拍攝宣傳海報的,甚至於還花了重金,邀請他為莫氏集團的首席攝影師。
有了他場,在某種角度上來莫氏集團已經是娛樂圈的佼怵。
“程歡,是這個角度麼?要不要在往臺的邊上去一點?”tina喊。
攝影師程歡看了一眼搖搖頭,往左擺擺手:“左邊一點再左邊一點,萬雪你的笑容太僵了,要自然一點,化妝師!口紅『』不夠深!我要那種凝固鮮的紅!補妝!”程歡的脾氣不是一般的大,連對娛樂圈一竅不通的沈慕清都有所耳聞。
一半有本事的人脾氣都大,沈慕清能理解。
陳科從倆人後面上來端著一個托盤,見到沈慕清和莫銘城點點頭,就走向tina。托盤裡都是萬雪用來裝飾的耳環,本來沒有耳,是tina要剛打的,穿旗袍就一定要帶一些耳環來裝飾才顯得更複古,本來萬雪的長相就是偏膠片風格。
“疼麼?”tina輕聲問。
耳剛打了沒幾,就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還耳飾的確是有些難為萬雪了,不過搖搖頭咬著牙忍了下來。
“沒事兒,這對好看還是剛才那對還看?”萬雪笑著問。
還能和tina商量哪個款式好看,抗能力很強,tina就喜歡這個『』格的人,看了眼鏡子裡的萬雪,本來想換上一對的,可萬雪的耳都要流了,通紅通紅的於是:“就這個吧,好看。”
“來,我們現在拍攝第一組,tina你撤。”程歡大喊。
tina看了萬雪最後一眼笑著:“加油。”
“好。”
多年後萬雪已經是紅遍全球的藝人,卻依然記得當初住進tina家裡第一的時候這個穿著白『』西裝人的話,tina把自己的出道時候的照片以及被撿回去的那個骯髒巷子的照片都丟給萬雪看。
“你步萬丈深淵就能看到火,那是你浴火重生的第一步。”
沈慕清沒想到萬雪的鏡頭這麼好,連一向挑剔的程歡都贊不絕口,很快的一組照片就拍攝好了,程歡拍了不下三百張照片,要從裡面挑出三張來。程歡滿意的看著相機,低頭往外面走,並且:“換服,下一場。”
請收藏本站閱讀最新!
他是商界數一數二的大人物,眾人皆怕他,隻有少數人知道,沈大佬他……怕老婆! 沈大佬二十八歲以前,對女人嗤之以鼻,認為她們不過是無能,麻煩又虛偽的低等生物。 哪想一朝失策,他被低等生物鑽了空子,心被拐走了。 後來的一次晚宴上,助理遞來不小心摁下擴音的電話,裡麵傳來小女人奶兇的聲音,「壞蛋,你再不早點回家陪我,我就不要你了!」 沈大佬變了臉色,立即起身往外走,並且憤怒的威脅:「林南薰,再敢說不要我試試,真以為我捨不得收拾你?」 一個小時之後,家中臥室,小女人嘟囔著將另外一隻腳也塞進他的懷裡。 「這隻腳也酸。」 沈大佬麵不改色的接過她的腳丫子,一邊伸手揉著,一邊冷哼的問她。 「還敢說不要我?」 她笑了笑,然後乖乖的應了一聲:「敢。」 沈大佬:「……」 多年後,終於有人大著膽子問沈大佬,沈太太如此嬌軟,到底怕她什麼? 「怕她流淚,怕她受傷,更……怕她真不要我了。」正在給孩子換尿布的沈大佬語重心長的
一場替嫁,讓毫無關係的兩個人卻陰差陽錯的成為了夫妻。在陸承頤的眼裡,他的督長夫人膽小,愛哭,總是莫名讓人煩躁。而在宋清晚的眼裡,她這個丈夫眼睛雖瞎,卻壓根不像一個瞎子,殺人如麻,無情無義。這場無愛婚姻,他們不過是各取所需,殊不知,人逢亂世,一切都充滿了變量。他昔日情人的屢次打壓,來自他家人的陷害,她都無所畏懼,只是當他的白月光回來,讓她離開總長夫人這個位置時,她卻死活不肯。癡情的愛戀最後卻換來他的一碗打胎藥。她絕望了,聽他的話離開,緊捂自己的心,不再過問任何事。再後來,硝煙四起,多年以後兩人戰場相遇。當子彈從耳邊飛過,她飛撲而來的身影模糊了視線。才發覺,回首已是百年身。他抱著她搖搖欲墜的身子,輕聲道:“老婆,你別睡,我帶你回家。” 男主陸承頤女主宋清晚的小說《枕上情,獨寵傲嬌妻》又名《督長夫人,又退婚了!》。
上輩子,我這個豪門千金是保鏢出身的傅言深跨越階層的墊腳石;襯托他對小青梅用情至深的工具人;最終落了個家破人亡、一尸兩命的悲慘下場。重生后,我主動提出離婚,早就受夠我的他,卻將離婚協議送進了碎紙機。看著我豪擲千金捧紅小奶狗,和白月光男神出雙入對,前世棄我如敝履的男人,把我抵在角落。“盛喬喬,你當我是死的麼?”他眼里的占有欲強烈到驚人。我不為所動。兩年后,他會逼我離婚,娶他的小青梅。可后來,他卻為了我拋棄了小青梅。甚至在遺囑里,給了我千億資產……
(雙潔,甜虐,追妻火葬場)深城人人都知道,顧三爺清心寡欲,手帶帝王綠佛珠,他的神壇無人敢踏足。可某日他被一隻小野貓拉下神壇,虔誠的將她帶回家。就在小野貓以為他會娶她的時候,他卻與別人訂婚了,小野貓擰頭懷著孩子就跟他的死對頭遠走他鄉。她說:“去父留子,該棄就棄。”後來他追,他瘋,他念。再相見她已是國際天才小提琴家,與他的死對手伉儷情深。他以為她會回心轉意,卻見她與別的男人同住一個屋簷下,與三個孩子歡聚一堂。那一夜,顧承胤掐斷了佛珠,差點咳血而亡……
林家抱錯的真千金林佳佳回來了! 林家嫌鄉下長大的她丟人,未婚夫表示只愛假千金。 林佳佳轉頭亮出豪門老公,閃瞎他們狗眼! 眾人狗腿巴結豪門大佬,嫉妒林佳佳一步登天,盼著她這個鄉下女被掃地出門,灰溜溜的離開。 卻不知背地裡林佳佳為了要離婚,整天的作天作地! 偏偏,她越作,大佬寵得越狠。 眾人都說他得了失心瘋,其實,他們哪裡知道,大佬在扒愛妻馬甲的路上越走越遠…… “夫人,但凡你再說出一個我不知道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