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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三:前夫,要逆襲》 第二十九章 媽媽,小珠寶想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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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堂屋,因為沒有家人在而用銅鎖鎖住了,欒宜玥只能帶著兒來到灶房里坐下來歇息。

兒扶坐在高凳子上,欒宜玥才避著兒,倒了兩杯靈水,將今天還余下來的靈,全都渡進了角落那才半滿的水缸里。

兒喝了杯靈后,才蹲在兒面前,輕問:“小珠寶,媽媽要先去太姥姥那屋,你跟著媽媽一起去好不好?”

留著兒一個人呆在家里,欒宜玥也不放心。

欒宜玥的祖父欒中立,祖母北來香,名下有四個孩子,二男二

欒宜玥的父親欒建民,按歲數里排行第三,父親頭上有一個大哥欒建華和一個大姐欒曉純,底下還有個小妹欒曉緋。

父親和大伯,在欒宜玥出嫁、大堂哥如意迎娶了欒家長孫媳之后,就因為好些矛盾、而正式分了家。

兩家之間,隔著不是很遠。

欒宜玥的娘家屋子坐落的位置,偏向大山腳下,再走過半里路,就可以到達自家果園。

而且,欒宜玥非常清楚,若是想要在娘家里好好的靜養,怎麼也要去那里走一趟。

并且,必須要先下手為強,先要上門示弱——否則,等到鬧上門來,便是有理了,也會被制!

這個老人,要|強、專|制,就連阿爺都要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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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家里肯定要不安生半個月,且罪的,肯定是除了外的所有欒家人!

并且,有一個特點:一家人有爭執時,尊、王,誰都要順從

但是,若是對外時,誰敢讓欒家人吃虧了,那便是滾地耍潑,也要尋回面子、里子來,沒要夠本、絕不妥協!

聽到媽媽說要去見太姥姥,小珠寶了一下小肩頭,再看了眼媽媽的圓鼓肚子,最后認命地點頭:

“好的,媽媽,小珠寶陪媽媽一起去!小珠寶要保護媽媽!”

在濮珠的眼里,去姥姥家最不好的地方,就是要去太姥姥家,太姥姥好兇吶!比還要讓害怕……

“謝謝小珠寶媽媽!”欒宜玥聞言,眼睛的紅了,跪在地上將兒抱懷中,又哽咽地說道:

“小珠寶別怕,媽媽現在還能,小珠寶只要保護好自己,媽媽就放心了!”

“嗯嗯~,媽媽不要哭!”小珠寶也不知道媽媽怎麼突兀就掉金豆子,但是哄人還是會的,立馬隨著爸爸哄媽媽的語氣,正經的說道。

“好。媽媽不哭了。”聽聞兒搞怪的聲音,欒宜玥說著,手上卻是用力的著自己的一對大眼睛,讓原本只有微紅的眼眶,一下子紅腫起來——

看地小珠寶直心疼的嚷道:“媽媽你要小力一點,眼睛都地紅腫了哦!疼疼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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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不疼啦,腫了也不怕,等會兒咱們回家了再敷一下,很快就好的,小珠寶不要擔心!”

欒宜玥心小棉襖的黃細發,教導地說道:

“等一會太姥姥要是兇人,小珠寶就扯開嗓子大哭,知道嗎?不要怕太姥姥,媽媽會保護好小珠寶的。”

小珠寶疑著媽媽的笑容,雖然很,但是媽媽眼睛的紅腫,讓的笑容顯得好可憐哦~

可憐?

欒宜玥看到兒似懂非懂的小模樣,也沒覺得兒現在小,直接就向著兒開口解釋說道:

“小珠寶,爸爸不在家,咱們母只能自個兒堅強。爺爺家有壞人在,咱們只能回姥姥家住一段時間。

太姥姥家,也沒有比爺爺家的人好相,所以,咱們不能弱。小珠寶還小,只要遇到壞人、害怕的事,就要扯開嗓子哭,這樣子媽媽才能發現,外人看到你哭地傷心,也會幫助我們,懂嗎?”

“嗯嗯~,小珠寶知道了。”小珠寶盯著媽媽紅腫的眼眶,想了想好久沒見到人影的爸爸……

一想到爸爸,小珠寶眼淚就立刻溢了出來:好想爸爸。

懂事開始,爸爸每個月都會回來一天,這是第一次與爸爸隔了三個月還沒有見過面。

家里沒有爸爸在,媽媽的活兒好多,日子過得好辛苦!

一想到這,再看到媽媽瘦瘦沒的骨架子,以及那隆起來的小圓肚子,小珠寶也不用媽媽現多說了,自個兒就掉眼淚、掉地很流暢,啞著聲音哭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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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小珠寶想爸爸了。”

欒宜玥聞言,心臟一痛,眼眶也瞬間默默流淚,母倆哭一團。緩了一會兒,才帶著兒,去了阿爺家。

欒家跟濮家不一樣, 別看濮家人,得是田地多的。而欒家最是田地不多,要修整打理的畝地、就多了。

欒家就正式分家之后,阿爺阿是跟著大伯一家子一起住的。那也是欒家祖傳的老宅子,十分的寬大。

當初分家時,欒中立和北來香這對爺,都是偏心大伯一家。

他們認為長子繼承大業,這是千古流傳。而且,兩老因為不喜歡宜秋棠這個小兒子媳婦,心就更偏向大兒子一家。

最主要的是,在他們看來,大孫子欒東旭甜,二孫子欒東昶學業好,兩兄弟都會哄著兩老開心。

而欒宜昌這個小孫子卻是個的,誰要是惹了他不舒服,管你天王老子,這小孫子照顧懟上去!

這在欒中立和北來香看來,這小孫子不恭順、不孝順,就有點沒良心了。

這種評語,在農村可是大帽子。

偏偏,欒宜昌不簡單是,他還記恨,特別是吝嗇的大伯一家,他一點也不喜歡怎麼會恭敬吶!而大伯一家子又是算死草的,他對大伯大伯娘一家子,當然是冷冷淡淡的。

這看在欒中立這個親爺爺眼里,就覺得這小孫子本惡劣,一點也不會事順長輩、本無法親香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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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在阿和著大伯母曲寧冬,合計將他的親姐姐‘高價’賣出去后,這種惡劣關系更是張。

好在,姐姐嫁的男人,是個雄壯的軍人,還是個連長。

看在欒宜昌眼里,濮渠這姐夫還是有可取之的,覺得他姐姐嫁過去也不會太難過,他這才由著阿爺阿算計——

注:主結婚的時候是89年,18歲,當時的環境是有報高歲數拿份證。

所以,在份證,主是夠歲數拿結婚證的。

當時農村的環境,最晚18歲都要出嫁,更的也有。

但是為了符合發文規定,年紀都會更量往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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