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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黎覺得自己有必要做一下澄清。
自己是讓做好財產分割,沒讓把親爸送進去。
字才打一半,群里有人先一步捧哏。
【吳家發財】:“[贊][贊][贊]自從和阿黎朋友,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被騙!”
【唐黎】:“…………”
親爹進去畢竟不算什麼喜事。
況,余穗未再在群里多提。
出于對朋友的關心,唐黎還是私聊了余穗。
余穗很快回復,卻是答非所問:“我爸確實在外面養了人。”
唐黎:“找到證據了?”
“嗯。”余穗發來一段語音:“我搶了我爸的手機,雖然他刪過通話記錄和聊天記錄,但我有我的過墻梯,我群發了一條信息給他列表里的所有人。”
發的是‘今晚去你那兒’。
除了收獲一堆‘問候’,魚兒也功上鉤。
一個ID為‘凰于飛’的人,回復的不是問號,也不是罵爸有病,而是反問爸:“你老婆簽字了?”
裝作爸回了對方。
對方得知貸款沒辦下來,態度瞬間大變。
再發來信息,直接就是質問爸還想不想要兒子。
“[凰于飛]應該是那個人的媽。”
對方的原話是——
【如果你連養費都出不起,孩子也沒必要留著了。】
唐黎點開新的語音,聽出余穗話語間的落寞:“我沒想到,原來我爸他一直都想要個兒子。”
“他上星期騙走我媽五十萬私房錢,應該也是給了外面的人。”
余父做事,顯然比黎文彥還渣。
黎文彥至知道,野花再好也不能搖家中紅旗。
唐黎正打算說些安的話,余穗又發來語音,已然滿復活:“他都不管我跟我媽死活,我也只當我爹英年早逝了。我告訴我媽,我爸去坐十年牢就能抵掉兩千萬,我媽哭了,然后問我,怎麼做才能最快把我爸送進去。”
唐黎:“……”
唐黎是聽余穗講過的。
當年余母會在一干追求者中選擇余父,就是因為余父長得踏實、對好。
既然這兩樣都不復存在,余國峰在妻子這里也就沒了優點。
結婚二十幾年,余母對丈夫當然是有的。
要不然,也不會出自己的私房錢。
是余父親手毀掉了自己與余母的夫妻分。
余父的案子,因為證據確鑿,司法程序走得極快。
半個月后,一審結果出來,余父因挪用公款再加私刻公章,被判十二年有期徒刑,并罰金一百萬,同時,將對余父貪墨的四千萬公款予以追繳。
唐黎也在時隔四年后再次接到蔣伊寧的電話。
有的事,似乎冥冥中自有注定。
兜兜轉轉一圈,蔣伊寧母親依然做了余父的人。
余父被抓后,據實代出自己賭博的事。
那個地下賭場也被警方一窩端了。
蔣母涉嫌給賭場拉人頭,已被帶走,不出意外,會踩幾年紉機。
蔣伊寧打這通電話,是想讓唐黎幫從這樁案子里摘出來。
“你總不希自己弟弟的母親,牽扯進這種會上法制節目的黃賭新聞里。”
唐黎的反應,卻完全不是想的那樣。
——唐黎不承認自己有弟弟。
不等‘提醒’唐黎,唐黎涼薄的話語又傳來:“從你選擇做余國峰人的那刻起,你就該想好后果。”
唐黎不認為蔣伊寧可憐。
若非余穗及時舉報了自己父親,前世的結局怕是會重演。
倘若余母跟著余父去銀行簽字貸了款,余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出一筆錢給蔣伊寧母,幫們安排好退路,至要讓蔣伊寧安然生下‘兒子’,為了不被追回贓款,移居海外是唯一的出路。
蔣伊寧不會不知道余國峰是余穗的父親。
所以,這個結果純屬咎由自取。
電話那頭,蔣伊寧整個人如墜冰窟。
唐黎無起來,是真的無。
以為唐黎至會因為那個孩子而顧念自己一二。
想起自己丟給唐黎的兒子,蔣伊寧深吸一口氣,做出決定:“我要見我的孩子,從今往后,我自己養他。”
唐黎的回答,卻將置于了冰火兩重天。
唐黎說,不明白在講什麼。
“華府壹號那個孩子。”事到如今,蔣伊寧不再打啞謎:“是我媽放在公寓門口的,你把他還給我。”
“那個棄嬰?”
蔣伊寧攥手機:“是!”
五分鐘后,蔣伊寧坐在出租屋的沙發上,久久沒緩神。
唐黎說從未養過那個孩子。
那個孩子被確認為是棄嬰后就送往了福利院。
……怎麼會這樣。
這個結果與設想的截然不同。
想要孩子的線索,可以,直接去市局。
能去市局嗎?
當然不能!
除非想坐實自己的棄罪!
剎那間,思緒萬千。
也是在這時,外面門鈴響。
想起自己中午點了外賣,蔣伊寧起去玄關。
才拉開門,一雙涂紅指甲的手迎面襲來,“我撓死你個狐貍!”
次日唐黎收到了來自余母的謝禮。
——兩只老母。
東西是余穗親自送來的。
唐黎也注意到余穗左臉上那兩道撓痕,余穗并未遮掩,“市局查到我爸包養的對象后,怕我媽鬧事,一直不肯方信息,直到前天,我舅才打聽出來,昨天我媽瞞著我上門去了。”
至于臉上的傷,是媽誤撓的。
媽打架打進分局,接到電話就趕過去。
一進分局,見到了蔣伊寧。
得知自己父親是與蔣伊寧勾搭在一起,不是不震驚,攔住媽二次沖擊蔣伊寧之后,著這個昔日的閨兼同學,問出了自己的疑:“你不覺得惡心嗎?”
從前蔣伊寧與阿黎爸有了首尾,還可以理解。
畢竟黎文彥算得上風度翩翩。
可是爸……
真的非常一言難盡。
蔣伊寧的回答猶在耳邊——
你以為誰都跟你一樣,打從出生就能過上大小姐的生活?
如果我是唐黎,我也不會伺候這些老男人。
可我沒有那個命。
當時,只回了一句話——
“你不是沒那個命,是因為你想著走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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