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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暴君童養媳的日子(重生)》 第66章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大家都知道王國舅有個小兒子被養在廣州城,自然也知道被養在外頭的原因。

而沈玦又是廣州城的小霸王,兩邊都是被寵壞了的公子,彼此互不相讓也是正常的。

想到這個,沈廣安就帶頭先輕笑了一聲,其他人也都出了明了的表來,這也就難怪王國舅要先給沈玦敬酒了。

作為父親想讓沈玦照顧一下王林威,也是無可厚非的。

沈玦說完就坦的舉杯飲盡了杯中酒,還斜了一下杯子,讓眾人看他空了的酒杯,姿態很是豪爽,“國舅爺如此便可安心了吧。”

反倒讓王國舅憋著一口氣無發,偏生臉上還要掛著完的笑,裝作高興的樣子道:“那我就替犬子先謝過世子了。”

他的本意是想要借著這個機會,來挑起沈玦和其他人之間的矛盾,沈玦如果是想要裝紈绔,就不能出自己謙遜的一面只能這一杯酒。

只要沈玦喝了,那沈廣安他們必定會覺得沈玦此人狂妄自大目中無人,他只要再私下挑撥一二,就可坐山觀虎斗。

若是不喝那也簡單,讓所有人都看清楚,他是個心思深沉善于偽裝之人,一樣還是對他提防,再挑起矛盾也是輕而易舉的。

可沒想到沈玦會用這樣的方法來化解,不僅把問題丟回給了他,還在這樣的場合提起了王林威。

王林威是王國舅這輩子的污點,王林威剛出生的時候王國舅很喜歡這個兒子,因為他是三個兒子里最像自己的,從小又早慧。

只可惜,他長到四歲時因為一場怪病臉上長滿了麻子,從此大變,發脾氣的時候不僅會砸東西,甚至那會還小就有暴戾的傾向,險些待死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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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舅是有遠大志向的人,王林威這樣的子是不適合留在京的,只能將其送往廣州城,同時也是因為那幾年帝對藩王們很是忌憚。

王國舅主送自己的兒子和夫人去廣州城,名義上是養病,實際也是為了監視鎮南王府的向。

故而他的心還是對這個兒子有的,尤其是‘小兒子,大孫子,老人家的命子’,不僅他不舍得王林威,他母親也很溺這個小孫子。

這些年來,他才會一直苛責家中的兩個兒子,卻一直縱容王林威,不停地給他理闖的禍。

平日里他很不喜歡有人提起王林威,沈玦不僅壞了他的計劃,還提起了王林威一時讓他臉上無,這讓王國舅出離的憤怒。

想起沈恒璘所說的,眼里就閃過一的寒

既然沈恒璘都說能放開手去做,就不必再有所顧忌了,沈玦是自己要犯到他手里來的,就休怪他心狠。

王國舅掩下心里的波瀾,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繼續給其他人敬酒,這回就從沈廣安開始一一敬過去。

等到一圈敬過,宴席才正式開始,沈威與沈玦離得最近,就靠過來與他同飲。

“堂弟過的可真是瀟灑。”沈威一飲而盡然后愜意的說了句好酒,就打趣起沈玦來。

沈玦烏黑的長發佩以玉冠高高豎起,發尾散落在肩背,此刻慵懶的斜靠在案桌上,挑了挑眼,疑的道:“堂兄何出此言?”

“從你進京起,我每日都能聽見關于你的傳聞,而且一個比一個刺激,與堂弟相比,我過的可真是窩囊。”

這是真話,沈威日日被那幕僚拘在王府,偶爾出門應酬他也時時在耳邊嘮叨,提醒他這里是京城要謹言慎行,千萬不能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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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時候都懷疑,到底誰是主子誰是奴才。

你再看看沈玦,不是打守衛就是收拾王家的二公子,這可都是不好惹的人,偏偏他說打就打了,他都不知道該笑沈玦有勇無謀,還是羨慕他恣意快活好。

聽了沈威的慨,沈玦忍不住的嗤笑出聲,“我算是聽出來了,堂兄這是笑話弟弟呢。”

沈威覺得自己笨,可能會說多錯多,既然解釋不清干脆就不說了,直接喝酒,“怪我話說不清楚,來,不說了,我們喝酒。”

酒過三巡,眾人都酒足飯飽,沈玦和沈廣安被分了兩邊,同時被眾人圍在了中間,你來我往的說著話。

也不知道是誰先提出來要找點什麼活,畢竟這麼多年郎聚在一起氣方剛的,喝酒,不做點什麼實在是無趣。

王國舅早就借著說不勝酒力去休息了,這會是王家的大公子王林祺在招待眾人。

他這會就坐在沈廣安的邊,聽到有人提議,自然是笑著說好。

“若是喝了酒不想走,可以行酒令或是飲酒作詩,或是不喜此等文縐縐的,家中這別院也還寬敞,后面有個大院子,可以投壺箭蹴鞠,不知道各位想玩些什麼?”

“投壺可不行,太稚了,那都是姑娘家玩的把戲,箭不騎馬也顯得無趣,咱們這麼多人不如就蹴鞠吧。”

此刻說話的是沈廣安,蹴鞠本就在年之間很是流行,尤其是軍營,甚至還會有將軍以蹴鞠來排兵布陣,研究兵法。

沈廣安人高馬大的很是健碩,又常年在軍營,很是喜歡蹴鞠,他就直接提議玩蹴鞠。

王林祺去問眾人的意見,屋份最高的便是三位世子,沈廣安同意,沈玦半瞇著眼也無不可的點了點頭,其他人見他們三人都同意,自然也跟著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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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幾個不勝酒力喝高了的,其他人都參加,并分了兩隊。

分隊是以簽的方式組,恰好沈威說自己喝的有些多他來當裁判,就由沈玦和沈廣安各領一隊,沈玦是紅隊,手臂系著紅綢子,沈廣安為藍隊,手臂系著藍緞子。

為了公平,沈威給了兩隊同樣的休息以及悉隊友的時間,為半個時辰。

巧的是,沈岳暉和秦瑯都正好和沈玦在了同一隊,王林祺和王林誠兄弟則是和沈廣安分在一隊。

沈玦這一隊除了自家兄弟,都是今日才認識的各府公子,看著都很羸弱,甚至有幾個就是來湊數的,以前真是看過沒有下場玩過。

好在沈玦對比試并沒有太大的興趣,贏了更好,輸了也無所謂,他原本是像學沈威找個借口不參加的,后來沈廣安點了他的名,要與他過招,他才打著哈欠同意了。

反倒是秦瑯在掌的,一副要大干一場的模樣,用他的話就是,讀書他不行,但玩的方面絕對不能輸。

不僅給其他人傳授經驗,還在和沈岳暉商量戰

剩下沈玦靠著躺椅,一雙大長搭在案桌上悠閑的休息,不過他看似休息,眼睛卻沒閑著,在左右的觀察場上的人。

很快就發現了自己隊里有個眼的人,上回王林誠喝酒鬧事的時候他們見過,他記得邱浩然說過,好像是戶部侍郎家的四子余子瑞。

年紀不大臉又小又白個子也不高,在人群中看上去很是不顯眼,難怪沈玦一開始沒有注意到他。

其實那日沈玦就關注他了,甚至可以肯定,王林誠鬧事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這個人,尤其是今日接了王林誠之后,他就更能肯定了。

王林誠是個敢作敢為又很克制的人,沈玦不信什麼巧合,越是克制的人越是不敢在外面放松警惕,一定是有人在設計這一切,想挑起兩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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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沈玦想不通的是,余家和王家既然是姻親,理應福禍同依,余子瑞這麼做有什麼好

沈玦用余細細的打量著他,此刻的余子瑞還是一臉人畜無害的樣子,在認真的聽秦瑯傳授經驗。

越是這樣面上不顯的人才越是危險,難怪都說會咬人的狗不會,你永遠都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咬你一口。

也就難怪王林誠會吃了這個啞虧了,真有意思,余子瑞到底想做什麼呢?

很快半個時辰就到了,眾人也跟著王林祺到了后院,確實是一個很寬敞的蹴鞠場,從球門和周圍的建筑來看應該是早就有了,并且一直使用的。

“家里小輩都很喜歡蹴鞠,時常會來玩,玩的都有些舊損了,不知今日會用上也來不及整修,只好委屈諸位了。”

“王公子實在是客氣,我們也是突然來的興致,有的玩就很好了,并不在意場地如何。”

有沈廣安如此說,眾人自然是附和的,只有沈玦觀察的細致,角微揚,在心中出了一個譏笑。

若是他不仔細的去看也會信了王林祺的話,可他本來就對王家不信任,自然就多留了個心思。

球門如果真是風吹日曬以及蹴鞠時時產生的舊損,就不會出現外面都是劃痕里卻是完好的況,甚至他還注意到地上的沙土也是翻新過。

可以證明,這所謂的蹴鞠本就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就謀劃好的。

而他們想要守株待的那只兔子,就是他。

沈玦原本想要提醒一下沈岳暉和秦瑯,但在看到沈廣安的時候,突然有了個主意。

很快所有人都站好了自己的位置,沈威站在場中間的高臺上,下人放上了沙,再由沈威敲響鑼鼓。

球場的正中央豎立兩高三丈的球桿,上面部分的球門直徑約一尺,名“風流眼”,計算的是沙的時間,兩隊踢進風流眼的球數多哪隊就獲勝。

在眾人蓄勢待發下,沈威用力的拋出了蹴球,最先搶到的是秦瑯。

秦瑯從小就喜歡跑跳的玩意,蹴鞠馬球樣樣通,尤其是跟著沈玦上山學武之后就更會合理的運用手腳的力量,對于這些玩樂的東西反而更加得心應手。

只見他助跑之后原地彈跳而起,從眾人中穎而出,用膛上去頂蹴球。

小小的蹴球好像是被注了活力,從他的膛被高高頂起,再準的落在他的肩膀,就見他左右雙肩頂撞,蹴球就飛快的落在了他的腳背之上。

別說是很多不懂此道之人,即便是通此道的沈廣安也被他這一手給驚艷到了,眼睛一亮,這大大的激起了他的好勝心。

沈廣安就指揮著邊的人來圍孤的秦瑯,三人將他左右都圍的死死的,沈廣安就守在其中一個方向。

在他的眼神下,三人同時朝秦瑯作。

秦瑯周圍能支援他的人都很分散,也離得很遠,按照沈廣安的設想,這是絕對不會出現意外的一種的布局。

沒想到的是,蹴球在秦瑯的兩腳間來回的反復滾著,他們的作都被他靈巧的給躲過了,眼看著他在一點點的靠近風流眼的位置。

終于讓沈廣安青筋直跳,安耐不住的親自出手,四人一塊的往上圍堵秦瑯。

秦瑯馬上就陷了僵局之中,不僅寸步難移,還要保證球不被他們給‘’走,實在是有些為難,他的好手此刻也已經用不出來了。

可就在沈廣安以為自己要得手,秦瑯要被到絕境的時候,沈玦了個懶腰,慵懶的開口道:“老三,別玩了。”

球場不大,他的聲音雖然懶洋洋的卻足夠讓所有人都聽清楚,就在其他人都在疑他在說什麼時。

秦瑯抿著了個促狹的笑,突得騰空翻越而起,倒掛著將勾在腳背上的蹴球朝著一個方向用力的踢了出去。

這真是打了所有人一個措手不及,尤其是秦瑯正前方的沈廣安,他以為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沒有想到秦瑯還有這樣的本事。

其他人甚至以為秦瑯是故意把球給踢出去,要知道如果出了界線球就不算出要重新發了,而且要由對方來發。

沈廣安也以為秦瑯是發泄,可誰知道就在蹴球要落在線上的那一刻,一直不不慢沒有作的沈玦突然了起來。

他的速度非常的快,還不等所有人看清楚,他已經輕松的將球接住并用比秦瑯還要嫻的技巧,飛快的顛了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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