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穿好服一回頭,卻看見林婷半依著門,正對著自己微笑呢,吳放歌平時的伶牙俐齒此時也施展不出來了,結結了半天,除了對不起這三個字,就是‘這個’‘那個’一類的廢話,那副囧樣又惹的林婷笑了一回。
最後林婷不笑了,吳放歌也沒那麼張了,卻不知道該說點什麼,記得這個林婷也是不怎麼說話的,只是時常在自己說話的時候凝著自己,開始還以爲是被自己的口才給忽悠住了呢,可要說是***吧,總覺的也不是這個火候啊,而且大家都是在一個單位,這樣好嗎?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
結果還是林婷打破了沉靜:“你還是和以前一樣,一點都沒有變,還是個好男人。”
吳放歌覺得詫異:什麼一點都沒變?難道以前就認識不?這個林婷還不到24歲,要是以前就認識,那豈不是兩人相識的時候還是個小丫頭?
林婷見他一副不著頭腦的樣子,便嗔地說:“你還沒認出來我呀,我是婷婷呀。”
吳放歌還是沒認出來,畢竟婷婷這個小名兒也太平常了些,搜遍了腦海記憶也沒想起來,或許平時是想得起的,可是今晚酒喝的太多,頭實在是疼,就像是計算機的CPU過熱會導致效能下降一樣,今晚他的大腦由於酒的作用也不太好使。
“嗯!”林婷嗔怪地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說:“你好好看看我,我是婷婷,以前住在你樓下的婷婷!在老西樓的時候!”
就像是一道閃電劃破了黑暗,吳放歌的記憶也被林婷的話撕開了一道口子,多年前的記憶源源不斷的涌出。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兒,吳放歌和單位的兩個同事合住在老西樓四樓,林婷家住在二樓。
那時林婷才上小學,的父母都是生意人,忙起來的時候就顧不上照顧了。有一回林婷不小心把家裡的門反鎖了,進不去家門。當時還是冬天,樓道的燈也壞了,小林婷又冷又怕,一個人坐在樓梯口上哭。吳放歌下班的時候就看見林婷在家門口轉悠,但沒往心裡去,晚上下樓買方便麪時見哭的可憐,就帶回宿舍,弄方便麪給吃,又陪下彈子棋,直到的父親回來才送回家。自那以後,林婷只要沒事就喜歡往他家裡跑,開始的時候林婷的父母還有些不好意思,後來時間長了,也了習慣,只要自己有事不能照顧林婷了,就把託付給放歌照顧,最長的一次,這兩位出去談生意,一走就是半個多月,全賴吳放歌照顧林婷的食起居,還代開了幾次次家長會。就這樣日復一日,隨著時的流逝,小林婷也漸漸的長大,上了初中,雖然從一個小孩變了青,可和吳放歌的還是一樣的好,沒事兒就往他屋裡鑽,了就吃,困了就在他的單人牀上呼呼大睡,反正吳放歌的室友先後結婚搬走了,也不用顧忌男之嫌,直到有一次天氣炎熱,林婷的父母流洗澡,霸佔了家裡的衛生間,氣的林婷說了一句:我去放歌叔叔家洗了。然後就上了四樓。
吳放歌當時並沒有在家,爲了林婷平時進出方便,給配有鑰匙,所以自己開門就進去了,見屋裡沒人,衛生間的門也不關就開始服,就在這時吳放歌回來了,當場撞個正著,弄了兩個大紅臉。自那以後,林婷就漸漸的不來吳放歌家了。
吳放歌最後一次見到林婷是他結婚那天。
那天吳放歌那天有地穿著西裝,打著領帶,頭髮也提前做過的,帥氣十足。請客自也不得老鄰居們,也不知怎麼地,就在吳放歌準備上車去結親的時候,林婷不知道從什麼地方跑了出來,從背後抱住吳放歌哇哇大哭,而且怎麼弄都不鬆手。林婷的父母臉上很掛不住,人家結婚,你個孩子哭的多喪氣啊。
“結婚了,放歌叔叔就要搬走了!”林婷哭著說。
當時所有的人都以爲這孩子和吳放歌是忘年,好朋友,所以耍孩子脾氣,唉……所有人都沒有弄明白那顆竇初開的心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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