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以為,他已經功地把李氏忽悠住,莫名松了口氣。
斜睨向林霜遲的眼神,又變得復雜起來。
剛想說什麼,李氏突然抬起頭問他,“你還沒告訴我,為何會去月塔。”
李昆:“……”
其他人:“……”
饒是見多識廣如林霜遲,也忍不住輕笑出聲。
可能李昆自己都沒意識到,有朝一日會在一個婦人上翻車了。
“李伯母,你還是在懷疑我嗎?”李昆唉聲嘆氣道,“并非我不想告訴你,而是我覺得,二狗未必想讓你知道事的過程與真相……”
“那只是你覺得,不是我覺得!”李氏十分堅持。
李昆沉默了會兒,才道:“其實,那日我去月塔,也是被二狗喊去的。他給我捎來書信,讓我去月塔見他一面。要是我知道他早有輕生的念頭,無論如何都不會耽誤前往救援的時間。”
這時,林霜遲拿出一張信紙,朝他展示上面所寫的容,“你說的可是這封書信?”
李昆眸微閃,心中的戒備不減反增。
經過這幾次“手”,他也對林霜遲的行事作風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
一旦主拋出新的問題,絕對不安好心。
他在猶豫,是否要承認這張信紙了。
林霜遲卻不給他過多思考的時間,只道:“既然你不說,那我幫你好好回想一下。這張紙是你初次被傳喚至公堂時,主從懷里掏出來的。當時,你主解釋,這是二狗給你寫的書信,邀你去月塔一敘。如今該不會不想承認吧?”
“我沒說不承認。”李昆道。
他本來擔心的就不是這張紙,而是林霜遲主拿出這張紙的背后用意。
這個人,別是還留有什麼后招吧?
林霜遲聽到他的答案,忽而揚起角,傾國傾城的臉龐上布滿彩。
又拿出另外一張紙,朝李昆揚了揚,道:“那麼,這張紙上的字,想必你也認識了?也是二狗寫的了?”
在此之前,李昆還保留著一份鎮定,但當看到這張紙上的字,他的臉驟然一變,甚至還有不加掩飾的狠。
他低下頭看著左手,暗暗思考著,現在把這張紙搶過來毀掉的幾率有多大。
然而,之前制服他的那名玄硯的侍衛正在一旁虎視眈眈,仿佛他多看那張紙一眼,都有可能會有被挖眼睛的危險。
經過一番衡量后,他沮喪地發現,這個幾率幾乎為零。
而李東明早已急得朝招手,“給我看看,這是什麼字。”
林霜遲主把兩張紙送到他的桌案上。
比對來看,一張紙的字寫得跟狗爬似的,唯獨“李昆”“月塔”這幾個字勉強能看。另一張紙上,則寫著“李蕙娘”這三個字。
李東明指著“李蕙娘”的那張紙,問道:“這是從哪兒來的?”
“這是我托宣王爺的人幫忙去查來的。在勘察齊府的案發現場時,我發現一細鐵,并委托玄硯去查這細鐵的來。于是,就在打鐵鋪找到了這樣一張紙。”
李東明盯著紙條上的字,腦子轉得很快,眨眼間就理出了思緒。
“前后兩張紙的字跡,似乎沒太大差別。”
林霜遲:“知府大人,你確定嗎?”
被這麼一問,李東明也不敢托大,直接看向蕭眠舟,“下記得,王爺在書法上的造詣極高,要不來幫忙辨認辨認,這兩張紙上的字是否出自同一個人之手?”
林霜遲眼里掠過詫異,沒想到蕭眠舟還有這樣的本事。
聽這介紹,好像還是個書法家?
許是的目過于炙熱,蕭眠舟有些不好意思,用茶盞擋住半張臉,語氣端方道:“那就拿來給本王看看。”
“是。”
蕭眠舟接過那兩張紙,大致掃過一眼,當場下了結論:“這兩張紙上的字,應該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何以見得?”
林霜遲知道,古代和現代都有筆跡鑒定師,但怎麼鑒定的,還真是不清楚。
蕭眠舟看了一眼,道:“這上面一共涉及八個字,其中,有兩個‘李’字是相同的。字均有反向起筆,左高右低,起收拖帶等特點。與常見的右手筆跡有所不同,可以斷定為左手筆跡。”
“左手筆跡?那不是常見的偽裝筆跡的一種手段?”李東明問他。
蕭眠舟:“這些筆跡雖由左手書寫,但書寫快速、運筆流暢、結構湊,再綜合以上特點,可以判斷出書寫之人是個左撇子,應是從小到大練出來的。那個‘李’字……”
“這個字如何?”林霜遲追問。
“‘李’字,無論是起收姿勢,還是圓扁構造,都無甚區別。因此可以判定,這兩張紙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不可能!”
“不可能!”
公堂上突然響起異口同聲的反駁語。
李氏和李昆互相對視了下,一人眼神哀怨,一人眼神漠然,但皆從彼此眼中看出了對這個結果的不接。
李昆當先說道:“這兩張紙不可能出自同一人之手。因為它們出現的時間,分別在二狗死前和死后。難道他還能死而復生不?”
李氏也道:“我兒不是左撇子!這本不是他寫的字!”
李昆:“……”
他怎麼都沒想到,最后會敗在一個婦人上。
林霜遲看到他黑下來的臉,莞爾一笑道:“李昆,我記得你是左撇子,對吧?你造二狗親筆書信,并利用李氏的份去打鐵鋪拿走細鐵,如今可還有什麼好說的?”
李昆沒有反應。
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林霜遲揭穿,他已經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本來,如果林霜遲不出現,他一個人就能輕輕松松地完這個天無的計劃。
可如今有了“林霜遲”這個變數……
能不能全而退,還是個未知數。
有那麼一瞬間,他很想把自己所做的事全部告訴,讓不要再追究下去。但理智到底占據上風,只余一雙剛毅的眼睛盯著那傲然站立的絕子。
不知為何,蕭眠舟看到他那個眼神,突然心生不喜,當即對李東明道:“李知府,既然種種證據都指向李昆,還不趕把人抓起來?”
得到提醒,李東明立即回神,拍下驚堂木宣布:“罪犯李昆罔顧法紀,濫殺無辜,按照本朝律例第一百八十二條……”
“慢著!”李昆冷喝道,“這只是說明,那兩張紙與我有關,但不能證明我殺了人。知府大人不分青紅皂白地把我抓起來,實在難以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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