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o“欸,那不是尋嵐嗎?”小七很快就注意到了一直站在最後的尋嵐。
尋嵐走向花臂男,“馬叔,謝謝你。”
花臂男馬叔,年近五十了,在京城混了三十多年,才包下了這麽一塊地。香山道所有的商鋪,他是房東。
“沒事兒,尋嵐,趕明跟你哥上叔家來吃飯。”
他看起來兇,但平常對待尋嵐,就跟對待自己家閨似的。
馬叔閨去年上高三,尋嵐績好,免費給人家補習了整整一年。
馬叔閨最後考上了京城航空航天大學。家裏世代都是農民,終於出了個大學生,這都多虧了尋嵐。
馬叔對尋嵐,那就跟看見恩人似的,一開口,那就是有求必應。
“馬叔,把他們嚇跑就行了,不要真手。”
馬叔:“放心吧,都是有家室的人了,不會真玩命的。”
跟著他混的人有的孩子都二婚了,心氣早就不如以前了。不過氣勢上嚇嚇別人還是綽綽有餘。
尋嵐看了一眼二樓,本來一直在看,沒料到會突然往樓上看。
這一對視,心跳差點了一拍。
“馬叔,還得請您把我朋友送到醫院。”
尋嵐基本沒求過人,即使馬叔拿當恩人,也沒以恩人自居過。
這一開口,算是鼓足了勇氣,把姿態降到了穀底。
“沒問題。”馬叔爽快答應。
尋嵐趕跑上樓,跟說清楚了大致況,等到三個重傷的上了車,自己一個人留下來善後。
“謝謝。”給馬叔遞了支煙。
馬叔爬滾打這麽多年,什麽來頭,看煙就知道。
“客氣了。尋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他邀請跟尋嵐來家裏吃飯,剛人恩惠,兩人也不好拒絕,隻好跟著去了。
這一片住的都是平房區,馬叔家又大又寬敞,院子掃得幹幹淨淨,燈溫暖,從廚房傳出剛蒸好的饅頭的香氣。
“茶淡飯,別介意。”馬叔邊走邊回頭說,笑容憨厚。
:“不會。”
馬嬸在院子裏支了一張桌子,聽到尋嵐跟要來,又張羅著去街上調了幾個涼菜。
馬叔從屋裏拿出一瓶茅臺,這是他珍藏多年的,不遇見貴客,不舍得喝。
“來,陪我喝一杯。”馬叔給他倒了一杯,又給自己倒了一杯。
尋嵐去幫馬嬸幹活兒,餘瞥見跟馬叔聊得還算順利。
“尋嵐,這是你男朋友啊?”馬嬸懟了懟的,“還帥的,跟你哥一樣,又高又帥。”
尋嵐臉唰地就紅了,“不是不是,馬嬸,就是朋友。”
馬嬸笑得曖昧,“行行行,朋友朋友。”
尋嵐無從解釋,解釋得越多越說明心虛。
菜上齊了,馬嬸熱地說:“,尋嵐,別客氣,就當是自己家。”
尋嵐坐在邊,一直在瞄的臉。
但很是從容,也並不挑剔,尋嵐暗自鬆了口氣。
馬叔問:“你跟尋嵐是怎麽認識的?”
半真半假地回:“我先跟尋野認識的,尋野跟我一塊兒給人幫忙。”
他有意瞞,馬叔就更加覺得他深不可測,但他點到為止,沒在追問。
馬嬸驚訝地說:“你還認識尋野啊?”
點了點頭。
“我跟你說,你跟這兄妹倆,朋友,準沒錯!”
馬叔:“對對對!這兄妹兩人可好了,心善,老實!”
麵無波瀾,“我知道。”
他一說話,尋嵐就心,他說的容跟自己有關,尋嵐就更控製不住自己臉紅的程度。
馬叔跟馬嬸似是找到了聊天的方向,一個勁兒給安利尋野尋嵐。
“他們剛搬到這裏的時候,兩個人都沒多大,有一次我們家水管壞了,尋野上我們家來修,修完就暈倒了。”
聽到這兒,愣了一下,捧場地問:“為什麽會暈倒?”
馬嬸心疼地說:“營養不良!你說說這都什麽年代了,怎麽還能有人營養不良!”
後來馬嬸經常把尋野尋嵐到家裏吃飯,馬叔沒事也給尋野找點活兒幹。
兄妹倆從小就是靠好心人的接濟過日子的。
別人覺得可憐,但尋嵐卻越來越堅定要獨立的想法。
聽了半天,聽到馬叔一家經常幫助尋野尋嵐的時候,戒備心也沒最開始那麽重。
這頓飯馬叔馬嬸格外熱,對來說也是有的經曆。
尋嵐還要回學校,跟一起從馬叔家離開。
“哥,你不用送我回學校了,今天給你添麻煩了。”有些語無倫次。
目視前方,嗓音冷淡:“我看起來很像是白眼狼?”
尋嵐忙擺手:“不是不是。”
不以為意,“上次的三明治錢還沒給你,還有這次你幫我,我都記著。以後有用得著我的地方,可以直接給我打電話。”
尋嵐寵若驚,“好。”
兩人走到公站牌,尋嵐的手機響了,鄧夢如打來的,尋嵐這才注意到已經給自己發了十幾條微信了。
“喂?夢如?”
“嗚嗚嗚!尋嵐,你去哪兒了!我需要你!”哭得撕心裂肺。
尋嵐一愣,“剛才KTV太,我早就跑了。你怎麽了?”
鄧夢如邊哭邊罵:“趙子豪就是個王八蛋!我剛才跟他回家,發現他前妻也在。我問他為什麽他前妻能隨意進出他家,結果他前妻說他們一直都有聯係!”
聲音太大,不開揚聲也聽得一清二楚。
尋嵐哎了一聲,“我早就跟你說他不是什麽好人了。油膩至極,有錢也不能當濾鏡使啊。”
鄧夢如嗯了一聲,“嗚嗚嗚,今天可是我的生日,你趕回來好不好?”
尋嵐:“好,我正在等公,等我吧。”
鄧夢如:“我要吃酸辣,你給我帶回來!”
尋嵐:“好。”
掛斷電話,尋嵐主跟說:“我朋友不是撈,是太容易被騙。長得漂亮,從小學舞,課外還考了拉丁舞教師資格證,從上高中開始,的生活費都是自己做生意賺的錢。除了腦,三觀還是正的。”
沒立即說話,站在離半米遠的位置,清楚看見目清澈,臉上的表又堅毅又可。
他冷著臉,“跟我說這些幹什麽?我對你朋友的生活不興趣。”
尋嵐無奈地笑了笑,“不是有句話以類聚,人以群分?我不希你誤會我的朋友。”
後半句沒說,卻猜出來了,尋嵐最不想的,是誤會。
“你喜歡我?”
他有話直說,雖然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心裏沒有什麽波瀾,麵上一副早就習以為常的表。
尋嵐攥著包帶,沒直接回答這個問題,紅著臉說:“哥,你有朋友,所以我不會糾纏你的,你放心。”
等的那輛公車這時正好到了,迅速上了車,“不用送我了,我還要給我朋友買酸辣。”
車門關閉,尋嵐眼睜睜看著離越來越遠。
這段婚姻,長晴認為除了宋楚頤不愛自己外,其實也挺好的。 好處一:老公是個醫生,平時沒事包治百病,醫藥費也省了。 好處二:醫生愛乾淨,家裡老公隨時整理的干乾淨淨。 好處三:每到月底錢包扁扁的她老公總是會偷偷塞厚厚的一疊人民幣進去。 好處四:再也不用擔心微信紅包裡沒錢了。 太多太多的好處長晴兩隻手都數不過來。 ……。 婚後,某天晚上,長晴寶寶鬱悶的看著宋醫生:“老公,你幹嘛對我那麼好,你又不愛我”。 宋醫生自顧自的看醫書,懶得搭理她,老婆太蠢萌太二有時也很頭疼。
一場代嫁,她嫁給了患有腿疾卻權勢滔天的男人。“我夜莫深不會要一個帶著野種的女人。”本以為是一場交易婚姻,誰知她竟丟了心,兜兜轉轉,她傷心離開。多年後,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小正太一巴掌拍在夜莫深的腦袋上。“混蛋爹地,你說誰是野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