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68章玉鐲子
冬麥有些傻眼了,
便想起來沈烈家的歷史,沈烈祖上曾經有錢過,所以這個——
沈烈正費勁地鏟除一片地皮草,
那個扎得深,他幾鏟子下去,
鋒利的鏟子將一片泥全都削了起來。
他削了那一塊,聽到冬麥喊,
了汗便要過去:“我過去看看,
你別。”
他怕萬一墻壁松,
砸到。
可接下來卻沒聽到靜。
他心里頓時覺得不好,忙快步進去,誰知道進去后,
就見冬麥正將腦袋湊在墻上往里面看。
“怎麼了?”他走過去,就看到了墻上的那個暗柜。
“我剛把那張穆桂英掛帥的畫撕下來發現的。”冬麥心砰砰跳:“你說這里面是什麼,該不會是——”
心里泛起許多想法,
比如發現了一箱子寶貝,比如發財了。
“你先退后一步。”沈烈命令道。
“啊……好!”
冬麥有些被沈烈的語氣嚇到了,
他臉鄭重,語氣也謹慎,這讓冬麥有些害怕,剛才發財的想法然無存,開始瞎想也許里面藏著地雷,
也許里面藏著可怕奇怪的什麼。
沈烈皺眉,
小心地觀察過那個暗柜周圍的墻壁,并用指關節輕輕擊打幾下后,掏出打火機,取了一片枯葉點燃,
之后暗柜中。
冬麥一不,屏住呼吸,心跳得厲害。
沈烈觀察了一番后,便將燃燒的枯葉捻滅了,之后拿來木,進暗柜中。
冬麥聽到里面靜,他好像撥過來一個什麼。
接著,沈烈便直接手取出。
那是一個用紅布抱著的方方正正的東西,看上去是一個盒子,因為年代久遠,紅布幾乎看不出原來的,積滿了黑灰。
沈烈解開紅包,層層剝開,就見里面是一個小木盒子,并沒有上鎖。
沈烈抬眸看冬麥。
冬麥睜大眼睛,有些興,低了聲音說:“這是寶貝嗎?”
沈烈看那樣,笑了:“不知道,打開看看。”
他小心地打開來,里面確實有東西,用布抱著,再次小心地打開這層布,便看到一只鐲子。
翠綠的鐲子,流溢彩。
沈烈小心地起來,對著照了照,通晶瑩,被一照,鐲子散發著溫潤的。
他并不懂這些,他小時候家里也許富裕過,但他記事的時候,家里已經什麼都沒有了,他并沒有機會去認識這些奢侈的件。
不過看得出,這是真的玉鐲子,還應該是很好的那種。
他著那鐲子,對著仔細看了一番,之后笑看著冬麥,低聲說:“你覺得這個怎麼樣?”
冬麥都看傻眼了,也很小聲地說:“這個肯定很貴,我聽說我們隔壁村有一家挖出一個金簪子,賣了不錢呢。”
沈烈用自己的袖子了玉鐲子,之后便拉過冬麥的手:“來,試試。”
那玉鐲子一到手腕上,冬麥便覺涼涼的。
沈烈看手腕,纖細白,如今戴著這玉鐲子,襯著皮潤和,便很滿意:“你戴著合適的。”
冬麥忙說:“快摘下來吧,我怕弄壞了。”
沈烈道:“那也行,先收著吧,等以后咱們家里條件好一些,合適的時候再戴。”
冬麥聽出他的意思:“不賣嗎?這個值錢的。”
是想著,他不是要貸款做買賣嗎,如果賣了這個,也許能頂一些用。
不懂這玉鐲子值多錢,但總覺得,這麼辛苦找到的,估計是寶貝吧,應該很貴。
沈烈握著的手:“冬麥,我聽說現在結婚,有的都要準備三金了,金項鏈金鐲子金戒指,我條件就這樣,你也知道,沒錢給你準備太多,現在你自己發現了這個,肯定得留著。”
他溫聲說:“就當我祖上留下的寶貝,傳給兒媳婦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麥低頭挲著那玉鐲子,確實好的,溫潤舒服,想想這是沈烈祖上的,賣了的話確實可惜:“那咱們就收著吧,我現在戴,怕別人看到說道,也怕弄壞了,咱先好好收著。”
沈烈點頭,于是兩個人重新把那鐲子放在盒子里,又藏在一旁的雜草堆中。
沈烈笑著說:“等會我們回去,你抱著一堆,我抱著一堆,就說是當柴火燒的,別人看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這麼一個盒子,被人看到了,還不知道怎麼傳。”
冬麥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財不白,不能讓人看到!”
收好了盒子后,沈烈又去各檢查了一番,甚至把墻角墻壁都敲了一遍,不過再沒發現這樣的暗柜。
只能說,當年被搜查的時候,確實很仔細了,連一個銅板都沒能留下。
沈烈:“鐲子肯定不賣,給你留著,別的也沒什麼,咱倆的發財夢碎了,還是老老實實收拾屋子,準備做買賣勤勞致富吧!”
冬麥噗地笑了:“好!”
*********
夫妻兩個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來電工幫忙拉電線,電線倒是很容易安裝,買一個電表裝上就行了,電閘也給安上了,不過拉電燈的話,暫時手頭錢不夠,需要電工那里去公社電力局再取電線,還得等他有時間。
不過這也不要,只要能通電,回頭就能干活,電燈實在不行的話,就用蠟燭或者煤油燈代替就是了。
折騰了大半天,天快晃黑的時候,兩個人抱著柴火,回去了家里。
冬麥戰戰兢兢的,生怕別人發現了自己和沈烈的,不過好在一切都是多想的,并不會有人意識到他們的柴火中藏著一個那麼好看的玉鐲子。
到了家里后,趕關了門,小心翼翼地取出來,捧著那鐲子,挲了一番,之后又戴在手鐲上看,確實是好看。
冬麥喜歡得不行了,不釋手:“這個肯定特別貴。”
沈烈聽到這話,笑著說:“所以好好留著,也許是古董,說不定過些年更值錢,咱早早賣的話就虧了。”
冬麥一想也是,便小心地取下來,放在盒子里,又把盒子收在自己日常放柜子的箱子中,這樣輕易不會被人發現了。
晚間洗過之后,躺在炕上,冬麥還是越想越興:“你說這個得值多錢,我不是說要賣,就是好奇。”
沈烈的心思哪里在鐲子上。
他是經歷過生死的人,于錢財上,他看得淡。
他摟著懷里的新婚妻子:“也許值一百吧。”
冬麥瞪大眼睛:“怎麼可能,就一塊表錢?”
沈烈便道:“也許一千塊?”
冬麥詫異了:“這麼貴嗎?”
外面的月亮從窗戶照下來,落在凈白的面頰上,他繼續逗:“這種玉鐲子據說都貴的,也許值兩萬。”
冬麥頓時睡不著了,甚至翹起腦袋,睜大眼睛看著他:“你是不是在瞎說啊!”
想到剛才是把兩萬塊戴在手腕上,頓時覺得整個人不自在了。
沈烈便笑出聲,他低頭,親的臉頰:“誰知道呢,我瞎說的。”
冬麥沒好氣了,低哼一聲:“原來你逗我玩呢!”
看著氣哼哼的樣子,沈烈眸轉沉,低頭吻的,喃聲說:“那我不逗你了,我們好好睡覺。”
當他這麼親的時候,他想,男人和人到底不一樣。
作為一個男人,他可是想得很,恨不得日日摟著,怎麼就不惦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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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按說該是去公社里王書記家幫著采買食材,不過冬麥上實在酸,懶懶的竟然不想起來,哼哼著抱怨他:“都怪你,都怪你,害我那麼晚睡!”
哼哼起來像小豬,沈烈便了鼻子哄:“那就再睡一會吧。”
冬麥:“人家王書記家里還等著呢。”
沈烈:“也沒說多早去,太早過去買,人家看你心急,說不定不給你好價呢。”
冬麥想想好像也有點道理,便也懶懶地重新閉上眼,迷糊著睡個回籠覺。
不過心里卻是想,自從結婚后,好像是比以前懶散了,為什麼呢,這都是沈烈害的。
甚至記得小時候看過的戲,當時不太懂,不過有些句子卻是約記得,就是那個“從此君王不早朝”,沈烈就是那個禍國妃嬪!
沈烈看冬麥迷迷糊糊地合上眼,輕手輕腳地下炕,先過去廚房燒火,早飯他們比較簡單,熬一個稀粥,再把昨晚剩下的熱熱就是了。
給灶膛里添了一把火后,沈烈提著桶出去,打算打水,誰知道剛出院子,就恰好看到隔壁的門開了。
出來的是孫紅霞,孫紅霞端著簸箕,出門倒垃圾。
看到沈烈,愣了下。
沈烈也默了一下,他覺得這個畫面似曾相識。
早上出門,看到別人家的媳婦走出來。
不過才半年的功夫,別人家的媳婦了自己的,而自己要娶的那個,了別家媳婦,甚至連肚子都仿佛要起來了。
沈烈淡淡地掃過孫紅霞的肚子,看著是有些。
他的嘲諷地了,之后便徑自挑著扁擔去提水了。
孫紅霞卻站在那里默了好一會,不知怎麼回事,有些心酸。
終究沒能坐著轎車風進林家門,坐的是牛車,這讓總覺得,好像很不吉利,好像自己所追求的一切都將為泡影。
新婚房夜,林榮棠沉默而疏遠,他說你懷著孩子,我不能你,免得傷了你,之后連服都沒,就睡在另一個被窩。
這倒是讓孫紅霞松了口氣,還沒想好自己應該怎麼讓自己流產,甚至還是之,這些都需要想辦法瞞過林榮棠。
其實是瞄上了冬麥,冬麥不能生,如果自己和冬麥在一起的時候,不小心流掉孩子,那就最合適不過了,所有的人一定會以為冬麥嫉妒自己。
只是,真需要機會。
而現在,抱著這麼多心思,看到了沈烈。
注意到了沈烈目掃過自己肚子,以及他邊勾起的那抹嘲諷。
默了一會,便明白了。
沈烈看到自己的肚子難了?他是想到自己的妻子不能孕育,而自己卻懷上了,所以泛酸了?
孫紅霞輕嘆了一下,倒是有些同沈烈。
你娶誰不好,非要娶一個不能生的冬麥,一輩子沒個孩子,像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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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做好飯,冬麥才迷糊著醒來,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早知道我應該起來,我做飯就行。”
沈烈挑眉笑著說:“做飯這種事,我們可以著來,雖然你做飯好吃,但天天吃好吃的,時間長也就膩了,吃我做的飯,就當憶苦思甜好了。”
冬麥知道他是故意這麼說的,其實就是心疼自己。
沈烈這個人和林榮棠不一樣,和村里其它男人也不一樣,他的許多想法,冬麥聽都沒聽說過,但是他說出來后,冬麥便恍然,原來是這樣,沒錯,他是對的。
比如他告訴自己,人是沒有二手的,這就讓冬麥在心里思量了很久。
冬麥吃著飯的時候,心里想著,應該激沈烈,不是因為男之間的喜歡,還因為他會教會自己許多東西,這些,是嫁給任何男人都不能得到的。
又想起霍志誠來。
有兩個嫂子,戴向紅和霍志誠,覺得戴向紅是個很能干的人,城市里鐵飯碗,但是戴向紅大來說,應該是和自己邊的是一類人,而霍志誠不同,霍志誠凌厲直接,鋒芒畢,像一把刀。
可冬麥在沈烈上,卻覺到了和霍志誠類似的氣息,只不過相比于霍志誠,沈烈更包容溫潤罷了。
心里想著這個,以至于去往公社的時候,話都不多。
沈烈覺到了:“啞了?”
冬麥抿,笑著沒說話,卻用手扯了扯他的襯衫:“我覺得這樣好的。”
沈烈:“什麼好的?”
冬麥心愉快,極目遠,這個時候麥苗已經過膝蓋了,綠的麥浪片,有些已經開始穗了。
笑著說:“沒什麼。”
沈烈:“?”
他怎麼覺得,好像意有所指?
冬麥笑說:“好了,不要問了,馬上就到公社了,嚴肅點。”
沈烈只好不問了。
不過他想著,晚上他怎麼也要問一番,到時候饒不了。
作者有話要說:慶祝今天514,本章發188紅包!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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