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孺人家裏辦喜事了。
其謝嫻今年十六歲,正是子最好的年華,一嫁坐在閨房之中,正在梳妝。
五福婆子裏不停說著吉祥話。
邊上一群街坊鄰居熱鬧的聊著。
“江孺人福氣真好,認識當今的太後娘娘,聽說是太後牽線,為謝小姐定了齊家的婚事。”
“齊家可是三品,哪怕是個庶出,也是普通人高攀不起的呀,聽說對方幾年前考上了秀才,大有前途呢。”
“江孺人上輩子是做了多好事,這輩子修來了這樣的福氣,真令人羨慕。”
正說著,隻聽外頭有人高聲道——
“長公主到!”
眾人立即閉上了,視線齊刷刷看向門口。
一個穿著宮的邁步走了進來,長得極其貌,為了不掩蓋新娘子的麗,特意選了件素雅的子,頭上也隻戴了一朵宮花,整個人素淨,但卻讓人移不開眼睛。
“這位就是長公主嗎,長得真!”
“我還是第一次見到長公主,真是雍容華貴,比那開的正豔的牡丹花都要。”
“聽說長公主與謝小姐是手帕,謝小姐經常宮就是陪長公主去了。”
“有生之年能親眼見到皇室貴胄,還真是沾了謝家的。”
“怎麽站著說閑話,快行禮……”
在眾人下跪之前,楚長笙迅速道:“今兒是嫻兒的好日子,你們就別跪我了,該忙什麽就忙什麽去。”
這時謝嫻站起了,滿臉驚喜的拉住楚長笙的手:“你怎麽出宮來了,我還以為……”
十多年前,有敵國間諜差點抓走了長笙,從那時起,長笙基本上就不出宮了。
大婚之日,自然希最好的朋友能來送出閣,但外頭到底不如皇城安全,是以,特意寫信去讓長笙別來了。
誰能想到,長笙答應了不來,卻還是來了。
“你出嫁,我當然得來。”楚長笙了一把的臉,“我要看看最膽小的嫻,出嫁的時候哭的有多慘。”
謝嫻推開的手:“齊家離我家就一點點遠,我才不會哭呢。”
說是這麽說,可是當趴在徐倜的背上,被送進了花轎,當花轎抬起來後,著家門口的人,的眼淚瞬間落了下來。
哪怕夫家再近,那也是出嫁了。
以後要看到娘親,就得坐馬車回來,再也不能像從前那般了。
花轎漸漸走遠,江孺人哭的肝腸寸斷,不過因為客人都還在,生生將眼淚憋回去,看向楚長笙道:“長公主別站著了,裏麵坐,開席了。”
楚長笙擺擺手:“江姨別麻煩了,我去齊家吃席。”
去齊家還能親眼看到嫻兒拜堂呢,說不定還能混到房去陪陪嫻兒。
嫻兒一直都很膽小,這次去了別人家,一個人都不認識,還不知道怕什麽樣兒。
楚長笙騎馬跟在花轎後頭,往齊家而去。
齊大人是朝中三品,其長子是朝中七品,謝嫻嫁的是齊三爺,是個秀才,雖然是庶子,但齊家也是大辦婚宴,邀請了朝中許多人前來。
楚長笙不請自來,讓齊家人格外惶恐,連忙請上座。
本來就是為謝嫻撐場麵來了,毫不客氣的坐在了上位,吃了個五分飽,就跟著混到房那邊去了。
齊家一群婦人陪在房裏和謝嫻說話,順便介紹一下齊家人給謝嫻認識,氣氛非常不錯。
楚長笙也就沒進去打擾了,牽著自己的馬離開了謝家。
這匹馬是及笄那一年,父皇和母後從南方帶回來送給的,特別溫順的一匹馬,很喜歡。
常年關在宮中的好不容易有機會出宮,自然是想多走一走逛一逛,哥哥喜歡吃八寶鴨,不如帶一隻回去給哥哥,玨哥兒那小子喜歡吃街頭一個老大爺炒的栗子,也得去買一點……
牽著馬走到街頭,卻看到炒栗子的攤前圍滿了人。
一個老大爺躺在地上,滿臉慘白。
“哎呀,李大爺這是怎麽了,該不會大限到了吧。”
“七十多歲的人了,還天天出來擺攤賣栗子,活著也沒什麽意思。”
“胡說什麽,李大爺還有傻兒子要養,他老人家要是走了,傻兒子也活不長。”
在眾人的議論聲中,一個年輕的男子了進來。
他正要蹲下看看老者的況,就被熱心的老百姓一把給擋住了:“你是誰,你幹什麽,在郎中過來之前,誰都別李大爺。”
男子的聲音如他的樣貌一樣,溫文爾雅:“我就是大夫。”
“你這大夫,也忒年輕了。”
“是啊,看起來好像才十六七歲,還是個孩子,怎麽會是大夫?”
“孩子,李大爺一輩子太苦了,你就別搗蛋了。”
男子堅持道:“我確實懂醫理,讓我試一試。”
他眉眼周正,眼神清明,倒是讓人信服了不,於是讓開讓他上前。
男子蹲下來,出如玉一樣修長的手指,搭在李大爺的脈搏上,看了一下舌苔,他擰的眉頭一下子鬆開了,笑道:“無妨,小問題。”
說著,他從袖子裏取出一個紙包,拿出一顆十分常見的糖,正要放進李大爺的中。
“孩子,你別來,別什麽都往大爺裏送。”
“別跟我們說這糖能救人。”
“太兒戲了。”
男子皺起眉:“病人心脾兩虛,脈搏增快,很明顯是缺糖,吃一顆糖就好了。”
“太可笑了。”
“第一次聽說還有這種事。”
“要是甜甜的糖能治病,還要那些苦的要死的藥材做什麽?”
“哎,你這孩子怎麽不聽勸……”
隻見那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糖塞進了李大爺的裏。
頓時,周邊人無開始譴責。
忽然,一個的聲音響起:“他醒了,李大爺醒了。”
說話的人正是楚長笙。
小時候喜歡安靜,越長越越喜歡看熱鬧,尤其是在宮裏憋久了,自然想看點稀奇事。
一直盯著李大爺,當看到李大爺的手指了,就知道人要醒了。
也是第一次聽說,糖居然能救人。
不由自主看向那個救人的男子。
那婚前就放話不會把她當妻子看待的夫君,八成犯傻了,不然纔剛摔了交杯酒要她滾出去,怎麼一見她的手腕就變了,還是他真如傳言「生意做到哪,小手摸到哪」那般有戀手癖?要不爲何一眨眼就對她又是愛憐呵護又是纏綿求歡的……寵她之餘,還連所有她在乎的人也都一併照顧了,他說唯有這樣,她纔不會分心去擔心別人,能好好被他獨佔,他說不許她哭,除非是他的愛能寵她到令她流出幸福的眼淚,他說了好多好多,讓她甜上了心頭,也被他填滿心頭,然而也因爲他說了好多,讓她忘了問他爲何對她這麼好,纔會由上門「認親」的公主那兒得知,其實他寵的人不是她,他愛的是前世妻子,而自己手腕上的胎記讓他誤認了……而同時擁有胎記和記憶的公主,似乎纔是他尋尋覓覓的人,她想,他曾給了她那麼多幸福,這次,爲了讓他也得到幸福,即使已懷了孕,即使再痛苦,她都要將他還給他真正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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