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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有禮》 017:你當我的保鏢。

難道是嗎?這名字還可以這樣蒙的嗎?

“在下沈尋。”沈尋抱了一下拳,沉著臉說。

段長風笑了笑說:“阿尋,我們找個地方休息吧。”

沈尋眉頭微擰,那個誰?阿尋二字得朗朗上口,你是不是太自來了點,聽他的那麼順口,理所當然的神就來氣,可是又不想跟他費口舌。

累的,也該找個地方休息一下,可那匹棗紅馬,真的就是臨危就,每每遇到危險就把主人丟了自己跑,這會兒又不知道去哪裡浪去了。

“阿尋,上馬吧。”段長風再次邀請,得更順了。

沈尋撓了撓耳朵,難道又要和他共騎一匹馬?此馬雖是寶馬,但卻不是彼寶馬,彼寶馬空間大,可躺可臥,可坐前可坐後,此寶馬只能兩人在一起。

上馬就上馬,誰佔誰便宜還不知道呢。

“段長風,你一個人仗賤走江湖,不帶個保鏢,不怕有危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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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尋坐前,段長風坐後。

“仗劍?”爺有帶劍嗎?說話怎麼一個點都對不上,這麼漂亮的丫頭,不會傻吧,不然你哪隻眼看到爺帶劍了。

沈尋忍住笑,終於扳回了一次,也不爭辯,反正罵人的目的已達到,誰還給你解釋啊。

段長風也不在意,後面的話他聽得懂,就說:“遊歷天下,就是神秀,風土民,徜徉於自然之間,帶些不相干的人,不但破壞心,還不能隨心所,更影響結相投的朋友。”

後面一句話說的意有所指。

這幾句話說的和沈尋的心一樣,不也是怕人跟著礙事,才把李瑜他們都甩掉的嘛。

無所謂了,等找個地方吃點早餐,休息休息,就分道揚鑣吧,你遊你的,我回我的京都,這囊中嘛,也難不了小爺,有了輕功,還怕沒錢嗎?

說不定一不小心了盜帥沈尋,那可就不得了了,和楚留香齊名,那不就是最瀟灑流氓,最風流的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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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尋,你這是要去哪裡?”段長風又問。

“京都啊。”沈尋不加思索,,這是不是回答太快了。

“哦,真是巧了,我家就住京都。”段長風一夾馬肚子,馬兒閃電一樣地飛了出去。

哥,這怎麼和瓷一樣巧。

找了地方,吃了早餐,又休息了一晚,當然錢都是段長風付的,吃人家短,沈尋也不想,可實在沒錢,又聽段長風說:“阿尋,你今日充當我的保鏢,我理應請你喝一杯。”所以你再推辭,豈不顯得小氣。

第二天,段長風看出來沈尋實在不想和他同乘一匹馬,正準備給買匹馬,那匹不講義氣的棗紅馬,自己到回來了,小樣兒還算有點良心。

沈尋看看天說:“咱們該分手了,你走的,我走我的。”說出之後,自己聽了都有些惋惜之,又問:“你去哪裡?”

段長風揚聲一笑說:“真是巧了,我也去京都,正好結伴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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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尋眼皮跳了跳,這樣也行。

又聽段長風說:“不如你還做我的保鏢,價格你說,一路上有個伴兒也不至於寂寞。”

他知道自己沒錢,這是變相的想包吃包住啊,這意思就是一路上不用擔心錢的問題了,這個可以有。

管他是不是保鏢,說是給他當保鏢,就當給自己找個古人當導遊了,看他懶懶散散的,實則賊著呢,你賊,小爺也不傻,只是我得高傲一點,是你求著我當保鏢的,可不是上趕著的。

所以沈尋不理他,倏地上馬,剛走出小鎮,就聽到馬蹄聲傳來,段長風的白馬已經跟了上來,催馬上前,與並行,說:“這兒有兩條路可以去京都,一條是道,道路平整可途中噪雜,路途遙遠,一條景宜人,草木幽靜,路途又近,你想走那一條?”

沈尋嘟了嘟,人都追來了,索就當他的保鏢吧,也好讓他帶自己來個古代幾日遊,於是就說:“你是老闆當然你說了算了,我就是一個打工的,怎能指手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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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打工的?”段長風聽的一頭霧水。

“地主,長工。”沈尋解釋了一句,把他帶更糊塗的地步,眨眨眼,覺得說保安更合適。

“地主,長工?”段長風挑挑眉十分誠懇地說:“我沒讓你去種地啊。”

看看看,三歲一代,他這個古人都不知道是那個時代的,這都隔了銀河系了,通障礙啊。

好在這小子反應還算快,“你是說我們是僱傭關係,對嗎?”

小夥兒,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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