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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你上癮:軍爺的神秘嬌妻》 526.股份轉讓

因為剛剛接手公司,沈君澤這幾都在加班,他需要盡快悉公司的事務,等他從文件中抬頭已經是晚上八點半了,他了一個懶腰,看了一眼桌上堆得高高的文件夾,歎氣,這些文件估計還要幾才能看完。

他收拾了東西,將電腦關了,走出了辦公室,公司裏已經沒有人了,一片漆黑,隻剩下他的辦公室裏還剩下一室燈

沈君澤額頭,關了辦公室的門,開車回家,車子拐過一個街角,沈君澤覺有幾分,這才想起他今就連午飯都沒吃,看了一眼街道,附近隻有一家麵館和餛飩店,找了一個位置停車,他朝著麵館走去,眼角餘看見一個人影跟在他的後,他停下腳步,轉,街上確實有個人,不過那人直接越過他走了。

沈君澤失笑,他最近真的是神經太敏了,走進麵館,沈君澤點了一碗麵,很普通的青菜麵,這是曾經的他絕對不會吃的。

從錦玉食的他如何會吃這樣普通的食,可是這幾年的經曆告訴了他什麽是平凡人的生活,最落魄的時候,他曾經連續一個星期隻能吃那種最便宜的泡麵。現在雖然他靠自己的能力又獲得了富裕的質生活,可有些習慣已經改變了。

吃完麵,沈君澤滿足地肚子,工作結束之後來碗熱騰騰的麵絕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走出麵店,他往自己的車走去。

“姐,怎麽這麽晚還給我打電話?”半路上,沈君澤接到沈清瀾的電話。

“明來家裏一趟,給你一份東西。”沈清瀾開口。

“好,那我明上午九點過來。”沈君澤毫不猶豫地道,本沒有問沈清瀾要給他的是什麽東西,是否重要。

“你還在外麵?”沈清瀾聽著手機裏傳來的約的汽車喇叭聲,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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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剛從公司出來吃了一份宵夜,正打算回家呢。”

“路上開車心點。”沈清瀾叮囑。

沈君澤應了一聲好,他隨意地看了一眼周圍,忽然發現從左側開來了一輛卡車,他一驚,下意識地踩剎車,卻發現剎車竟然失靈了,他的臉猛的一變,額頭冒出冷汗,眼看著兩輛車就要相撞了,他猛打方向盤,生生的讓車子轉了個頭,與大卡車肩而過,

隻是他還來不及鬆了一口氣,眼睛抬眼,就發現此時他的車正朝著路邊的一棵大樹衝去。還不等他反應過來,車子就已經跟大樹來了一個親,發出“砰”的一聲巨響,安全氣囊瞬間啟,沈君澤狠狠地朝前撞去。

若不是安全氣囊及時擋著,恐怕他現已經頭破流了。

沈清瀾隔著電話,自然聽到了這邊的靜,“君澤,發生什麽事了?”

沈君澤晃了晃腦袋,他的眼前有些發黑,“姐,沒事兒,就是車子撞路邊了,有人了我的車,剎車失靈了。”

“你現在人在哪?”沈清瀾床上坐起來。

“在西環立橋上,還好我人沒事,你別擔心。”

“確定人沒事嗎?”

“沒事兒。”話雖然這麽,但是他的卻卡在了駕駛座上。

“你現在別,我馬上打電話給10,我去醫院找你。”

“姐,不用,你幫我打個10就好,我自己去醫院。”

“別廢話。”沈清瀾冷聲句了一句,隨即拿起一旁的座機開始打10。

等沈清瀾趕到醫院的時候,沈君澤已經包紮好了,除了額頭撞得有些紅腫之外,他的手臂和上還有不同程度的傷,所幸並不嚴重,他坐在醫院的長廊上,等著沈清瀾,見過來了,連忙站了起來。

“人沒事嗎?”沈君澤搖搖頭,“沒事兒,就是一點傷,過幾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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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瀾打量了他一眼,見他確實我們可以大礙,心中稍稍放心,“警察來了嗎?”

“警察剛走,做完筆錄就走了。”沈君澤道,“姐,這件事一定不是意外。”

他的車前幾剛拿去做保養,剎車是肯定沒有問題的,再者,他從公司出來的時候,剎車還好端端的。想到這裏,沈君澤不由地想起了在麵館前他看見的那個人影,心中約有了猜測。

“人沒事兒就好。這件事警察會查清楚的。”沈清瀾安他。

“姐,我懷疑是盧進才做的。”

沈清瀾眉頭微挑,“有證據?”

沈君澤搖搖頭,“沒有。不過我從公司出來的時候剎車還是好的,中間吃了一碗麵,回來剎車就失靈了,而在我進麵館之前,我發現有人跟蹤我,隻是當時我還以為自己覺錯了。”現在想想他的覺就是對的,並不是他多疑。

聞言,沈清瀾神凝重,“我知道了,這件事我會幫你查清楚。還能走嗎?”

沈君澤點點頭。

“那我先送你回去吧。”

“姐,這麽晚還讓你出來,抱歉。”

“事一樁。人沒事就好。不過若這件事真的是盧進才做的,也未嚐不是一件好事。”沈清瀾到。

沈君澤瞬間明白了的意思,“姐,你是?”

沈清瀾點點頭,沈君澤立一臉的若有所思,若事真的是盧進才做的,那麽這確實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這什麽?這就瞌睡來了,有人送枕頭。

沈清瀾將沈君澤送回家之後就回了家。

第二一早,沈清瀾和沈君澤就出現在了警局門口。警察已經查過沈君澤的車,他的剎車確實是被人為破壞而失靈的,加上沈君澤提供的線索,他們很快就將目鎖定在了盧進才的上。

從作案機上來,盧進才確實有很大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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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來敲門的時候,盧進才宿醉還未醒,昨晚上他是到了淩晨才到家的。他著像是撕裂般的額頭,神煩躁,對著張文麗道,“去看看這麽一大早的到底是誰。”

張文麗點點頭,“行了,你先休息吧,我去看看。”

打開門,看著站在門外的警察,有些驚訝,“警察同誌,你們找誰?”

“盧進才是住在這兒嗎?”警察問道。

張文麗點頭,“是。”心中升起不好的預

“我們懷疑盧進才與一起買兇殺人案有關,需要他回警局配合調查,他人呢?”

張文麗聞言,臉一變,“警察同誌,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老公是絕對不會做這樣的事的。而且他昨晚上一直在家,沒有出去過。”

“有沒有搞錯我們自然會調查清楚。昨晚上在西環立橋上發生了一起事故。我們懷疑事故的主使者就是盧進才,所以我們希他能跟我們回去配合調查。”

“不是,警察同誌,你們做事要講究證據,我老公好歹也是有頭有臉的人,怎麽能你們帶走就帶走,這還有沒有王法了?”

張文麗攔著警察不讓進門,警察也沒有強行要進去,就站在門口與理論,“我們隻是請盧進才先生回警局配合調查,並不是他一定就是嫌疑人,要是查清楚了真的跟盧進才沒有關係,我們自然是會放人的。這位太太,你太張了。”這樣的張反倒顯得心虛。

張文麗能不心虛嗎?雖然不知道盧進才昨晚上為什麽那麽晚才回來,但是昨晚上他回來的時候心很好,裏還一直哼著歌,要知道,他可是剛剛才被奪了權,前一秒還在鬱悶呢,結果回來就唱歌,這就太不尋常了,事出反常必有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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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這件事確實就是盧進才做的,所以你現在是在包庇他?”警察冷聲反問。

張文麗扯了扯角,“警察同誌,這怎麽可能呢?我老公一向奉公守法,肯定不會做這種違法紀的事的,你們一定是搞錯了。”

“所以我們更要請盧進才回警局接調查,若事真的跟他沒有關係,我們也好還他清白。”

張文麗沒有了反駁的理由,不管如何,警察都上門了,再阻止反而顯得此地無銀三百兩,側開,讓警察進門。

盧進才在臥室裏聽到門口的聲音,心煩躁吼了一句,“大清早的吵什麽吵?”

警察越過張文麗,直奔臥室,就見盧進才正坐在床上,著額頭,聽見有人進來,下意識的吼道,“到底是誰呀?還沒完了是不是?”

眼睛一睜就看見了兩個穿著製服的警察,“警察?警察這麽早來我家幹什麽?”此時他頭疼裂,並沒有想起昨晚上讓幾個混混去教訓沈君澤的事

警察將與張文麗的話重複了一遍,盧進才眼神閃爍,終於想起了昨晚上發生了什麽。正是因為想起來了,他恨不得一掌拍死自己。這不是把證據往人家手裏送嘛?

雖然已經想起來了,但是盧進才卻不能承認這件事是他做的,於是開口否認,“警察同誌,昨晚上我在酒吧裏喝酒,酒吧裏的工作人員都可以作證,你所謂的買兇殺人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更何況那個對象還是我的親外甥,我跟我外甥的關係一向很好,我有什麽理由這麽對他?你們的這種法沒有毫的服力。”

“可是我們從沈君澤先生那裏得到的信息卻並不是這樣,沈君澤先生了,你們之間的關係很惡劣,而就在今上午,沈君澤先生取代你了公司的董事長,我們有理由相信,你是因為不滿沈君澤先生奪權而起了殺心。”

盧進才的臉沉了下來,“警察同誌,我尊重你們的工作,但是你們也不能隨意的誣陷我,我跟我外甥之間確實有誤會,也因為他奪了我的權而讓我不滿,但還達不到深仇大恨的地步,我沒有理由這麽做。”

“有沒有理由不是你了算的,現在請你跟我們回去配合調查。”

“好,我可以跟你們回去,但若是事確實跟我沒關係,我也希你們能鄭重向我道歉,畢竟你們這麽做,對我的名譽也造了一定程度的損傷。”

警察對此不置可否。

張文麗擔心地看著盧進才,後者微微搖頭,示意不要張,“我跟他們去局子裏走一趟,很快就回來,沒事的,你不要擔心。你將兒子照顧好了就行。”

張文麗點頭,目送著警察將盧進才帶走。

盧進才到了警局,才發現沈君澤和沈清瀾也在。他的目頓時沉了下來,冷冷的看著沈君澤,沒想到這子的命還真大,竟然還活蹦跳的,他還以為這人已經半死不活,了重傷呢。

讀懂了盧進才眼中的深意,沈君澤越發肯定昨晚的事就是他做的。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盧進才,給了他一個“我還活著,讓你失了”的眼神。

他這個舅舅果然不愧是個心狠手辣的主,竟然這麽迫不及待的就想要他的命,不過盧進才到底是有多恨他,竟然當就忍不住手了。沈君澤暗暗猜測。哪裏想到盧進才是被酒衝昏了腦袋,衝之下做的。

“警察同誌,你我涉嫌買兇殺人,可是我外甥好端端的坐在這裏,你所謂的買兇殺人是否太過誇張了些?”盧進才坐在椅子上,冷颼颼的道。

警察麵無表,“沈君澤的車的剎車被人了手腳。而從監控錄像上看是一個男人做的,我們據監控錄像,已經找到了這個男人,對方也承認就是你指使他做的這件事,你又作何解釋?”如果不是因為已經掌握了證據,警察也不會一大早就上門拿人。

“警察同誌,這件事跟我沒有任何關係,我是無辜的,不能因為隨便一個人站出來是我做的,就讓我負責。昨晚上我在酒吧喝醉了酒,直接就回家睡覺了,這一點你可以去酒吧查,也可以去問我老婆,他們都可以給我作證。”盧進才還在狡辯。

他昨經過的那條巷子並沒有監視,所以他才的理直氣壯,並不怕警察去查,即便是查了,他也可以他隻是經過那裏。而且他昨給那些混混的是現金,沒有任何易記錄可以作為證據,隻要他否認到底,即便是警察也拿他沒有毫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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