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癱在地,著氣,仿佛從死亡里走了一遭。
再看旁的孩,如瘋子一般,再也不敢多留,連忙連滾帶爬地走了。
盛明斯握著姜沉沉的手上車。
「我送你回家。」
姜沉沉見他握著自己的手,那手修長骨節泛白,手冰涼,想到他剛剛說的怕冷。
於是將自己的另一隻手握了上去。
盛明斯上車的作一頓,回頭看,眼神浮沉冷冽。
姜沉沉:「我的手熱。」
「……」
「不必。」
他將手從手裡離出來,「上來吧。」
要不是看腦迴路不一樣,也很純粹的樣子,像那些別有用心的人早就讓他趕下去了。
姜沉沉看著空下來的手,想了想還是上來了。
坐了下來,將手提袋從手腕上取了下來。
從裡面拿出一個冰淇淋旁若無人地開始吃了起來。
盛明斯輕瞥了一眼,朝前面的人道:「開車。」
駕駛座的吳必連忙啟了車子,他可是將剛剛的一幕看得清清楚楚的,盛對這孩真是足夠的耐心了,他從來沒聽見試圖著嗓子說話的盛。
都快要驚掉了下。
這孩也是真獨特,真瘋子!剛剛那面無表發狠的樣子很嚇人。
第一次在神病院就問盛要冰淇淋,這次還是因為一個冰淇淋惹來的禍端。
最要命是,盛還給承諾了。
這發生的事他還得慢慢消化了。
「盛,這孩家在哪兒啊?」吳必問道。
盛明斯看向姜沉沉,「記得家住哪兒嗎?」
姜沉沉吃冰淇淋的作停了下來,低垂著頭,聲音悶悶地,「我沒有家。」
盛明斯眼神略沉,停頓了一下繼續問:「那你叔叔家在哪兒?」
「不住那裡了。」
「什麼?那你住哪裡?」
「李叔叔家。」
盛明斯眉頭蹙,似乎猜測到了,「今天那個傻大個子的家?」
「嗯,冰淇淋,給他買的。」
姜沉沉提了提袋子裡的另一盒冰淇淋。
盛明斯著聲音,眼神深邃,「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搖頭,「沒想。」
「你喜歡他們家嗎?那個大個子。」
「我只喜歡爸爸媽媽。」姜沉沉握手裡的冰淇淋,說這話的時候,呆滯的眼神里有閃亮起來。
「你,有一點點。」
將視線向了他。
盛明斯:「……」
他眉心一跳,挪開著的視線,看向窗外,聲音也低低傳來。
「或許你不懂這世間人心的險惡,但是要記得,不喜歡就逃離,別了別人手裡的工。」
姜沉沉問:「能去哪兒呢?」
這世間之大,但沒有的家,從六歲之後,就沒有家了。
活著,也就只是活著而已。
因為爸爸媽媽要活著。
車還在開。
但吳必不知道該往哪裡開。
車裡是一陣沉默的氣氛。
暖氣將手裡的冰淇淋一點點在融化。
姜沉沉捧著手裡的盒子,看向盛明斯,語氣里有點點焦急,「到了嗎?」
「它要融化了。」
盛明斯從窗外將視線轉回,看向手裡的冰淇淋,眼神暗了下來,長長的睫遮擋下來一大片影。
那雙眸子裡有緒掙扎,片刻,他抬頭冷聲開口,「吳必,將車開回家。」
(1v1,身心幹淨)婚禮前一晚,未婚夫背叛,池歡還被自己的貼身保鏢狠狠睡了!一轉眼,保鏢成了蘭城隻手遮天的神秘大人物!大床前,她穿著男人的襯衫高調宣布,“要麼自宮還我清白,要麼從此做我男人!”男人俯身將她壁咚,“好,這就滿足你。”“……”等等,滿足個鬼?男人在她耳畔低低的笑,“做你男人——首先不是要做到你滿足嗎”“……”從此,池歡從一個慘遭拋棄的落魄千金,成了最炙熱可熱的當紅女星,隻因她家尊貴的墨總高冷宣布,“試試看,貼上我墨時謙標簽的女人,誰敢動!” …
【清冷美豔旗袍病美人VS腹黑瘋批京圈太子爺】【瘋狗變忠犬】【雙潔】宋青柚生的一副美人骨,姿容瀲灩名動京城,卻自幼多病,仿佛珍貴的瓷娃娃,透著易碎的脆弱。一朝離婚,人人都以為這位病弱美人離了傅庭深這顆大樹,往後再難在京城立足。未曾想,傅家另一位陰鬱寡恩離經叛道的瘋子像聞著味兒的惡犬瘋狂攀咬上來。後來有一日坊間傳聞慣來冷血薄情的小傅總藏了位旗袍美人,據說還是用了不正當手段從自己的小叔那兒搶來的。美人身體孱弱,小傅總一擲千金每日拿名貴藥材仔細養著,更是對她言聽計從,寵溺無度人人都說他養的不是美人是祖宗。-傅聞州是條瘋狗,脾性古怪,乖戾無常。可宋青柚並不怕,她隻怕不夠野不夠刺激。後來瘋狗被馴成了忠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