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千與千尋》的熱映,《永遠同在》也在新歌榜占據了一席之地。
不過因為《永遠同在》是下半月才發布,滿打滿算到月底也只有十天的打榜期。
可是下載量增速驚人。
現在已經很難說到底是《千與千尋》就了《永遠同在》,還是《永遠同在》就了《千與千尋》。
只能說都是高質量的作品,雙贏。
墨染也因為《永遠同在》正式出道。
一出道便是巔峰。
沒有像同期出道新人一樣,參加選秀節目,或者參加歌唱比賽類節目艱難出道,一首主題曲,開啟人生新高地。
墨染原本沒有優勢的外表,反爾了一大賣點。
因為本來就是主題曲,幾乎所有人在聽到歌曲時,都沒有見過墨染的人。
他的聲音有特別難辨雌雄。
生都不一定有演唱的空靈,更別說男生了。
然后再一看人。
反差萌。
墨染和《永遠同在》出現在各大網站的熱搜話題上。
連許多明星都拿調侃人聲不符。
一時間讓墨染紅遍華國,各種商演活不斷。
盛空也積極造勢,宣傳跟的很。
上節目,參加晚會,訪談,都沒落下。
......
林雨認真閱讀著手機短信。
發工資了。
上個月的工資有十萬,《千與千尋》的版權,《聽我說謝謝你》的版權,一共有兩百多萬。
這個月又增加了兩首歌《年》和《永遠同在》。
《年》的分是五,《永遠同在》被墨染分走0.5有點可惜,但也可以分到1.5。而且前面的三首歌也在繼續被下載,林雨這個月的工資還不錯。
158萬元。
在普通人看來,打工仔能做到這個地步,已經是人間極品了。
但在林雨眼里還不夠啊。
必須在半年,買到學區房,還得把孩子戶口遷過去,不能耽誤小芒果的學業。
林雨不由嘆了口氣。
還是版權香啊。
賣出去的版權費都是實實在在的錢,雖然不會像歌曲下載量這樣細水長流,吃一輩子。
但勝在來錢快啊。
林雨將手機放回兜里。
食堂的菜也香,免費的都香。
紅燒是林雨的最。
他是怎麼吃都不胖制。
183的高,也只有130斤。
這在年男人里算是偏瘦的型。
林雨夾一塊而不膩的紅燒,剛要放進里。
“林老師,您喜歡吃紅燒,我可以帶您吃遍燕京所有的紅燒。”
林雨平靜的咀嚼著紅燒。
對面坐著溫靈。
自從上次二選一錄歌后,林雨還是第一次見到溫靈。
其實如果不是墨染那胖子嗓音太驚艷,溫靈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不過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啊。
那首歌本來就該是孩唱的,卻被一個那麼糙的糙老爺們比下去,溫靈不甘心也是正常的。
溫靈真誠的著林雨,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靈極了,就像的名字一樣。
林雨看了眼溫靈,就繼續吃了。
在公司,雖然還沒有出道,但在新人里還是很歡迎的。
值在線,材好,格好。
像林雨這樣拿當空氣的,溫靈還是第一次遇到。
氣氛有些尷尬,溫靈抿了下瓣,“我說的是真的。”
林雨有點無語。
這姑娘是瘋了吧。
就算誰喜歡吃某個菜,也不會想要天天吃吧。
林雨沒吭聲,自顧自的大口吃飯夾菜,他知道溫靈不會無緣無故來找他。
溫靈有些著急,早就知道林雨,只是林雨太低調,所以才會沒把名字和人對上。
以前也只是在心里佩服林雨的才華。
可是這次這麼近的機會,眼看就能演唱林雨寫的歌了,卻在最后輸給一個胖子。
雖然輸的心服口服。
但也想努力一下,看看能不能還有和林雨合作的機會。
墨染最近太火了,整個公司都在談論他,連公司一姐秋婉婷都在社網站上夸墨染聲音特別。
溫靈每次看到有關墨染拿到新聞,都能想到自己與之失之臂的場景,心里非常難手。
羨慕,嫉妒。
林雨大快朵頤的吃完了午飯。
溫靈看著林雨的餐盤一點點空了,眼淚都要急出來了。
“有事嗎?”出于禮貌林雨還是開口問了一句,畢竟是同公司的,就這樣端著餐盤從人家面前走了,好像也不太禮貌。
“林老師,我很崇拜您,之前錯過和您的合作我很憾,很想跟您合作。”溫靈倒吸一口氣,不停頓的將所有的話都說了出來。
林雨猜到溫靈來的目的。
從過來沒頭沒腦的說那麼一句,到后來半天憋不出一句話。
他和溫靈沒集,除了找他邀歌,不可能來找。
溫靈見林雨沒有馬上回答,立刻說道,“我不著急的,我知道寫歌不是一朝一夕。”
生的歌他這里有很多啊。
適合溫靈唱的也有。
只是......林雨陷思考。
溫靈覺林雨再猶豫,但是不知道對方為什麼猶豫,知道林雨不可能是為了錢,像林雨這麼有才華的人,都視金錢為糞土,自己這麼做可能會讓林雨不高興,但是溫靈也沒別的辦法了。
溫靈,“我可以不要錢,歌手那部分分都給您。”
林雨心里一樂,真懂事啊。
“嗯。我剛好有一首歌,適合你。”
溫靈從椅子上跳起來。
沒想到這麼橫沖直撞的來找林雨,竟然真的可以邀到歌。
而且不是一般邀歌都要等很久麼。
兩三個月算是短的,等半年以上都是經常的事。
怎麼林雨老師還有存貨?
溫靈顧不得想那麼多,一個勁的謝。
......
第二天,歐小娟找到林雨。
“《永遠同在》似乎火了,你前面的幾首歌都不錯。”
林雨平靜的輕嗯一聲,《千與千尋》票房那麼好,主題曲小火一下也是應該的。
“墨染也火了,現在通告接到手,有三個代言在談,今年他可能是最功的胖子。”
這個林雨也知道啊,現在無論在公司哪里都是在談論墨染。
歐小娟不聲的看了一眼林雨,“那你呢?”
林雨愣了一下,“我?”
歐小娟苦口婆心的說道,“簽約兩個月,確實你產量高的,一共出了四首歌了。可這四首里,除了第一首是你自己唱的,其余都是給別人寫的啊。”
林雨其實真不怎麼在意這些,賺錢就行唄,自己唱別人唱都一樣,主要是這兩個月剛好有機會,別人唱了雖然了歌手那部分分,但是總看還算不錯。
歐小娟繼續說道,“而且給別人寫歌,也不可能總有靈啊,寫一首歌哪有那麼容易。別說你了,就是南宮楊手下那些金牌音樂人,一年能出幾首歌啊。
墨染以前名不見經傳,唱一首歌后,現在各種跑通告,參加節目,商演,流量就可以繼續保持,也有話題度。”
林雨明白了,歐小娟是想讓他參加節目,多臉,包裝宣傳。
以前歐小娟對這方面隨的,林雨也想悶頭賺錢,畢竟孩子小,他想過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一直拒絕參加節目,歐小娟那時候并沒有反對,而且表示理解。
墨染的走紅,不止刺激到溫靈看來連歐小娟也刺激到了。
歐小娟輕嘆一聲氣,“現在競爭力很大,你看公司還有那麼多沒出道的歌手,都很不容易,上次那個孩,溫靈。
外形不錯,嗓子也不錯。就是沒遇到合適的機遇,只能等著,據說已經等了一年了。”
歐小娟就是想讓林雨明白,能出到不容易,而且他手里還有那麼多好資源,自己力捧他,南宮楊也很喜歡他,趁年輕好好發展,紅都是小意思,要看紅得發紫還是發黑。
林雨做沉思狀,“那我幫溫靈出道吧。”
歐小娟張大,“啊?”
“現在未出道歌手確實不容易,想等一首合適的歌很難。”
歐小娟愣了半天,剛才說的不是這個意思啊。
林雨,“我剛好有一首歌,適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