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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唐朝》 第九十六章 心意

包子第一次生的狗崽,薛朗是不打算留的。生了幾只,都準備送人,只是,在送人的人選上,他會認真謹慎的挑選。希每一只狗崽都有一只能善待它們的主人。

當然,如果沒有合適的人選,他養著也無所謂,幾只小狗崽而已,古代可不像現代,多數都住樓房,養狗也沒地方。以薛朗現在的居住條件,多養上幾只狗也不是負擔。

熊壯得了薛朗的允諾,高高興的走了。不過,薛朗讓他把鹿帶走的時候,他死命拒絕了,最后干脆是用跑的,直接把鹿扔下了!

哪里有這樣送禮的!

薛朗失笑。回頭問秀娘:“秀娘,你會殺鹿嗎?”

秀娘道:“回郎君,您讓奴婢殺鴨魚,奴婢還能上手,這鹿……奴婢無能,宰殺好的倒是能料理,宰殺卻有心無力。”

看來還得找人殺鹿!

薛朗問:“哦,鹿一般怎麼料理?”

“回郎君,一般是烤炙,鹿,烤來味道最好。”

做法還真是簡單直接!以前旅游的時候是吃過養場販賣的鹿的,野生的還沒吃過。來古代倒是有機會嘗一嘗,不過就是烹飪方法有點兒,看來還得他自己來。

其他的野生獵,薛朗倒是吃過。

薛朗走過的地方多,朋友也多,某次去山區會朋友,朋友正好逮到一頭野生的麂子。數民族山區,吃法比較獷,新鮮剛宰殺的,直接把新鮮的生剁碎,拌上調料、蔥姜就端出來,就著高度的燒酒,吃著自有一鮮香的滋味兒。只是淋淋的,有許多人不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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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朗道:“我記得前段時間,阿陳買了一包干的香菇回來,待我先找人幫忙把鹿殺了料理好,包個餃子吃也不錯……或者,趁著天氣尚未熱起來,把鹿掛個干也是好的。”

言語間一副悠然神往、期盼不已的樣子。不過秀娘一臉懵懂:“敢問郎君,您說的是何菜式?奴婢不會。”

薛朗拍拍頭,想了想,道:“餃子是我們那兒的法,你們這兒應該耳吧?”

秀娘恍然:“原來郎君說的是耳,這個奴婢會,奴婢這就把香菇發上,待鹿下來,奴婢就給郎君包。不過,干是……”

薛朗道:“那是蜀中與滇南一帶的做法,用純瘦做最好,咸香可口,既容易保存,又是極好的下酒菜,待鹿殺好,我來教你做。”

“喏。”

秀娘領命,現在已經習慣薛朗這個主人時不時的教做菜,只為了讓主人吃的更加爽口些。

正說著,萬福來報,馬元良的親隨來了。

馬元良的親隨名魚兒,經常幫馬元良父子送東西來給薛朗——

自從馬三寶親自帶著馬元良上門來致謝后,馬元良似乎真把薛朗當了真正的長輩來對待。有空的時候就親自過來,不拘有沒有拎東西,多是空手而來,只是過來陪薛朗坐著說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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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當是沒空才對。

公主開始大練兵了!

府兵中主要是開始隊列訓練,加強府兵的紀

律和凝聚力,這一塊兒,馬元良就在府兵衛所,他又是得傳隊列之法的第一批人員,自然是第一批人才,升了校尉,帶著一營人馬,正努力訓練。

葦澤關守軍中,平公主挑選了一萬人馬,先進行試訓,計劃在訓練過程中淘汰一半,最后保留五千人的兵。

魚兒進來,立即行禮:“小的魚兒見過主薄老爺。”

“魚兒所來何事?”

“回主薄老爺,京中的娘子們寄來東西,我們四郎的娘子給主薄老爺做了些服鞋,四郎命小的給主薄老爺送來。”

難怪肩上扛了一個大包袱,看份量,做的還多。薛朗爽快的點頭收下,道:“替我謝謝四郎。對了,魚兒,你在葦澤關地頭,幫我找個手上活兒好的殺頭鹿去?”

魚兒沒有半分為難:“敢問主薄老爺,可就是拴著的那頭鹿?”

薛朗點點頭。魚兒立即道:“主薄老爺,小的認識牽頭飛泉莊的獵戶,他有一手料理鹿的好手藝,保證鹿皮、鹿角、鹿都能料理好。主薄老爺您看可行否?”

薛朗直接道:“萬福,跟著魚兒去,一切按規矩來。”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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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福牽著鹿跟著魚兒走了。薛朗拎著一大包袱服鞋進去院,讓荷香歸置整理。荷香打開包袱,里面是四季裳個一,冬季的是兔皮做的皮裘,不算特別名貴,但勝在針腳整齊、細,可見做的人十分用心。其他三季的都是制的,不算特別好的布料,也不算差,俱都做得十分用心。

也有四雙,兩雙布鞋,千層底那種;還兩雙皮靴子,薛朗看不出來,荷香常接這些,倒是一眼看出來,都是鹿皮,最適合冬天穿,暖腳。

還有兩塊裹頭發的腳幞頭,用線絞的系頭發的發帶等等,都是些常用的東西。

薛朗著這些東西嘆氣,這些東西算不得值錢,可卻代表著一番心意。薛朗孤一人在此,無有妻。馬元良的娘子趙氏已托人寄來兩次東西,皆不是什麼值錢之,但都是生活中用得上的,可謂十分細心周到。

這份心意……馬元良有個好娘子。薛朗向荷香吩咐道:“跟我其他常穿用的收一塊兒,這個用線絞的發帶,待我頭發再長些,可用來給我纏頭發。”

“喏。”

荷香領命,快手快腳的收拾。

“郎君可要去集市上轉轉?”

難得休沐,在家閑著無事,長儉提議道。跟薛朗的時間長了,也知道薛朗是個和氣的子,不會輕易苛責人。于正事上,不許仆人;于生活瑣事上,倒是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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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朗看著手里的律書,簡直頭疼。古代的律書又不像現代一條一款都寫得分明,古代的律書寫得散,與現代的比,更談不上嚴謹。

薛朗這現代人看來十分蛋疼——

寫得這麼散、這麼寬泛,也敢法律書籍?難怪古代總是人治大于法治。這不人治也沒辦法,法律它寫的太寬泛不夠細致。

“走吧,走吧,這書不看也罷。”

省得看著還要控制自己的吐槽,好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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