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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第114章 114.

畢業后的日子過得很快。

不知不覺地,孟聽雨職兩年,也為了新人口中的前輩。對這份工作的熱忱依然不變,前世在電視臺遇到的種種,現在也一樣會出現在的生活中,只是多了這麼多年的閱歷,能憑著自己的能力理好,倒也沒給帶來負面影響。

人總不能在一個地方摔倒兩次。

徐朝宗也擴大了他的事業版圖,比起前世,他還是有野心,但顯然也從容了許多,對一些應酬場合也沒了興緻,能推就推。

閑余時間,他也更願意呆在家裏。

不過即便如此,他還是算不上清閑,遇到重要的外地項目,也需要他本人過去。

這是他在外地出差的第十天。

王遠博都能覺到他的緒遠沒有剛來時那樣放鬆,以為是項目出了什麼他不知道的問題,晚上敲開了酒店房門,直接問他:「是不是劉鋒有問題?我看你今天有點不對。」

徐朝宗雙手握放在書桌上,神嚴肅。

王遠博暗道不好,他以為自己已經練就了火眼金睛,沒想到對方真有問題,他居然還沒看出來!比起老徐,他還得很。

「老徐?」

王遠博見他不吭聲,又試探著喊了一句。

徐朝宗回過神來,看向王遠博,說道:「下一次開會是周四,今天周一,我明天回燕市一趟,等周四早上我再過來。」

王遠博張不已:「回燕市?這麼趕?」

徐朝宗嗯了聲:「這邊的事待好了,與其在這裏等著,不如我回去一趟,你在這裏站好崗,辛苦了。」

「到底什麼問題啊!!」王遠博不想跟他兜圈子了,一臉急切地問,「劉鋒究竟有什麼問題?!」

徐朝宗微微疑地看他:「劉鋒?他很好,項目也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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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他就跟這個人合作過,相當愉快。

這輩子沒有刻意,但還是為了合作夥伴。

王遠博:「那你回燕市做什麼?!」

徐朝宗愣了幾秒,修長的手指點了點手機屏幕,淡聲道:「天氣預報顯示明天或者後天燕市下雪。」

這是燕市今年的第一場雪。

房間里寂靜無聲。

王遠博一臉猝不及防的愕然。

反應過來后,他大罵:「徐朝宗,我艸你大爺!」

燕市下雪有什麼呢?

用腳趾頭想,都猜得到絕對很孟聽雨有關。

果然應了當時的猜測。

徐朝宗的病並沒有隨著追到了孟聽雨而好轉。他簡直就是晚期患者。

兩年多了還沒好!

王遠博很快平靜下來: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他。

更何況,徐朝宗工作能力沒得說,早就將這邊的一切都安排妥當,即便這時候回燕市,除了徐朝宗本人在奔波路上辛苦一點以外,也沒有任何影響。

但他還是想仰天長嘆:徐朝宗你大爺的!

*

徐朝宗下車后,並沒有急著往家趕,在路過花店時心不錯,還買了一束花。

這是孟聽雨的習慣,只要有空,只要記起來,每周都會買一束花哼著輕快活潑的音調回家,悠閑坐在茶幾前剪掉多餘的花枝,一臉愉悅地將花朵進花瓶中。

的快樂如此簡單。

時間長了,他也習慣在家裏看到鮮艷滴的花朵。

從花店出來,他又穿過一條街,來到一家口碑極好的老字號門店,買了一隻噴香四溢的烤。這才心滿意足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打開門,屋裏一片漆黑。

顯而易見,還沒回家。

他沒猶豫,撥通了的號碼,那頭很快接通。

伴隨著一陣噼里啪啦的鍵盤聲,含糊地問:「幹嘛呀~」

「還沒下班?」他環顧屋子一圈,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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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呢。」

孟聽雨還在社裏,跟另一個新人一起,「有工作沒忙完,在社裏加班。」

他想給一個驚喜,這時候也沒誠實待他已經到家,而是順著的話,語氣自然地問,「那你要忙多久?」

這樣的對話,在過去他出差時幾乎每天都會重複。

正沉浸在工作中,也沒想太多,隨口回道:「放心,不會忙到很晚,差不多還有半個多小時吧。」

這就是住得近的優勢了。

加班到這個點也不會很煩躁,畢竟忙完后,只要穿過兩條街就能到家啦。

如果要坐一個多小時的車,那的心肯定不會像現在這樣輕鬆。

沒人喜歡加班。

「那好。」知道在工作,他也不會耽誤,「你到家後記得給我打個電話。」

「嗯嗯。」在掛電話前,想到什麼,探頭看了一眼同事,見對方沒注意到這邊,才捂著手機,對著那頭mua了一下。

他頓了頓,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專心工作,早點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掛了電話后,他算著的時間,也沒著急出門。從家裏到社裏,走過去也才十分鐘。

將烤放進鍋里,又把花隨手放茶幾上。

他不太會剪掉花枝,剪壞了回來又要罵他。

去了書房開電腦,他也沒閑著,看了一眼郵箱,效率極高地理了待完的事項后,見時間差不多了,這才出門去接下班。

辦公室里的孟聽雨了個懶腰,同事過來等一起下班。

按了電梯,電梯緩緩而上。

同事好奇問道:「聽雨姐,聽他們說,你家就在這附近是嗎?」

「嗯。」孟聽雨說了小區名字。

「那好近哦!太幸福了,我每天通勤時間都得兩個多小時~覺天天都睡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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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對了,他們說,你男朋友好帥,還是一個學校的呢。」

電梯門開了。

兩人進去,孟聽雨按了一樓后,才淺笑著回道:「沒那麼誇張,不過我們的確是同一個大學的,認識很久了。」

畢竟也只是同事,這個問題也不可能聊得太深,從電梯出來,同事正想約在附近吃個宵夜時,突然一道影闖到了視線中。

年輕的男人穿著剪裁得的黑姿修長拔,五俊朗,氣質卻偏冷,在看到孟聽雨時,整張臉,不,整個人都和了。

他眼裏也只看得到,步伐沉穩地朝而來。

自然而然地手。

在驚訝之後,又陷驚喜中,也順手將手中的包遞給他。

好像這樣的作已經重複了無數次。

「小趙,這是我男朋友。」

顧及著旁邊的同事才沒衝進他的懷抱中,如果這會兒就親無間,當別人不存在,那也太不禮貌了。

他知道的顧慮,也只是從容耐心地站在一邊,禮貌客氣地頷首,算是打了招呼。

「朝宗,這是我同事小趙。」

小趙瞪圓了眼睛。

聽雨姐說什麼來著?

什麼沒那麼誇張,明明聽雨姐的男朋友這麼帥!兩個人站在一起般配極了,十分養眼!

寒暄之後,小趙也急著回家,看到路邊有計程車經過,慌忙說了再見后百米衝刺過去,可顧不上再看帥哥,計程車司機這一刻更有魅力。

等小趙坐著計程車離開后,孟聽雨才收回視線看向徐朝宗。

他已經張開手臂,就等著抱個滿懷。

其實他現在有一點稽,手裏還提著的包。

眼裏也都是他,好像這一晚夜空中不見了的星星都在的眼中。

這一刻的驚喜,也不比剛剛見到他時衝進懷裏,環住他的脖頸,覺得不夠,又稍稍退開,再次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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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回來了,不是說要下個星期才能回嗎?」

踮腳,被他摟著,語氣輕快地問。

「提前有事回來一趟。」

他也高興,乾脆抱起,轉了一圈。

還嫌不夠,一直問,「高興嗎?驚喜嗎?」

當然是特別高興,特別驚喜!

回去的路上,也嘰嘰喳喳跟他說著最近發生的事,被他牽著揣進大口袋的手也很暖和。

「對了,我們去買只烤好不好,這個點還沒關門。」

雖然他出差的這十天裏,他們每天都會通電話,他還沒回時,也沒覺得很想念,此時此刻他就在邊,想念才一腦全部湧上心頭。

徐朝宗語氣得意稚:「買了,在家裏鍋中等你。」

看。

他有多了解,連今天想吃什麼都知道。

徐朝宗就是最最最喜歡孟聽雨的那個人。

初雪有什麼意義呢?

他想,他已經明白、了解

不是下雪有多浪漫,不是這個日子有多特殊值得被紀念,而是想跟對方在一起,不需要做多麼轟轟烈烈的事。

孟聽雨笑逐開。

加班的疲倦瞬間被一掃而空。

一點兒都不累,也不困了。

一路閑聊快走到小區時,居然有雪花落在的眼睫上,冰冰涼涼的,還以為是錯覺,直到出手接住雪花,才驚訝道:「徐朝宗,下雪了。」

他語氣比較淡定:「是啊。」

加過班的腦子比較遲鈍,等快到家時,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這就是他說的有事吧?

「徐朝宗,今天我心好,允許你提一個不那麼過分的要求~」

「真的?那?」

「不該想的別想。」

一聲失的嘆息。

「拖地半年。」

「過分了。」

「陪我晨跑三個月。」

「這個更過分!」

「給我按一年,每次不能於半個小時。」

「徐朝宗,我現在心可能沒那麼好了~」

「親我一下。」

兩人站在玄關,徐朝宗反手關上門,他手制止了開燈,攥住的手,也順勢將困在牆壁與軀之間,屋子裏一片漆黑,只有兩人的呼吸聲纏繞。

沒有掠奪與探索,他所有的思念,都化了落在額頭上的一個輕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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