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黃昏落下,夜幕來臨。
忽紅穿著一嶄新的冬袍,滿臉興的回了自己居住的小院落。還沒進屋,就聽到屋子里傳來人噎噎的哭泣聲。
忽紅對這聲音習以為常。
一定是阿爺,又在欺負哪個人了。近年來因阿爺教授府里大郎君功夫,越來越得家主重。家主知阿爺好,隔三差五就會賞賜一個人給阿爺。
忽紅毫不介意屋的靜,充耳不聞的站在院子里,借著月細細欣賞自己新得的冬袍,不時還上手惜地一袖子,一腳,只覺得這料子溜溜的,又有彈,真是舒服。
這是貴人才能穿的料子。大娘子,對自己真好.......
忽紅在院子里正著,屋靜一歇,接著萃春就衫不整的從屋哭泣著奔了出來,迎面就撞上了形高大忽紅。
萃春見到忽紅臉立即漲紅,這丫頭,竟然在院子里聽了個全程?
萃春頓時惱不堪,狠啐一口道:“黃丫頭不知!”說完就拿帕子捂著臉,哭泣著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忽紅不理解,你們做事兒的人都不害,為什麼要害?
忽紅拍拍上不存在的灰塵,抬腳進屋,屋里還充斥著一事過后的氣味。
忽叟已經穿戴好服,氣定神閑的盤坐在炕上喝茶。
忽叟雖已五十多歲,卻老當益壯。年輕時是大濟有名的游俠兒,急功好義,最好打抱不平,不知天高地厚得罪了盛京權貴,招致滿門大禍,全家都他牽連而死,林者云正好意外路過救了他,從此投林者云門下。經此一事后,忽叟大變,一改從前的游俠之風,認真侍奉一主,以得其庇護。直至今日,已為林者云手下最重的家臣,掌管著林府七十余眾部曲。
忽叟極,但卻子嗣不富,也不知是否他這一生殺戮過多,老天降下神罰,年近四十才得一忽紅。因此,雖此外貌丑陋,其行異常,忽叟對其也很是縱容疼。
“好臭!”忽紅不了屋這氣味,把門窗打開。
忽叟懶散地放下茶杯,毫不介意忽紅的嫌棄態度,問:“聽說大娘子選你做了的丫鬟?”
“是!”
“這新冬袍,也是大娘子賜給你的?”
“是!”
忽紅滿是橫的臉,綻放出一個燦爛的笑容。
忽叟從未見過兒臉上出如此神,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看來你很喜歡這大娘子?”
“是!”忽紅開心的點點頭,一聲回答比一聲回答更堅定,更高昂。
忽叟哈哈大笑:“那你就要記住,今后你的主人唯一人爾,那就是大娘子!”
“是!”
“別學那些蠢貨,三心二意,認不清形勢。就好比剛才那跑出去的萃春,家主既然把給了我,以后我就是的主人,每天哭喪著臉,哭哭啼啼給誰看?今后日子不好過,只能怪自己認不清形勢!”
忽叟說到這嚴肅了神:“忽紅,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忽紅似懂非懂的撓撓頭:“反正我腦子不聰明,大娘子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忽叟點頭:“嗯,你做到這一點,就足夠了。”
只要跟的主人腦子聰明,下屬腦子不聰明沒關系,有忠心就夠了。
他兒的本事,他知道,除開別不談,是一個絕佳的護衛人選。這大娘子眼倒是不差。
忽叟下,就不知道這大娘子是否夠聰明了?既然是大郎君的嫡親姐姐,應該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聰明,有勇也有謀,是天生的將才。
有機會,他得好觀察觀察大娘子。他親人亡,就這一個兒,只奉一主,可不能馬虎了。
跑馬場。
林家養了百十來號部曲,部曲頭領設有兩人。一人名喚忽叟,掌管著七十余眾部曲,聽命于林者云。另一部曲頭領名喚比列,隨裴氏陪嫁而來,如今掌管著三十余眾部曲。
跑馬場里煙塵滾滾,林知暉鼻下掩著一條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著部曲比列在學騎。
林知暉武功跟著忽叟學,騎則跟比列學。
林知暉遠遠見林知皇帶著忽紅過來,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手中的韁繩,皮鞭一甩,策馬迎了過來。
“哈哈哈哈!阿姊,他們都說你收了忽紅做你的婢,沒想到是真的啊?”
“是啊,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嗇的展示自己對忽紅的喜。
林知暉到林知皇語氣里的真誠,收起打趣的神,驚訝:“阿姊,你確定?不是鬧著玩玩的?忽紅帶出去,真的有失面啊!”
忽紅作為一名子,高大癡,滿臉橫,多看兩眼,林知暉覺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傷了。
忽紅頓時手足無措,若跟著大娘子會讓大娘子失了面,應自請離去才是。大娘子這般人,該值得更好的。
忽紅很喜歡大娘子,想到要離開大娘子,面難過之。
林知皇挑眉,你們真是錯把珍珠當魚目了。一個下屬的別,容貌有何重要?有無本事才是道理。
林知皇見忽紅難堪的漲紅了臉,安的拍拍忽紅的手說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歡自己的容貌就行,無需管旁人說什麼。以后若再有人當著你的面說你不面,你就把他打的不面。”
“阿姊?你讓忽紅這怪打我?我是你嫡親的弟弟啊!”
難道這忽紅上有什麼長,是我沒發現?林知暉耐著子又仔仔細細上下打量忽紅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暉捂眼。
林知皇強調:“忽紅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許欺負。”
林知暉不服:“阿姊你都沒這麼維護過我!”
“你要被人欺負了,我也護著你。”林知皇輕笑一聲,這弟弟雖然格健碩看起來有十七八歲的模樣了,但到底實際才十二歲,果然還是小孩子心,竟會在姐姐面前爭寵撒。
林知暉得了林知皇的準話,心滿意足了,眼中有了笑意:“阿姊,以后可也得這麼護著我才是。”
“我就你一個嫡親弟弟,不護著你護誰?”林知皇被這率直的弟弟可到了,十分真心的說道。
林知暉拉下臉上擋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剛剛竟與一個婢爭寵,因習武被曬得黑紅的臉更紅了幾分,不想承認那是自己。
“誰讓你是我阿姊呢,我就讓你!”林知暉微微嘟了,強行為自己挽尊。
林知皇見狀,咯咯的笑了起來。
林知暉被笑的不好意思,岔開話題:“阿姊,馬場灰大,你來馬場做什麼?是來找我的?”
“阿姊想學騎馬。阿弟你來教阿姊可好?”
林知暉大皺其眉:“不行!哪有小娘子學騎馬的?爹和阿娘肯定不會同意的!”
林知皇在現代是有學過馬的。在家過億后,林知皇就在俱樂部包養了一匹馬,每月得空都會去騎一騎,很這種在馬上馳騁的覺。包養一匹馬每年花銷上百萬,常有朋友調侃,別人都是有錢了都去包養男人,卻是有錢了去包養一匹馬。
“就是因為爹娘不會同意,所以我才來找你的,你也要攔著我嗎?”
林知皇用可憐兮兮的眼神看林知暉。自打學會這個眼神后,林知皇現在是運用的是爐火純青。前段時間纏磨裴氏認字時,總要用到這個眼神......難怪有些生用,是實在好用啊,強人心淚流滿面。
林知暉有點頂不住自家阿姐這個眼神,即刻妥協:“......好吧,我教你。”
“大郎君!”比列不贊同的喊道。
“退下,由我看著阿姊,能有什麼事。”
林知暉呵退比列繼續道:“阿姊,你可要想好,想學騎馬就要在這馬場里風吹日曬,到時把你白皙的皮曬壞了,可別哭鼻子。對了,還有這跑馬場只要馬兒一跑起來,灰塵就特別大,到時弄得一灰頭土臉,偶爾吃個一灰什麼的,也別苦。”
臭小子,這還是在變相勸打消了學騎馬的心思呢,作為一上市公司的老板——老人林知皇,如何看不懂?
林知皇字典里就沒有放棄這兩個字,當即回道:“想好了,現在就開始吧。”
理想是好的,現實是骨的。林知皇發現連馬背都上不去………在現代能輕松上馬,那是因為有馬鐙,這里的馬,別說馬鐙了,連馬鞍都沒有。
林知暉見林知皇撲騰半晌連馬背都沒上得去,很不給面子的哈哈大笑起來。
周圍伺候的馬奴也都悄悄掩而笑。
林知暉笑完,才提點道:“阿姊,你這樣是上不去的,竇圖,過來伺候我阿姊上馬!”
一名中等個子,格壯碩的青年聽言,從眾多馬奴里滿面榮越眾而出,行禮應諾。
大郎君竟然記得他的名!馬奴竇圖興異常,殷勤的快行幾步到林知皇要乘騎的馬邊,伏地跪趴,背脊弧度平直,充做馬凳之用。
踩人上馬?林知皇再次直面這里貴族所擁有的特權,心里略微有些不適。
“忽紅!”林知皇無視地上的人凳,對忽紅吩咐道:“抱我上馬!”
“喏!”忽紅上前一步,手下一個用力,抄起林知皇,輕松將舉過頭頂,平緩穩當的把輕放在了馬背之上。
“這馬上的有意思。”林知暉見了拍手笑道:“阿姊你這收的丫鬟不錯,還有這個用。”
“可不止這個用。”林知皇輕呲一聲:“別笑話你阿姊了,快來教你阿姊騎馬!”
“諾!”林知暉逗趣的應諾一聲。
林知暉這小子雖然格惡劣了點,但做老師的耐倒是不差。騎馬要掌握的各個要點,他都講的很詳細,反倒是這個學生,學習能力跟不上.......
林知皇騎上馬背才知道,這里的馬與在現代的騎的馬比起來,完全不是一回事。這里的馬要高大不,馬稍微一,林知皇騎在馬背上,失重瞬間就將的冷靜淹沒,加上又沒有悉的馬鞍固定坐姿,更覺自己隨時隨地都有可能從馬上掉下來,心里這道難關都沒能克服,談何騎馬?
練了會,林知皇的騎毫無寸進,反而越加張,到最后也只是與林知暉并行騎著馬,催馬走了幾圈而已,一點能騎馬跑起來的跡象都沒有。
踏馬的!屁顛的好疼,大側也火辣辣的。林知皇面發白,這太生慣養了。
算了,還是先想辦法把馬鞍造出來,再想騎馬的事。不然這麼搞下去,摔下馬是遲早的事。正想著如何畫出馬鞍的圖紙,好的不靈,壞的靈。林知皇下的馬,突然像是驚了一般,前后蹦跳起來。
林知皇猝不及防就被拋下了馬背,重重砸在沙地之上。變故陡生,連在旁騎著馬守護的林知暉都沒反應過來。待反應過來,林知皇已經跌落到沙地上,眼見那匹驚的馬沖勢不停,正起撅子,向躺倒在地的林知皇上踏去。
“阿姊!”林知暉大失驚,已然來不及施救。
高高揚起的馬蹄,近在眼前。
果然不能罵臟話‘踏馬的’!不然是會被馬踏的!林知皇被嚇得本能地閉眼。
千鈞一發之際,忽紅奔了過來,手肘曲起,整個子重重地向正揚高馬蹄,做踩踏狀的馬側面狠狠撞去,直接將正在撅子的馬匹,給扎扎實實地撞翻在地。馬匹肚子凹陷下去大一塊,口吐鮮,掙扎幾下想再站起,最后倒地不起沒了靜。
眾人驚魂未定,一時馬場上寂靜無聲。
林知皇也被嚇得不輕,癱倒地,半天都沒回過神。在現代,人是很難遭到生命威脅的,沒想來古代沒幾天就驗了一回。
無事,慢慢深呼吸一下就好。林知皇閉上眼給自己做心理安。
再睜眼,林知皇已經緒平復。以后行事要更謹慎,小命就一條,不能玩了。
林知暉急惶地下馬跑了過來,慌手慌腳地扶抱起,聲道:“阿...阿姊,你有無事?”
“快!快去請郎中來!”
趙信發現自己穿越到了小說中,成了書中的昏君大反派。 這昏君竟然沉迷酒色,留戀后宮從未上朝,以至于奸佞權臣一手遮天! 百姓流離失所,餓殍遍地,各地揭竿而起,烽火連天。 奸佞跪舔,將軍倒戈,昏君最終會被自己的寵妃虐殺! “朕不要當反派,朕要反轉劇情,朕要逆天改命!” 熟知劇情走向的趙信,將小說作者大罵千遍,誓要逆天改命。 開局直接殺妃證道!滅宦官,斗奸佞,奪皇權,鎮天下! 主角?朕要誅他九族!
農科專家時卿落死後再睜眼,穿成了一名古代農家女。開局就是被全家賣了,正要被強行帶走,給縣城即將病死的富家公子成親陪葬。時卿落擼袖子就是幹。以惡制惡、以暴制暴,讓極品們哭爹喊孃的主動將親退了,還不得不供著她。轉頭她主動將自己嫁給了隔壁村,被分家斷親昏迷的蕭秀才當媳婦。時卿落看著蕭秀才家軟弱的娘、柔弱的妹妹和乖巧的弟弟,滿意的摸摸下巴,以後你們都歸我罩著了。從此擔負起了養家活口的重任,種植養殖一把抓,帶著全家去致富,一不小心成了全國首富。蕭寒崢一醒來。原本溺水而亡的弟弟活蹦亂跳,被抓去沖喜而死的妹妹依舊在家,爲了賺錢買藥進深山被野獸咬死的孃親還活著。關鍵是一覺醒來,他還多了個能幹的小媳婦。上到親孃下到弟弟妹妹,全對這個小媳婦依賴喜愛無比。他看著小媳婦:“你養家活口,那我幹什麼?”小媳婦:“你負責貌美如花,考科舉當官給我當靠山。”蕭寒崢早就冰冷的心一下活了,“好!”從此以後擼起袖子就是幹,從個小秀才,一路走到了最風光霽月有勢的權臣。京城裡的所有人都在等著蕭寒崢休了那個村媳,無數大家閨秀想等著嫁給他當繼室,誰知道他卻將媳婦寵上了天。只有他知道,從醒來的那一刻開始,小媳婦就是他此生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