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間里,葉夏抬手抹掉眼淚,該出發了,幸好今天起得早,要不然早就錯過三哥晨跑的時間了。
“薛姨,我知道的,季伯伯一家人對我很好,我知足的,我恩他們,我會好好對他們的,不會讓他們傷心。”葉夏說。
這句話說給薛姨聽的同時,也牢牢地銘刻在葉夏的信念中。
這也是重生回來的意義。
薛姨滿含熱淚,深欣,“好孩子,你這樣想很好,你母親也會很開心的。”
對,母親也會很開心的,畢竟母親是真的很季伯伯,到連母親最看重的名分都沒要,臉上每天都洋溢著笑容,過得是真的很幸福,反觀上一世的葉夏自己,都要求個名分,拼命地想要進上流圈子,最終獲得的下場是被負心人害死。
“薛姨,我好看嘛?黑眼圈重不重?”葉夏換好運服,走到薛姨面前轉了一圈。
薛姨看著眼前的孩兒,亭亭玉立,俏人,直點頭,“嗯。”
葉夏卻忽然捂住,“哦,對了,還沒洗漱呢。”
噌噌地又跑去衛生間一通搗鼓,沒一會兒,葉夏看著眼前水水的人兒,忍不住發出贊嘆︰“哇,年輕就是好,隨便洗洗就這麼水。”
“咚!”
一樓的大擺鐘響了,應該是六點了,不行,要趕下樓。
“薛姨,我去晨跑了,待會兒來吃早餐。”葉夏邊跑邊說,一溜煙就消失在樓道口。
說時遲,那時快。
等葉夏趕到樓下時,剛好見季宗跑出去的影子。
材魁梧,健步如飛,儼然是個運健將。
比對一下,此時的細胳膊細,這要追上三哥,本不可能,還不如先慢跑著,一來熱熱,畢竟十五歲的質是真的差,先緩沖一下;二來嘛,三哥向來力好的不得了,一般都是要跑五大圈的,剛好跑慢點可以讓他追上。
計劃打定,葉夏就開始慢跑起來。
季家大別墅坐落在一片獨特的老城區,這里的老城區但並不是那種集老小區,而是經過戰火年代留存下來的權貴名流家族的居住區域,這里住著的人大多非富即貴,稱得上真正的富人區。
隨著改革開放,經濟不斷發展,不斷開發新城區,城區土地越來越值錢,建築也趨向高化,而獨特老城區里卻是環境優,綠化程度堪比森林的狀態。
這里的豪宅基本都是獨棟別墅,環湖面山,風景秀麗,去各家聚會必須開車才行,因為距離都是以公里計算的,高質量公路,路上的車也,偶爾有也都是住在附近的人家。
十年前,附近的一座山被規劃了森林生態園,移植了大量的杉樹,挖掘了人工湖泊,非常適合居住,那時這里的房價就已是天價了。
十年後,城中越來越嘈雜,生態污染也越重,便使得這一片老城區更加人向往,此時這里的房價更是貴不可言。
季宗通常都是沿著車輛稀的街道往公園跑去,單圈大概是十公里,五圈下來就是五十公里。在上一世,季宗就經常領著葉夏晨跑,從最開始跑下十公里都很艱難,一直到最後能平穩呼吸的跑完五十公里,把的質也提升了很多,整個人都健康神了起來。
跑的這條線路,葉夏已經很清楚了,果不其然,就在跑完半圈時,季宗跟了上來。
季宗本是和往常一樣,邊跑邊思考,不時地還會看看風景,可今天,遠遠地就看見一個窈窕縴細的影,一頭長發飄逸,跑起來的姿勢人。
不知為何,他覺得影有點眼,果不其然,當他追上去的時候,看見的正是小臉通紅的葉夏。
“葉夏?”他住,“你也來晨跑?”
葉夏看到他,假裝驚訝地停了下來,輕地了聲“季宗哥”。
接著又氣吁吁地說︰“我覺得自己質太差,會影響學習,所以想多跑跑步,讓我變得聰明點。”
季宗問︰“那你跑這麼慢,有用嗎?”
是呀,都怪真是質太差了,慢跑起來都這麼費勁,更別提想快一點了,本以為在三分之二圈才會遇到三哥,沒想到才半圈就踫上了,而且還氣都不勻。
反觀季宗,他上連汗都未出。
不等葉夏回答,季宗已經明白,小丫頭怕是累的不輕,他也沒想到,昨天才到季家,今天就開始努力向上,這勁兒倒是難能可貴。
季宗問︰“怎麼不在健房跑?”
葉夏著氣︰“吹著空調跑完跑步機,估計沒跑完,我就暈了。一邊欣賞風景一邊跑步更舒服。”
季宗想起剛剛左看看右看看的樣子,格外的稽。
又抬頭看看天,夏天里白晝越來越長,這會兒天還算亮。
“你跟著我跑吧。”他說完,就徑直跑了出去。
“啊?”
難道?
葉夏有些驚訝,但還是慢慢跟上去。
只見季宗一邊跑一邊給葉夏說道︰“你剛來,對這里還不,我帶著你跑,你也不會那麼累,明天你還想晨跑,我們一起。”
“可是,這樣會不會耽誤你晨跑?”葉夏有些心虛。
“不會,”他頓了頓,又補充道︰“以後你就能跑快點了。”
也沒想到,這麼容易就和三哥一起跑步了,進度也太快了吧!
而且,三哥的聲音怎麼那麼好聽,宛如大提琴一般。
上一世,是被剛出任務回來的三哥,強拉出來跑步的,當時是傍晚,迎著夕晚霞,跑得很暢快。當時,就沉醉在三哥的聲音里,覺得有個哥哥真好。
後來,他們經常一起跑步,吃飯,打羽球,游泳,下棋,很是開心。
直到他有了沈靜這個朋友,也越來越忙,漸漸也就不帶玩了。
再後來,他結婚了,新娘是沈靜,一個讓只配仰的人,就再也不敢私下去找他了。
怕他的妻子用討厭的眼神看。
沈靜出名門,是真正的天之驕,不會淺顯地表不滿,而是讓人從骨子里覺到被蔑視。
葉夏既羨慕沈靜,又害怕沈靜,從來沒有討厭過沈靜。
似乎從心底里覺得沒有這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