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野人生 - 第三百九十六章 好人海西
那源越來越大,直到幾個人同時發現那里竟然是一所房子的時候,三個人忍不住狂喜,越跑越快,越跑越快,侍在端把功力發揮到極致,沖在最前面,妖狼隨其后,像一條白的閃電一般,跟著侍在端沖到了那所房子面前。
侍在端停了下來,看著眼前的房子,這里住著什麼人?按理說他們在這段時間本不可能走出雪山,這里怎麼會有這樣一所莫名其妙的房子?!
“誰在外面?”一個渾厚的男人聲音傳了出來,看來這房子的主人可能被驚了。侍在端聽到了“咔咔”兩聲響,心便提到了嗓子眼兒。要說他不知道那是什麼聲音,那就太小看他的記憶力了,那是槍的聲音!
侍在端急忙一閃,躲到了離門較遠的墻下,同時對后面兩個人作了個噤聲地手勢。后面兩個人看到況有變,急忙停下了腳步。他們倆非常聰明地選擇了一拐角的地方。兩人可是見識了侍在端的功夫,在他面前,還是不要裝大的好。
男人沒有出來,站在門里又問了聲:“誰在外面?吱個聲兒!不說話的話就當你是賊人,殺無赦了!”
侍在端不知該怎麼回答,因為不知對方是敵是友,一時之間又難以分清。可是,他又不愿意放棄放在眼前的這個好機會,藝高人膽大,侍在端作了一個深呼吸,沉聲答道,“我們是登山隊的,兩個朋友被困在了雪山里,我們救他們出來后,就到了這個地方,請問我們可以進去嗎?”
那個聲音沒有馬上回答,好像在思考著什麼,過了好半天,才說道,“進來吧!出門在外,都不容易。大半夜的,你們能到哪去呢。”
門閂一響,侍在端趕抱著肖楠走了進去。妖狼“噌”一下子躥到了前面,那人一抬槍,就要沖妖狼開槍。
“住手!”他這一喊,那人遲疑了一下,妖狼哪管那麼多,上去就把那人撲到了地上,槍也被甩到了一旁。
“妖狼!松開!”侍在端趕喝住了妖狼,這家伙要是兇起來,不把人脖子上咬個窟窿是不會善罷甘休的。妖狼聽話的松開了爪子,悻悻地走到了一邊,蹲坐到了地上。那姿勢,如果不知道是活一頭狼,肯定會以為一頭無害的看家護院的狗。
侍在端走到那人面前,“對不起,我抱著我朋友,不能跟您見禮。這條狼是我們的救命恩人,只要你不惹到他,他是不會咬人的。”侍在端輕輕點點頭。
看著燈里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侍在端的心不由一沉,這個人面沉,絡腮胡子,臉上有一道長長的傷疤,幾乎要把整個左臉貫通,看上去這樣子十分兇惡。頭發微微有些卷,已經及肩了。上穿一件破舊的皮大,有些地方已經磨破了。腳上一又軍勾皮鞋,看那樣子很久沒打理過。
“這位老兄,一個人住在這兒?”侍在端抱著肖楠跟在他的后,進了屋子。
屋子不大,院落卻不小。屋子設計的比較特別,分東西兩個屋子,里面搭著火炕,屋子里可能跟東北的火墻一樣,生著火,屋里暖烘烘的。
“對,就我一個人住這兒。你們幾個人,從山上下來的?我倒是聽說,前些天登山隊失蹤了倆人,他們還到我這兒來過。”那人撥了撥火,試圖讓屋子更加溫暖。
“我們就是來找他們的。這不,在鬼魂崖底把他們找到了!”韓軍答道。
那人目里出了不相信的神,“什麼!從鬼魂崖底下把人救出來的?”
侍在端點點頭,“是啊,老兄,我們這不剛從里面出來嗎。老兄,你這里有藥嗎?我朋友傷很重,最好有消炎和退燒的。”
這一路上,侍在端最怕的就是肖楠的傷口染,最怕發起燒來,肖楠一直在發燒,雖然不知道燒到了多度,但從滾燙的溫上,侍在端估計怎麼也得超過38度。
“我找找。應該有吧,每次去縣城,我都會帶些藥回來,這里前不著村后不著店,有個頭疼腦熱的沒藥可不行。”這個刀疤臉似乎很健談,侍在端估計是因為長期一個人生活的原因,他說話時舌頭有些抻不直,聽上去有點兒大舌頭。
“謝謝老兄了。您怎麼一個人住這兒?”侍在端打量著簡陋的屋子,不解地問道。
“我老婆也是個喜歡登山的,給人當向導,五年前上了這山就沒再下來,我在這里等!”這個男人的話,震到了屋里所有的人。
剛開始進來的時候,看到這個男人臉上那道可怕的傷疤,侍在端并沒有把他劃進好人的行列,隨時準備著起一擊,把歹徒搏倒在地呢。這樣一個人看上去很是獷的男人,留在這里居然是為了等他的妻子!這是怎樣一種!
“五年了。大哥,你覺得還會回來嗎?”侍在端了,把肖楠摟進懷里,額頭抵著的額頭,問道。
“唉——”男人嘆息一聲,說道,“你以為我是個傻子?五年了,我的娜珍還沒回來,我知道已經不在了。可是在那里等,已經了習慣,我不想再下去了。這房子是我祖上留下來的,娜珍活著的時候,我們倆就喜歡來這里。這里的哪個地方,我都可以看到娜珍的影子。”
他的妻子,那個娜珍的人,應該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為有一個男人,可以在這里守著的靈魂,可以孤獨地守候在生命消失的地方。
那人找出了兩樣藥,遞給了侍在端,又拿過一個瓷碗,倒了半碗開水。
“你人病得重的。這會不會落下殘疾啊?”
“我們在這兒休息一會兒,馬上就出發。大哥,這里距最近的醫院有多遠?”
“這個啊。平時我去一趟鄉里的衛生院,得走多半天吧。如果你們著急的話,就把我的馬騎走吧。我只有這一匹馬,平時我不舍得騎。這馬脾氣可能有點兒暴。”
“大哥,那多謝你了!請問大哥怎麼稱呼?”侍在端可不想做個忘恩負義之人,他心里早已有了打算,肖楠救下來以后,他就會在第一時間來這兒表示謝。
“哪那麼客氣啊。我姓海,海西。看你這麼年輕,你我海大哥好了。”
“海大哥!”侍在端趕了一聲,這件事又讓他長了記——千萬不能以貌取人。單憑相貌,海西能把所有人嚇個跟頭;可那顆心,卻是極見的赤子之心。
“兄弟,看你對你人真夠好的。你不是登山的吧?”海大哥又問道。
侍在端搖了搖頭,不有些奇怪,這海大哥怎麼知道他不是登山的?他怎麼不說那韓隊長和李思正不是登山的,而偏偏說自己不是?
“海大哥,你怎麼看出來的?”
“你的上沒有山的味道。海哥我看你就是個生意人,而且是個很厲害的生意人!”
侍在端更加驚訝,看來這海西還真是異人呢。
“山是什麼味道?”侍在端接著問道。
“山有山味,水有水味。你的人看來跟我的娜珍一樣,是個見山就要征服的人。很有人喜歡登山了!”
看著燈下肖楠安靜的臉,侍在端品味著海西說的話。此前,他并不理解肖楠,為何一個人對登山如此執著,現在他明白了,這也是一種快——沒人比人更高的山,沒有比腳更長的路。
海西是個好人。他或許應該過上更好的生活。
“海大哥,你沒想過要從這里搬出去嗎?”侍在端看著還在撥弄爐火的海西,輕聲問道。
“搬出去?我不想。村子里也有不人勸過我,讓我別在這里等了。可我總想,我不能讓娜珍一個人留在這里,太孤單了。”
侍在端眼角潤了。在荒涼的木孜塔塔峰,有這樣一個癡的獷漢子,守著一個已經消逝的生命,“人生自是多癡”,那些文學作品中的癡形象,跟海西大哥相比,太缺乏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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