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蘇墨,10歲之前,我沒有多記憶了。爸媽在我10歲那年,出去打工了,爺爺、外公外婆死的早。
于是,我沒有寄住在親戚家,而是獨自一人生活在家。
怎麼說呢?剛開始一兩年,我很孤單、很害怕,經常在夜里哭泣,但我很早,理解爸媽的想法,所以,我并不怨恨父母。
只是吧,畢竟家里沒大人,免不了被其他小孩子欺負,偶爾還會被大人欺負。我忍了,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忍忍就過去了。
兩年后,終于上初中了,可以住校了,我想,這下不會孤單了吧,寢室里那麼多同學。
事實上也是,人多很熱鬧,剛開始一段時間,我過得很開心,跟班上一些人也玩的很好。
可是,漸漸的,我發現,我融不了他們了。因為,我沒錢,別人請我吃東西,我請不起別人,很無奈。
爸媽寄給我的錢,都是放在大姨那里,我每次去要,都要被罵得狗淋頭,盡管那是我爸媽給我的錢。
我不理解,為什麼我要爸媽給我的錢,還會被罵呢?
無所謂,兩年的獨居下來,我也適應了一個人的生活。既然不到朋友,那就不要朋友了吧。
我績不好,也許是天賦原因,其實,我還是認真學了的。但老師們貌似不太喜歡我,我想,也許是因為每次家長會,都沒人給我開吧。
初中三年,不知道怎麼過去的,除了心越來越孤寂外,貌似并沒有收獲到些什麼,哦,還是有一點的,我長大了一些。
當我上高二那年,很多人到了我家,有警察、有當的、還有各種我沒見過的親戚。他們告訴我,我爸媽出車禍死了。
當時,我并沒有多難過,這連我自己都沒有想到。爸媽死了,居然只是流淚,心里沒有想象中那麼痛,當然,這只是我的覺,雖然我暈過去幾次。
我聽不到那些看我的人,在說些什麼,也看不到那些人的表,甚至,那時候,我都看不清他們的臉。
當時我都懷疑,我是不是要瞎了、要聾了,好在,事實證明,那只是我想多了,一個星期后,我就能看清東西、聽清別人說話了。
高中畢業后,我理所當然沒有考上大學,也不知道以后干什麼,突然有一天,我看到電視里的軍人,我下了決定。
于是,我就當兵去了,當兵好啊,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三年,雖然還是被孤立那個,但我知道,這里的人不討厭我,至沒有太多人討厭我。
有時候,我在反思,我是哪里出了問題了嗎?為什麼從小到大,沒幾個人喜歡我呢?不,準確說,是不討厭我的,沒幾個。
明明我從來不去傷害別人的,雖然我也不會去幫助別人,但這不該是別人討厭我的理由啊,難道?是因為我那嚇人的眼神?
對,很多人說,我看人的眼神很可怕,就像是,就像是在看一個玩,沒有波,也沒有焦距。
退伍后,我回到了老家,還帶回了我最喜歡的兵工鏟,那時候,我21歲。
我其實是沒有想過結婚的,因為,我不信有人會喜歡我。盡管,其實我長得還可以,高高大大,有房有存款,這是父母留下的。
但就在我回老家半年后,有個孩兒吸引了我,不算很漂亮,只是,向我問路,笑的很甜。
仔細想想,這還是第一次有孩兒,主跟我說話,問路也算主說話了。
張小玲,剛到縣城,準備租房子,然后我就幫助了,免費給住我家的房子,我家有兩套房,一套是原來的,一套是后來買的。
當張小玲住進我家后,我們就漸漸悉起來了,很會聊天,也很笑,我有點喜歡。
有一次,喝多了回來,然后摟住我,還主親吻我,我沒有忍住,那晚我們睡了。
第二天,我就告訴,讓嫁給我,這把嚇壞了,但沒有拒絕,只是說先。
一個月后,告訴我,可以嫁給我了,我很開心。
結婚后,我更了,不管是吃的喝的還是用的,我都要一一過問。我怕不會照顧好自己。
當然,的所有朋友、所有親人,我都會一一調查清楚,我怕別人傷害。
哦,我記得有一次,上班時,我窺到,居然跟一個男人握手,我氣壞了。于是,第二天,我就去揍了那男的一頓。
好吧,這一次,是我沖了,那男的只是客戶,握手只是禮貌。但,我忍不了,張小玲是我的妻子,的手,只能我。
過后半年,我們經常吵架,我明白,是覺得我管的太多分了,已經讓沒法生活了。
所以,我就答應了,不管那麼,結果,不到一個月,就出事了。
某天晚上,我看到妻子跟一個男人去了酒店,我不痛苦,但很憤怒。
為什麼,為什麼我那麼,居然給我戴綠帽子,好吧,既然這樣,那就沒辦法了。
我已經想好了,我要殺了我的妻子,是我的,誰也別想搶。至于那個男的,王恒,我也會殺了他。
我都已經計劃好了,殺了妻子后,我會把他做玩偶,然后放在床頭,天天我都能看見。而且,還不會跑、不會背叛我、不會辜負我的。
多好啊,想想就幸福,我都有些等不及了。
自從我不再管后,就越來越放肆了,經常出去鬼混,我很憤怒,不過無所謂,很快就會聽話了。
機會來的很快,9月9號那天,又出去玩了,然后,我等回來后。
雙手死死掐著的脖子,看著不斷掙扎,我溫說道:“噓,,很快就好了,別怕,很快你就可以永遠不離開我了。
小玲,我你,所以,你必須要一直陪著我,,,”
猛地睜開眼睛,彈而起,蘇墨呆呆坐在床上楞了幾秒。然后,他發現了一件事,臉上驟然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