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的時候衛菁菁是被用手指給醒的。
煩悶地抓住他的手指,狠狠地咬了一口。
還以為是在自己家里,醒來的人是的閨。
“不想去你就繼續睡。”
聽見的卻是沉悶的男聲。
衛菁菁驀地張開眼睛,連忙起,“我去!”
看了一眼陸征,他已經換好服,工都拿好了。
他高高瘦瘦的,穿著的是昨天上工穿的破裳,一只手還在的手上。
衛菁菁癟癟,他這是嗎?
好像就跟象征地把弄醒似的。
順著陸征的手起來了,飛快地去院子里洗漱,還不忘讓他等他,“我很快啊!一會兒就好了!”
陸征站在原地,看著自己被咬過的那只手,不知所措。
心里有點高興,可是又忍不住想,還這樣咬過別人的手嗎?景琛呢?
衛菁菁洗漱完,又換了一干活的服,陸征就向遞過去一個玉米饃饃。
衛菁菁正要說聲謝謝,陸征卻先開口了。
“這個不吃,等會你干活頂不住。”
他擔心不吃,這個玉米饃饃他還加了點剩下的白面。
他知道氣,吃不慣這些東西,昨天早上的時候就看出來了,可是白面沒多了。
其實陸征今早也不太吃得下了,吃了衛菁菁的飯,他才知道自己做飯有多難吃,不是食材的問題,給他和白面他也做不出來這麼好吃的東西。
他想著昨天的大包子還咽了咽口水。
早上他起得早,已經去后山看了,昨天的陷阱抓到了一只野兔子,他殺好放廚房了,中午再去弄點白面。
不知道包兔包子好不好吃......
衛菁菁倒是沒想不吃,也知道昨天那樣他肯定不高興了,而且一會兒要做力活,怎麼都得吃。
看著陸征,男人的眼睛黝黑又沉默。
不會是生氣了?
吃了幾口,抬頭解釋:“昨天我們新婚嘛,就想吃點好吃的,以后不這樣了好不好?其實這個也好吃的。”
說著,又艱難地咽下一口,臉上卻掛著笑。
陸征卻被這看著十分堅強的笑弄的有點心酸。
衛菁菁以前的生活過的有多好,他也略有耳聞,衛菁菁出生好,家庭好,又和村里的林夏一樣是家里最小的兒。林夏家里已經對很好很寵了,但是衛菁菁在城里過的才是真正的公主一樣的生活。
卻嫁給了他,住到了這村里最破最舊的房子里。
他聽見“新婚”兩個字,耳朵有點發燙。
是啊,就算衛菁菁以前再不堪,他們現在是新婚。
陸征的語氣了,“我會給你弄吃的。”
衛菁菁堅定地說:“好吃,但是這個也好吃!”
不,不好吃,等取了包裹有錢了就立馬進城里買買面買油買糖吃!
才說完呢,上工的哨子聲就響了,衛菁菁趕把玉米餅三下五除二地咽下去,又喝了一大口水,才覺得胃里充實了一些。
才出門呢,衛菁菁就看見門口站著一個孩,穿著一件白底藍花的襯,頭發梳兩條黑的辮子放在前,發尾用米黃的發帶打了兩個蝴蝶結,風一吹,發帶便隨風飛舞。
衛菁菁想了一會,這就是主林夏了。
林夏看見有點驚訝,但是很快就恢復了笑意,“菁菁姐,你今天也去上工啊?”
衛菁菁一怔,林夏是來等的?
在書里,衛菁菁一開始確實和林夏是朋友,林夏也是因為衛菁菁才認識景琛的,后來也喜歡上了景琛。
原本景琛對同是知青的衛菁菁是有幾分好的,后來衛菁菁發現林夏也喜歡景琛就開始急了,開始作死了,生生把景琛推給了林夏。
其實衛菁菁看書的時候就不太喜歡林夏這個角,早就知道衛菁菁喜歡景琛了,卻打著是衛菁菁好朋友的名義,借故接近景琛,最后讓衛菁菁發現的時候他們兩早就互相喜歡上了。
怎麼說呢,也許有人會說又沒結婚,自由。
但是衛菁菁始終覺得,要是這事發生在現實中的和閨上,是說什麼都不會去接近閨喜歡的男人的,哪怕這個男人也是的理想型。
這就和道德和三觀有關了。
但是這個時候的衛菁菁早就和林夏鬧掰了啊?怎麼還會出現在這里?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覺得林夏看了陸征好幾眼。
往前站了一步,擋住了陸征的半個子,也笑著說:“是啊,是上工,你也是上工?”
“啊?對,我去上工的。”林夏不自然地把額前的頭發撥了撥,看上去溫極了。
林夏不是衛菁菁那樣的大人,但是長得很可溫,村里也有不漢子喜歡。
衛菁菁心一凜。
穿這樣,是去上工的嗎?知道,林夏是家里的團寵,平時別說上工,就是家務也不用做的。
回頭看了一眼陸征,陸征也正好看著。
找是不可能的,該不會是來找陸征的吧?
心里說不上來,有點難,雖然自己安自己把這一切就當水緣,可是陸征怎麼說也是第一個男人。
“那你就去你家拿工啊,站在我家門口干什麼?我家可沒有你的工。”衛菁菁沒好氣地說。
林夏睜大了眼,一臉茫然,臉上的表夾雜著委屈,楚楚可憐。
“菁菁姐你怎麼能這麼說?我在這里等你,就是為了告訴你景琛哥哥今天去哪里上工。”
說著,咬了咬,眼神似有若無地飄向陸征。
陸征和上一世的記憶一樣,高高瘦瘦的,卻看著蒼勁有力,他的臉更是無法挑剔,堅毅又英俊。
而且陸征為人正直,以后的前途也大好。
上一世,滿眼只有景琛,一心想著景琛那個有文化又浪漫的男知青,為此也努力考了大學,和他進城結了婚。
可是生活哪里只有風花雪月?當遇上柴米油鹽時,他們的變得不堪一擊。景琛在家從不做家務,他的家世高,所以他家里也看不上林夏,因此,并沒有接濟過他們的小家,和妯娌婆婆的相也很不好。
上輩子,林夏看著風,但是卻沒過幾天舒心日子,景琛喜歡追求高品質的生活,他的工資從來不給,只顧著給自己買東西,林夏的工資要養家,偶爾還要孝順一下景琛的父母,哪里夠?不過還好有陸征的接濟,不然的日子就更難了。
聯想到之前在村里的時候,陸征也時常會給送點好吃的,只是那時候并不在意。到那時候才猜測,也許陸征早就喜歡自己了。
重來一世,打算一開始就去找那個對好了一輩子的那個糙漢,對他好,即使重生的節點不對,陸征已經和衛菁菁結婚了。
林夏不在意,因為知道陸征和衛菁菁并沒有夫妻之實,而且知道陸征只喜歡。
這一世,首先要接近陸征,對好,然后設計讓衛菁菁和陸征離婚給騰位置,最后再嫁給陸征,等著他飛黃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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