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更新!無廣告!
“小五,厲害啊!”
不費吹灰之力就把喬樂跟蘇又菱那兩人堵得話都說不出來了,兩百萬的車呢,不信喬樂跟蘇又菱兩人還真的敢隨便買,可不買吧,剛才兩人說了那麼欠打的話,陳瀟估計們也沒有那麼厚的臉皮。
沈初偏頭睨了一眼:“走吧,一起去吃飯!”
不過有車了,就不用再坐陳瀟的車了。
陳瀟想到剛才蘇又菱兩人吃癟的樣子,心就特別好:“走走走,慶祝你喜提新車,我把林羨他們幾個也上!”
“好啊!”
他們幾人學生時代就一起吃喝玩樂了,現在又那麼巧都在這臨城,有空多聚聚也好。
林羨和高磊今天難得都有空,午飯之后,陳瀟舍不得就這麼散了,畢竟年后,大家都忙得很。
于是提議一塊去租個音樂室玩玩,那天生日短暫的演奏,陳瀟意猶未盡。
林羨看一眼沈初,“我沒意見。”
高磊更不敢有意見:“我完全OK的啊!”
最后三人把視線轉向沈初,沈初笑了一下:“我又沒說不可以。”
陳瀟直接拍板,幾人去租了個音樂室,把年輕時寫的那幾首曲子重新練了個遍。
外面的正好,沈初仰頭喝著水,看著在跟高磊打鬧的陳瀟,忍不住彎笑了起來。
這樣的日子,真好。
“打算接手家業了?”
林羨走了過來,低頭看著。
沈初把水瓶放下,“嗯。”
反正掙錢也是一件好玩的事。
林羨笑了笑:“好事。”
沈初挑了挑眉,總覺得林羨話里有話:“怎麼?”
“沒什麼。”
這時候,陳瀟跑了過來:“哎,剛才譚雅給我打電話,求了我件事。”
沈初似笑非笑地看著:“求你的事,跟我們說干嘛?”
“嗨呀!這事我一個人也做不了!”
沈初早知道了,哼了一聲:“說吧,又打什麼主意?”
“也不是什麼大事,就是今晚譚雅那酒吧開業,想我們幾個過去給撐撐場子。”
“撐撐場子?”
沈初才不相信,過去撐場子還得譚雅親自打個電話用到“求”這個字眼。
陳瀟被沈初看得沒辦法,“意思是,讓我們過去給駐唱一晚,拉拉人氣,上回咱們在ONE那不是火了嗎?”
陳瀟天生就熱鬧場面,更何況,也很久沒演出了,上回之后,一直都有些意猶未盡。
如今有機會,陳瀟恨不得拿上貝斯就登臺,可樂隊也不是一個人能撐起來的。
這不,關鍵還得看主角啊!
說完,眼地看著沈初。
沈初這今年突然變得婉靜了,陳瀟還真的拿不定注意這事沈初點不點頭。
一時之間,陳瀟也有點張。
沈初要是說不去,那不是翻車了?
畢竟前天才信誓旦旦地拍著脯跟譚雅說:“沒問題,你造勢就是了,這事包我上!”
沈初低了低頭,沉了一下:“你問我,高磊跟林羨呢?”
高磊應了一聲:“我沒問題啊,小五。”
一旁的林羨答案也一樣:“我也沒問題。”
沈初:“……”
要說不的話,譚雅不得跟絕?
沈逐溪離經叛道活了二十八年,突然聽說自己有個未婚妻。傳聞葉家千金葉涼美則美矣,只是(性xing)格木訥不茍言笑,無趣的像一杯白開水。眾人心知沈少向來反骨不好拿捏,都擦亮眼楮等著好戲。果然沒過多久,沈逐溪抗婚的消息傳遍圈內。一次宴會上,葉涼端著香檳與身旁男人談笑風生。變換的燈光下,一顰一笑皆是嫵媚撩人。好友正準備祝賀沈逐溪(脫tuo)離苦海,卻見他冷著臉走過去,霸道地摟住葉涼的腰大步離開宴會廳。-後來在訪談中,沈逐溪被問到做過最後悔的事是什麼。他微微一頓,某人明(艷yan)的面容竄進腦海。沈逐溪想起自己曾經放話︰這輩子都不會喜歡葉涼!然而現在……媽的,臉疼。他愛的要死!沈逐溪見識過千姿百態。直到看見葉涼這座冰山在他眼前融化,此後再沒別的能驚(艷yan)到他。
【追妻火葬場+修羅場+破鏡不重圓】【已完結】 被逼流產後,時念念毅然提出了離婚。男人嗤之以鼻,以為是女人耍的慾擒故縱的把戲,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世人皆知,時念念愛秦靳川愛得要死,無論被秦靳川如何羞辱,被人如何嘲笑,都始終不肯離開。秦靳川自信滿滿,不出十天,時念念就會哭著求他復合。然而十天過去了,一個月過去了,時念念始終沒有出現。再見時,時念念已經光芒萬丈,三個優秀的男人為她如痴如醉。
【喵喵+腹黑+可愛流+養成】 一場車禍,喬木木居然變成了一只貓,還是一只長相甜美的貓! 幸好她及時給自己碰瓷了一條金大腿,每天只要撒撒嬌、踩踩奶,從此喵生無憂。 后來,喬木木發現只要和金大腿親親,她就能變成人。 從此金大腿榮升工具人。 直到某天晚上,喬木木剛親完人準備跑路,一只熾熱的大掌掐著她的腰往下壓。 黑暗中,男人睜開的黑眸毫無睡意,嗓音低沉帶笑,“占了這麼久的便宜,是時候給我個名分了吧?” 喬木木:!!!誰來救我!
失憶的她以為自己不過是少帥白月光的替身。為求一世溫飽,甘願做被他囚禁的玩物。真相大白後,她浴火重生,步步為營,像一朵妖豔的罌粟,在他懷中再次盛放,卻隻為索他的命……禁欲病嬌少帥VS黑化複仇千金“雲靜姝,我要不到你的心,也要囚著你的人!”“蕭弈崢,我隻想要你的命!”烽火亂世,上演最極致的愛與恨。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