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槐垂眸看向他,聲線很涼薄,“你可以繼續唱你的歌。”
安以愣住了。
“不過,再也別出現在面前了。”
“你繼續你的巡演。”他緩緩說,“以后安心在國外發展,再也別回來了。”
他需要明霜眼里只有他,安以極為礙眼。
以前十幾歲時,江槐上了,隨之而來的,就是濃烈的獨占。他希明霜也他,而且也只他一個人。那時,他大部分時間選擇了忍耐。而現在,他開始把自己的想法化為實際。
男人氣質清貴,說話不疾不徐。
寧芷萱臉一陣青一整白,怎麼也沒到,哪天想調戲的帥哥,竟然會是那個江槐。
他和那天在那個人眼前完全不是一個模樣,那時候的他,像個可口的清純大學生,現在的他,清冷又郁,高高在上。
江槐甚至看都沒看一眼,似乎已經本不記得了。
安以背后的人不是明霜,知曉這個事實,已經足夠讓他心愉悅,暫時不計較更多。
會議室里很是人,都是林泉和鼎盛互娛的高層,在開會,討論公司下一步方針。
江槐看了看表,早早離席了。
“江總這是?”
“回家。”他說。
他要回家等明霜,最近,他一想起這件事,便連工作時心也會變得更加愉悅。
以后,他還想要一個和明霜的,完完全全屬于他們兩的小窩。
工作疲憊后回家,可以看到的笑臉,有的吻和,他想要這樣的生活。
云貝小區里,明霜獨自一人,司機留在外頭等。
一別六年,居民樓浸潤在雨水里,似乎顯得更加破舊。
江槐以前住的那個家,很久很久沒有去過了,但是還記得住址,江槐以前給過一把鑰匙,明霜沒用過,過去七年了,發現那把鑰匙竟然還在被保存在的屜里。
江槐竟然也沒有換鎖,明霜試著用鑰匙一擰,門便緩緩打開了。
屋子里有些灰塵,似乎很久沒住人了。
明霜一按燈,發現早已經斷電了,顯而易見,江槐這麼多年,沒再回來過。
打開手電筒,慢慢走到江槐的臥室。
什麼都沒有了,干干凈凈,江槐似乎把自己生活的痕跡都已經清理干凈了,只留下——以前,這幢房子的主人,于嫣的痕跡。
屋角放著一個箱子,明霜打開一看,里面應該是于嫣以前曾用過的舊。
倒是不覺得很害怕,往下翻,看到很多醫學的專業書籍,有本封面似乎有些不同。
明霜手,了出來。
翻開后,扉頁寫著字,字跡清勁,幾乎是瞬間就想到了江槐的字跡,以為是江槐的日記本,但是很快發現不對。
本子式樣很老久了,出一子上個世紀的老舊,紙頁發黃,那時候江槐都還沒有出生,即使出生了,應該也還本沒法握筆。
翻到第二頁,第二頁寫了一個名字。
檀城大學臨床醫學一班于嫣。
明霜記得,這是江槐母親的名字。
似乎是從大一開學開始記錄的,很多是學習和生活相關的,明霜一目十行掃過去,江槐的媽媽,顯然和他在某些部分很相似,是個思維很快,邏輯通暢的優等高材生。
早期日記早圍著學業和閱讀打轉,偶爾提到一些生活瑣事,明霜卻覺字里行間滿是疏離,的日記里,自始至終沒有出現過第二個人名。
但是很快,日記本里開始頻繁出現在一個字眼。
‘他’
一直到結束,于嫣也沒有把‘他’的名字寫出來。
這個厚厚的日記本用了很久,明霜沒空一篇篇看過去,直接翻到了底。
“……年7月8日,帶他回家了。
“我糊了他一臉泥,把他弄得臟兮兮的,他抱怨說我總是騙他,不夠他。”
“他被家里養得很天真,也很干凈,像是云和雪堆出來的,沒下過凡塵的神仙,從沒吃過苦,也沒過挫。”
“他臉紅時的認真樣子可。他是第一次,說我,說以后想和我結婚。
“我并不相信他的話。”
“人是會變的,假若有一天,他變了,對我有二心,那我再也不會他,我要讓他一輩子痛苦。”
這是日記本的最后一頁,按照主人記錄的習慣,明霜想著,應該會有第二本日記,在書房翻了翻,沒有發現第二本日記的影子,倒是找到了一張老照片。
一眼便認了出來,是年時期的江槐。男孩大概還只有四五歲,是一張側臉,在走廊,外頭風呼呼的,他穿著明顯不合的服,很瘦弱,五極為漂亮,皮蒼白,一側臉上還有淡淡的淤腫。
他抱著膝,獨自蹲在走廊,看著外頭的天暮,顯得極為安靜乖巧。
那方狹窄的天幕,被電線和晾繩,切割為了方寸,雪花落在屋檐邊緣。
翻了過來,看到照片背面寫著一行字,“小孩不聽話,挨了一掌,被趕了出去。”
“他和這個小孩,毀了我一輩子。”
……
從江家老宅出來,明霜呼出了一口氣,冬天天黑得早,已經幾乎看不到太了。
兜里手機響了起來,和那張照片放在一起。
是江槐的電話,“要我來接你回家嗎?”
他喜歡使用這個字眼,似乎真的認真地,在把那里當了他們的小窩。
“我在家。”他說,“在等你。”
江槐很認真地在。也在努力學習索,如何做好一些,奢也能多他那麼一點點。
無論是十八歲的江槐,還是二十五歲的江槐。
“霜霜?”久久聽不到聲音,他沉默了一瞬,試探了聲。
他聲線原本好聽,清清冷冷的,只有霜霜時,會銜著一分獨屬的溫繾綣。
在想,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人。
江槐為什麼又偏偏要。倘若選擇換個人,他會快樂得多,早已經得償所愿。
“你在家好好待著,多穿點。”盯著窗外,看著外頭飛快倒退的風景,“最近又降溫了,你病還沒完全好,別出來跑。”
江槐說,“好。”他語氣里有了幾分顯而易見的歡欣。
他極其喜歡惦記關心他的覺,這讓他覺得,心里有他。
“我馬上回來了。”車窗外頭風景一閃而過,手指攥著那張照片,那張照片揮之不去,印在的腦海里。
五歲的他,十八歲的他,二十五歲的他。皺著眉,纖細的手指抬起,在車窗上淺淺劃下幾筆,又放下全部抹去。
喜歡欺負折騰江槐,喜歡看他出各式各樣的模樣。有時候,甚至覺得他要是再可憐一些就好了,就永遠沒法從手里逃走了。
可是,看到那張照片上的江槐,那樣的神態和模樣,發現自己一點都不喜歡看他那樣。
為什麼一個母親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想起了自己早逝的媽媽,抿著。
簡然當初以爲自己嫁了一個普通男人,誰知道這個男人搖身一變,成了她公司的總裁大人。不僅如此,他還是亞洲首富盛天集團最神秘的繼承者。人前,他是殺伐果斷、冷血無情的商業帝國掌舵者。人後,他是一頭披著羊皮的...
溫眠死了。 死前她才知道那個她高攀不起的男人愛了她一輩子。 重生回高中,她被人圍堵,少年挺身而出保護她。她看著少年熟悉的五官,一時分不清時間,撲上去緊緊抱住那個少年。 少年全身一僵,兇狠的表情瞬間變得無措。 匆匆趕過來的小弟:呃……老大被非禮了。 * 溫眠上輩子的遺憾太多。 畏畏縮縮,自卑懦弱,被極品親戚欺負,被前男友利用,被同學孤立,還沒讀過大學。 重生回來她決定拋棄過去,該打臉就打臉,順便把大佬寵上天。 沒過多久,A市四中到處流傳著溫眠的傳說—— “高二的溫眠好像比校花還好看?” “年級第一又是溫眠??” “高一的那個不可說看到她都臉紅!!” 【閱讀指南】:前世有點虐,重生后開掛了!!
人人都說薊城的霍少爺心狠手辣,卻是個癡情種。
【雙潔+雙向奔赴+真假千金+追妻火葬場】隱婚兩年,墨婉以為一腔深情能夠打動顧昀笙,他卻在她懷孕時提出離婚。墨婉捏緊了手中的驗孕單,絕望挽回:“我愛你十年,可不可以不要走?”男人毫不猶豫地牽起白月光的手,棄她而去。他大婚當日,她身懷六甲被推入冰冷的海水,絕望將她拉下深淵。得知真相的那一刻,男人徹底瘋了,跳入海中找了三天三夜,卻什麼也沒找到。聽說,自那之后,男人身染瘋癥,時而癲狂暴躁,時而對著空氣說話。直到那天,他得到一個消息,那個被他拋棄的女人,成了全球矚目的明星!從此他化身妻奴,夜夜跪求她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