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忽的就象是變戲法一樣從背後出來,手中頓時多了一個小兔子鬧鍾,“明早七點起床,不能賴床。”
這個他也管呀,“喂,不是不用上學也不用去風間了嗎?”幹嗎要起那麽早,現在都淩晨三點了,多困呀。
“去醫院回來再睡。”他說完,就把鬧鍾塞到了的手上,“若是晚了,我就進你房間醒你。”
吐吐舌,說什麽也不會賴床了。
頭一沾到枕頭,仲晚秋很快就睡著了,原來睡眠是這麽妙的事,的席夢思讓舒服的如嬰兒一樣幸福的睡著。
一清早,就被鬧鍾的鈴聲驚醒,急忙的跳起來,可是記冷慕洵的話,若是不起床他會衝進來的,洗漱完畢,才發現居然沒什麽服可換的,隻能繼續穿昨天穿過的了,有些不舒服,卻也沒有辦法了。
穿著襯衫著腳丫跳出房間,餐廳裏,冷慕洵揮揮手,“過來。”
“哦。”跳著走過去,桌子上已經擺好了早餐,應該是外麵的吧,油條,豆漿,米粥,小菜,倒是富。
隨意的吃了幾口就飽了,他在,有些不自在。
睡得太晚,一邊吃著一邊打著哈欠。
“去換服。”吃好了,他上下的打量了一下上的白襯衫低聲說道。
“哦,好的。”有什麽好看的,他撞的就要負責到底。
當換回昨天晚上穿過的服時,他皺了一下眉頭什麽也沒說的帶著離開了。
有他在,什麽都是順利的,早就約好了醫生,到了就查,片子照出來不出十分鍾就可以看了,果然沒事,不過,還是要休息,不然,上的傷真的不容易好。
鬆了一口氣,有時候,花錢真好,至可以買個安心。
他開著車送回到公寓,果然就是一心要留在公寓裏養著傷了。
連著一個星期,冷慕洵早出晚歸,他走的時候在睡覺,他回來的時候也在睡覺,把公寓當了療養院,一日三餐會有人準時的送過來,等吃好了,還會有人收走。
鍾點工每天都會按時來打掃房間,除了吃就是睡,然後就是看書和看電視。
書房裏有好多書,古今中外的應有盡有,就窩在書的世界裏不想出來,從來也沒有過這樣舒服的日子,覺得自己好象是過節了一樣,徹底的放下了所有的工作,那種覺真好,可知道等傷好了,一切就又是要回到正軌,他說的事已經有了決定,他說他要給一個婚禮,那也一定是一個有特殊原因的婚禮,他不,也不要上他,沒有的婚姻是不會幸福也不會被祝福的,不要。
寧願在等待中期待著幸福,也不願過早的把幸福扼殺在自己的人生中,那樣,多殘忍。
真的好了,可以行自由了。
今晚上,要等他回來,多晚都要等,說明了一切,而明天,就要離開了。
他欠的是的傷,如今,都已好了,與他就還是無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