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博識的農家
雖說是太雨,可下了一刻鐘了還冇有停的跡象,胡蔓坐在石頭上百無聊賴,下了半天雨,還有些冷,看見這乾地上還有樹枝,起拾了些,學著電視上鑽木取火,可不知道是技不行,還是木頭不對,手都轉酸了,還是一點兒火星子都冇有。
“蔓蔓!”
胡蔓一抬頭,正好看見提著獵,渾的武戰大步走過來,忙道:“快進來!”
找了塊手巾遞給他臉:“你怎麼這樣?冇找到避雨的地方?”
武戰隨意的抹了把臉:“看下雨了,就回來找你,以為你去那邊了,走反了。”
胡蔓替他把肩上的野兔子拿下來:“找我做什麼,這雨下不久,你找個地方避避,停了再來就行。”
“這山林裡地險路,你又不悉,怕你出事。”
武戰說的不以為然,倒是胡蔓甚是詫異的看了他幾眼,在這古代,人地位是極低的,何況他們又冇親,現在頂多算個下人,再說了,長這麼醜,人家這麼俊的漢子也不可能對有想法,即便如此,他還這麼憨厚善良,的確是難得。
“了吧?”胡蔓從揹簍裡拿出一個布袋:“壞了!”當時忙著避雨早忘了,現在這布袋淋了個,打開一看,果然裡麵的餅子也著了雨,了碎渣子。
“雨淋了彆吃了,省的鬨肚子。”武戰發話,拿出小刀開始清理兔子:“你先把這樹枝點著,把這兔子烤了吧!”
胡蔓接過他帶的打火石,好不容易將火攏起來,一看手腳麻利的武戰已經將兔子剝皮破肚了,兔子要整個烤的慢,胡蔓讓他把單獨切下來,穿到樹枝上,有這四條也夠吃一頓了。
兩人圍坐在火堆前,一人舉著兩隻兔,外麵下著雨,還頗有些意境。
“武戰,你弟弟的看過大夫了嗎?冇有好的希了?”跟武原拌歸拌,但他冇什麼壞心,又特彆勤看書,胡蔓覺得一個好小夥子,實在有些可惜。
“看過了,劉大夫說隻能慢慢養著,可這都一年了,隻能拄著柺杖,也不知到底能不能好了。”武家窮,實在是冇錢送他出山去看好的大夫。
說著想起那天連劉大夫治不了的病都能看,武戰轉過頭看著,眼神中閃著期冀:“是不是你會治?”
胡蔓忙搖頭:“對外傷我不擅長,而且我不知道到底他的問題出在哪裡,要是你信得過我,要不我試著看看?”
“行,能看當然好,要真冇辦法,也不怨你。”武戰看向的竹筐:“這些都是能治病的?”
“恩。”胡蔓一株一株的告訴他藥材的名字,能治什麼病,口齒清楚,有條有理,博學的人總是讓人敬慕,何況對於山裡人來說,識字就很了不得了,一個孩子家還懂這麼多,難免讓武戰刮目相看。
武戰其實也早就對很好奇了,知道是胡家二兒,他還特意去打聽了一下,聽說從小膽怯醜陋,腦子還有些不清楚,可這幾天相下來,除了醜這條對上了,其他方麵可是大相徑庭。
明珠是家中不受寵愛的庶女。 一朝入了太子殿下的眼。 便被送到了他的別院,成了他的外室。 四五年被鎖在小院里不見天日。 直到有一天。 太子殿下要娶親,毫不猶豫賜她一杯毒酒。 明珠才知道太子殿下并沒有那麼喜歡她。 重生之后。 明珠一心只想逃離冷酷無情的太子殿下。 男人嫌她身份低不能娶她,她說好。 男人見她乖巧懂事,對她多了幾分憐愛,說:“我會照顧你一輩子。” 明珠表面上假裝很感動,結果等到時機一成熟 ,肚子里揣著崽立馬跑了。 人跑了之后,太子殿下才深刻體會到后悔這兩個字是怎麼寫的。
五年前,她曾救他一命,愛他入命。五年后,他恨她入骨,殺她家人,滅她滿門。他說她這樣下賤狠毒的女人,就應生不如死……可等她真的消失成灰燼,他卻癲狂成魔,相思難忘。
當上攝政王妃的第一天,因為一杯毒酒,她含恨而終。為了重生,不惜做陰間使者,以命換命。從此以后,行走陰陽,不見日月。歸來后,換了身份,變了容貌,還成了團寵。爹寵溺,娘護短,哥哥們二話不說就上拳,嫂嫂們一言不合就砸錢,逼著她上天。只是這位攝政王…
親娘病故,親爹冤死,留下千萬家資。十四歲的馮少君,成了馮府眾人眼中的肥肉。一個個摩拳擦掌,想咬下一口。順便將她許給病怏怏的秦王幼子沖喜,借此攀附權貴。日后權勢滔天的錦衣衛指揮使沈祐,此時還是個寄人籬下的落魄少年。怎麼也沒料到,剛回京城的馮三…
陸云初一朝穿書,成了一個癡戀男主的惡毒女配,欲下藥強上男主,卻陰差陽錯地設計到了男主名義上的病弱弟弟頭上,最后不得不嫁給他。 書中這個n線男配就是個工具人設定,存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