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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心思
這一桌酒席,三個人吃的賓主儘歡,宋天耀揀些上一世經曆的風月趣事出來調侃,讓褚孝信聽的津津有味,這位褚家二自問已經廝混香港風月界數年,但是聽到宋天耀說起他經曆的那些風月趣聞,頓時覺得自己這幾年的風流歲月簡直就好像路邊撿垃圾的垃圾佬一樣,經手的都是一些殘花敗柳。
拒還迎的日本人,小意順的韓國人,豪放火辣的黑人子,金髮碧眼的白人鬼妹,簡直就冇有宋天耀不清楚的,而褚孝信卻連這四種人中的哪怕一種都冇過。
這桌酒席吃到了九點多鐘,宋天耀對褚孝信說道:“信,現在時間正好,不如我們就去北角舞池夜總會?我聽良哥說起來,信可是某個舞池夜總會當紅歌伶的舅團團長啊?”
“聽你說完那些故事,現在我反倒覺得自己這個舅團團長,簡直就是坐井觀天的青蛙。”褚孝信咧一笑:“你剛剛十八歲,怎麼可能認識那麼多風格不同的人?彆對我說你魅力足夠啊?”
“信有冇有聽過一句話,男人吸引人,不在於相貌和年齡,而是在於鈔票多寡,這個世界,冇有歡場人是用錢買不到的,隻是拿出手的錢有多的問題。”宋天耀說著話,看向褚孝信邊那個嫵歌伶:“姑娘,我出五十塊,你陪我過夜?”
“宋先生真會開玩笑。”歌伶拋個眼出來,委婉的拒絕道。
宋天耀灑一笑,對褚孝信說道:“我出五十塊,這位姑娘當我講笑。”
他從口袋裡取出錢包打開,把裡麵的鈔票都放在了桌麵上,再次開口:“五十不夠,就一百塊,一百不夠,就兩百,兩百不夠,就四百,四百不夠就八百。”
看到宋天耀說到八百就停口,這名歌伶臉上驚喜神止不住:“八百不夠呢?”
“八百不夠,我就不準備加價,拿錢去夜總會換個人尋開心啦?”宋天耀哈哈一笑,出一張百元鈔票遞給對方:“這是今晚信給你的賞錢。”
這名歌伶雖然明知道宋天耀剛剛是調侃,可是那麼一遝鈔票就放在桌麵上,心中難免意,總幻想會是真的,最後雖然八百塊空,但是一百塊港幣卻實打實的到了自己手裡,也會做人,順勢鑽褚孝信的懷裡,膩聲說道:“謝謝信的賞錢。”
“阿耀出手太大方,這樣不好,當心被家人罵。”褚孝信看到宋天耀打賞歌伶,笑著說了一句。
因為褚孝信自己就花錢大手大腳,冇被自己老豆褚耀宗教訓,所以看到宋天耀出手大方,頓時覺得常年擔任被訓斥者的自己有了能勸阻的對象。
“信怪我出手大方,他現在是我老闆,我要聽他的話,姑娘,方便把錢還給我嗎?”宋天耀朝褚孝信懷裡的人出個為難的神說道。
歌伶整個幾乎趴在褚孝信上放嗲:“信,你太過分了,人家好不容易賺到了一點點賞錢,你卻怪宋先生出手大方,現在人家想要把賞錢討回去。”
“你陪我喝酒,怎麼能讓阿耀付錢,當然是我自己來。”褚孝信拿出自己的錢包,取出一百塊,探手把這張鈔票塞進了人滿的口裡。
這個歌伶很聰明,知道收兩百塊的賞錢容易甩不麻煩,所以乾脆的把手裡那張宋天耀給的...最新章節!
耀給的鈔票還給了宋天耀。
宋天耀轉手就給了吳金良邊的歌伶:“信自己付賞錢,他是老闆,家富貴,那我隻好幫良哥付了,還要多謝良哥介紹信給我認識。”
吳金良冇有推辭,開玩笑,他一個月也就賺一百多塊港幣,讓他自己拿出一百塊港幣打賞歌伶,那是萬萬做不到的,此時宋天耀幫他付賞錢,他連說了幾聲謝謝,冇有推辭。
三人各自起,褚孝信,吳金良被各自的歌伶陪著朝樓下走去,宋天耀則走到角落裡那位已經停琴的長冷豔輕麵前,取出兩百塊港幣放到了輕旁的矮桌之上:
“這是一點謝意,多謝姑娘彈奏兩個多小時的琵琶。”
這名輕兩個小時琵琶曲聲不斷,宋天耀過來付賞錢,發現對方戴著的琵琶義甲已經有一支出現了裂紋。
“謝謝老闆。”輕隻收了一張,把另一張雙手退還給宋天耀:“不敢收您這麼多的賞錢,一百塊足夠。”
這是輕第一次開口說話,之前兩個小時,一直彈奏琵琶,卻冇有唱曲,此時聽說話,嗓音清亮圓潤,不卑不,比起酒桌上那兩個裝乖賣嗲的歌伶,讓宋天耀覺更舒服。
“再來喝酒,就當下次的賞錢。”宋天耀說完轉,作灑的把臂彎搭著的西裝穿好,邁步朝著樓下走去。
這副作派,反而讓抱著琵琶的輕對宋天耀產生了一興趣,這位客人酒桌上言語不離風月酒,彷佛中鬼,但是剛纔出手大方,卻連自己的手都冇沾一下,姓名都冇問一句,放下錢就這麼轉走掉?
歡場上的擒故縱把戲?
看著宋天耀消失在樓梯之上,這位長輕握著兩百塊港幣陷了沉思。
其實宋天耀冇想的那麼複雜,他上一世雖然說不上揮金如土,但是出手從不小氣,在他看來,一個人在角落吹著風,辛辛苦苦彈奏兩個小時的琵琶,自然要多給些賞錢,僅此而已,至於對方想的擒故縱,宋天耀冇興趣,有琢磨搞人的心思,還不如先想想如何賺到筆錢,把自己家從木屋區搬出來。
賞錢的作用是巨大的,三人離船時,兩個歌伶一個比一個不捨,恨不得拽住三人的袖不讓他們離開,裡說著要三人常來看自己的話,但是腳下卻冇朝前邁出一步,任由三人搭乘小船回了碼頭。
“阿耀剛剛請我吃飯,那接下來夜總會飲酒,一定要我請才行。”褚孝信踏上碼頭地麵,對宋天耀說道。
旁邊的吳金良還想下三輛黃包車,冇想到一輛雙門四座的黑福特49汽車已經沿著道路慢慢駛了過來。
“我上個月剛買的,又雇傭了一個司機,比黃包車方便。”
看著麵前這輛放在後世絕對算骨灰級收藏品的老爺車,宋天耀角朝上翹了翹,這輛車在香港賣兩千七百金,摺合港幣近一萬三千塊,按照現在大多數人的月薪,要不吃不喝近十年,纔夠買這樣一輛車,而褚孝信此時說起買了一輛汽車,就好像買了一包香菸一樣輕鬆。
宋天耀就喜歡看到自己這位老闆花錢大方,如果是個省吃儉用的老闆,怎麼才能讓他捉襟見肘?必須要大方,而且好麵子,這樣,他纔會有缺錢的時候,並且在缺錢的時候才能想到賺快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