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歌先前就覺得華凌風太明顯。如果那天跟蹤他們的人真的是華凌風,明知道被打傷,還明晃晃頂著傷口出現,豈不是太蠢了?而且,那天黑人雖然蒙住了全,但李朝歌能認出來,對方的形要比華凌風纖細一點。
果然,這其中有幕。李朝歌不聲問:“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傷的嚴重嗎?”
“前天晚上的事。”盛蘭初抱怨道,“師兄也是,天都晚了,突然要考較兩個徒兒武功,下手還很重。不過幸好沒傷到筋骨,養兩天就好了,不大礙。”
李朝歌看向顧明恪,無聲挑眉,示意他“你看我說的沒錯吧”。顧明恪不久前才糾正過李朝歌對男人的看法,沒想到這麼快就慘遭打臉。顧明恪說道:“莊主對徒弟果然十分嚴苛。莊主對徒兒如此負責,應當收養了很久吧?”
“是啊。”盛蘭初嘆道,“已經七年了。他們師兄弟差不多同時進門,凌風比任放早半年。放兒來山莊的時候年紀還小,僅僅八歲,晚上連一個人睡都不敢。師兄辛辛苦苦把他們拉扯大,當真把這兩人當兒子養。如果日后立這兩個孩子為繼承人,師兄也算無憾了。”
“一日為師終為父,夫人和莊主宅心仁厚,以后兩個徒弟一定會好好孝順你們的。”李朝歌說著看了眼外面的天,起道,“叨擾夫人良久,我們也該走了。多謝夫人。”
盛蘭初站起留飯,被李朝歌拒絕。盛蘭初親自送李朝歌和顧明恪出門,站在門口,目送那兩道背影遠去。俊男走在一起總是惹人艷羨,他們一個彩濃烈,一個清澈不染,兩人并肩走在晚霞中,仿佛要隨著燦爛霞飛升一般。
盛蘭初停在門口靜靜看著,等再也看不見人影后,才轉走回院子。
盛蘭初輕聲問:“今夜莊主回來嗎?”
“莊主說他今天要談生意,不回來了。”
盛蘭初點頭,習以為常地應道:“我知道了。”
另一邊,李朝歌走在路上,用胳膊撞顧明恪:“你看,我說什麼了。”
顧明恪微微錯,握住李朝歌的胳膊,無奈道:“莊主夫人還在后面看著呢。”
“我知道。”李朝歌毫不在意,說,“反正又聽不到。你覺得華凌風今年多大?”
“第一天山莊中人提起過,大師兄華凌風二十歲,二師弟任放十五歲。”
李朝歌笑了,故意問顧明恪:“練武啟蒙的最佳年齡是七到十歲,錯過了這個年齡,孩子骨頭就長了,日后進益有限。華凌風和任放年齡相差五歲,卻只隔了半年進門。顧大人,你說,這是為什麼?”
顧明恪無可奈何,糾正道:“這是個行為,不代表整,勿要以偏概全。”
李朝歌輕哼了一聲,不想討論那些垃圾男人,便轉而問:“你說湖里那只水鬼,真的是買進來的侍嗎?我還是覺得很奇怪。”
“文書齊全,至在份上是的。”顧明恪似乎嘆了一聲,低低道,“不過到底是不是,已經不重要了。”
李朝歌聽出些什麼,立刻追問:“怎麼了?你看出了什麼?”
顧明恪眼如點漆,薄微抿,日暮晚灑在他上,瞬間變了冷。顧明恪搖搖頭,并不肯說,道:“我還沒想好,目前還需要一些佐證。”
李朝歌眉梢輕抬,瞥向顧明恪,笑著點了點下,轉頭看向斜下浮躍金的粼粼水面:“好。我等你想好。”
昨夜鬧鬼,今天眾人暗暗防備著,幸而一夜安穩,眾人一夢到天亮。大伙在山莊門口集合時,還不住嘆:“難得啊,這一個月來要麼在趕路要麼在鬧鬼,昨天終于睡了個安穩覺。”
白千鶴深有同。這時候他們看到李朝歌和顧明恪走過來,自覺安靜。李朝歌走近后,大致掃了一眼,道:“人都來齊了吧,這就走吧。”
白千鶴問:“顧寺丞,公主,我們今天要做什麼?”
李朝歌看向顧明恪:“人和劍,你選一個。”
顧明恪想了想,說:“還是人吧。”
他對洪城源那些烏煙瘴氣的家事不興趣,他寧愿去找尸。
“好。”李朝歌點頭,說,“那就這樣定了,你帶人去找徐興寧的尸,我去查丟失的潛淵劍。”
白千鶴就跟在近前,不知道為什麼,他覺得他聽不懂這兩人說話。白千鶴咳了一聲,李朝歌和顧明恪一齊向他看來。白千鶴笑笑,說:“很抱歉打斷二位。不過,你們在說什麼?什麼人,什麼劍?”
“對啊。”大理寺跟來的三個人也不解地喃喃,“我們連藏劍山莊的關系還不知道呢,不是說分頭打聽,最后一起換報嗎?”
顧明恪說:“昨天盛元公主已經和我說了。細節路上談,現在先去找徐興寧刺史的尸。”
白千鶴默默瞪大眼睛,一雙眼睛滴溜溜轉。大理寺三個人不約而同噤了聲,昨晚回山莊的時候,盛元公主還說沒想好,等理清楚了再解釋,結果今天早上,顧寺丞就說他已經知道了。
他們兩人到底有多藏行程是別人不能看的?
八人隊伍就在一種莫名詭異的氣氛中分道。李朝歌帶著莫琳瑯幾人走在清晨的街道上,說:“今日我們著重打聽洪城源的那兩個徒弟。重點你們都知道吧?”
白千鶴眨眨眼睛,意味深長地笑道:“我們不知道。公主,昨天你和顧寺丞是不是又做了什麼呀,總覺得你們倆有一種別人不能理解的默契。”
“沒做什麼,商討公務罷了。”李朝歌說完,發現另外幾人一副“我們懂”的表,皺眉,奇怪道,“你們那是什麼眼神?商討公務有問題嗎?”
“沒問題沒問題。”白千鶴嘿嘿笑著,說道,“出外差嘛,我明白的。”
李朝歌本能覺得不太對勁,上次和顧明恪商討公事的時候,李常樂和裴紀安等人也是這種表。商量朝政而已,不行嗎?
李朝歌擰眉,警惕地打量著白千鶴:“你到底明白什麼?”
周劭一把把白千鶴拽走,說:“行了,別廢話了。早完事早收工。”
周劭強行把白千鶴拽走了,李朝歌還是覺得不對頭,白千鶴說和顧明恪默契,李朝歌還覺得他們幾人有一種奇怪的默契呢。但是另外兩人已經走遠,李朝歌總不能把白千鶴拉回來質問,便遠遠提醒道:“往姓洪的私事上打聽。”
白千鶴在背后揮了下手,示意他們明白。李朝歌回頭,發現莫琳瑯也用一種很奇怪的表看。李朝歌莫名其妙,問:“怎麼了?”
莫琳瑯哪敢破這層窗戶紙,上面人裝傻充愣,作為下屬自然要心地配合。莫琳瑯搖搖頭,說:“沒事。公主,我們今日要去哪里?”
李朝歌似乎笑了一下,將護臂上的綁帶束,放下胳膊時,眼睛中銳人:“去查當年和老莊主做生意的盜墓團伙。”
顧明恪不想讓人知道,但李朝歌偏偏要查。當年,潛淵劍到底是從哪里冒出來的?
莫琳瑯聽到皺眉:“盜墓團伙?這群人可不好查。他們居無定所,來去無蹤,而且,這是老莊主生前的事。老莊主都死了十八年了,時間過去這麼久,那群人是否還活著都不好說。僅憑我們兩人,人生地不的,該向什麼人打聽?”
李朝歌說:“沒必要限制的那麼死,誰說一定要和人打聽?”
莫琳瑯愣了半晌,慢慢瞪大眼睛:“公主,您是說……”
“沒錯。”李朝歌了拳頭,面不改道,“去找鬼打聽。”
白千鶴有很多奇奇怪怪的門路,最熱衷于打探別人的八卦,洪城源的花邊消息給他打聽綽綽有余。所以李朝歌明面上帶著鎮妖司查洪城源,實際上和莫琳瑯單獨行,尋找盜墓人。
正常來說,一個普通人想要追蹤盜墓團伙難如登天,然而李朝歌顯然不是普通人。莫琳瑯負責找鬼,李朝歌負責供,在李朝歌的暴力威懾下,還真打探出不消息。
畢竟隔行如隔山,打聽盜墓這等事,還是得問他們間部的人。
七天后,各方陸陸續續傳來進展。白千鶴真不愧他小白臉的稱號,在青樓廝混了幾天,很快如魚得水,從一個姐姐得知洪城源曾支持過的生意,而且,洪城源在南城有一座外宅。
白千鶴和周劭順藤瓜找到南城。周劭上的大哥氣質很快折服了當地的幾個地流氓,地流氓熱地請他們兩人喝酒,在酒桌上把那戶宅子的況兜了個底朝天。
洪城源在外面四留,其中一個子懷了孕,以此威上位。洪城源就將人養了起來,最后生下孩子,是個男孩,洪城源越發當個寶貝供著。
但是七年前,宅子里突然聽不到孩子的聲音了。那個婦人說孩子生病死了,但是看紅滿面、喜氣洋洋的樣子,無論如何不像死了兒子。吃飯的時候,白千鶴一邊看菜單一邊將這個消息轉達給李朝歌,李朝歌算了算時間,正好是洪城源收任放為徒的時間。
白千鶴滋滋點了好幾道特別貴的菜,他把店小二打發走后,問:“公主,你們這幾天神龍見首不見尾,神的。你們到底去干什麼了?”
莫琳瑯微,最終還是選擇沉默。說出來白千鶴可能不信,們去霸凌鬼了。
李朝歌輕描淡寫道:“去找行問了幾句話。結合你們的信息,整理一下時間順序,大概是二十年前,老莊主和一伙盜墓賊買下潛淵劍。這伙盜墓賊挖了一座新墳,發現陪葬品是一柄劍。盜墓賊得知藏劍山莊老莊主劍癡,便來到廬州,以天價賣給了老莊主。”
周劭皺眉:“不對,潛淵劍不是說是某個古帝王的陪葬品嗎,怎麼是從一座新墳里挖出來的?”
李朝歌早就知道他們會有此問,對此毫不意外,平靜地說:“因為新墳的主人也是一戶盜墓賊。”
白千鶴呦了一聲,樂了:“這一鏟子竟然挖到了同行。他們干這行的,我以為建墓地時會很講究,不會被人盜呢。”
“怎麼可能。”李朝歌輕嗤。這時候店小二端來菜,眾人一起停止說話。等人走后,白千鶴湊近了,低聲問:“照這樣說的話,墳里那戶人家挖的又是哪位?是帝陵嗎?”
“這我怎麼知道。”李朝歌拿起筷子,一邊吃一邊說,“時間有限,沒打聽出來。”
“不不,公主,才七天,你能打聽出這些,已經很了不得了。”白千鶴由衷嘆道,“公主,你擱哪兒找的行?二十年前墳挖墳的事都能被你打探出來,太厲害了。”
莫琳瑯低頭默默飯,沒有說話。李朝歌念在廚子做飯不容易,沒告訴白千鶴消息的真實來源,而是說:“路子現在不方便說,就不提了。繼續梳理時間,二十年前,老莊主得到潛淵劍,又過了兩年,老莊主猝死,劍傳到他的兒婿手中,洪城源為新的莊主。盛蘭初因為習武傷了基,難有孕,洪城源當了莊主后,商場得意再加上眾人吹捧,漸漸開始沾花惹草。盛蘭初和洪城源婚兩年后,洪城源逢場作戲,一個青樓子留下孕,借子位,洪城源只好將人養為外室。一年后,外室誕下兒子,而盛蘭初依然沒有懷孕的征兆。洪城源逐漸了歪心思,他在南城養外室八年,并讓兒子從母姓,姓任名放。在孩子八歲時,洪城源以收徒為名將任放接到山莊,為了掩人耳目,他提前半年收了一個大徒弟,正是華凌風。任放就這樣明正大地進藏劍山莊,以二徒弟的份,錦玉食地住了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