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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 第86章

【4】

「永哥別急,你先聽我分析,」我笑了笑,說道,「之前我和林濤一直在討論這個問題,楊風究竟是像他自己所說的那樣,一開門就在門口遭到了襲擊,還是走到沙發附近才遭到了襲擊?這一點很重要,但是的確也很難辨別,因為兩都有泊和滴落狀跡。」

「那你是怎麼判斷的呢?」

「從跡分析來看,楊風應該是在沙發附近的傷。」我說,「我仔細地觀察了跡的形態,沙發附近的跡是以一大滴一大滴的滴落跡為主,跡周圍的刺較長,說明滴落的位置離地面比較遠,也就是傷部位比較高。而大門口的滴落跡則刺較短,說明傷部位比較低。這就正好與人傷後的移軌跡相吻合,力急劇下降之後,人的重心也會下移,楊風傷後往外走,力不支,很有可能就在門口蹲了一下,積攢力再跑出門去呼救。

「你這樣說,我也想到了一點。」趙法醫說,「如果是一開門就被捅了一刀,楊風還站在大門口,應該會喊吧?鄰居能聽不見聲音嗎?」

我點了點頭,說:「還有一個最最關鍵的證據。」

趙法醫瞪著眼睛等著我說話,我賣關子似的喝了口水,笑了笑,說:「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沒有,男死者上的損傷有個特別顯著的特徵。」

趙法醫想了想,不知道我指的是什麼,於是搖了搖頭。

我解釋道:「你看,楊風的上有六損傷,三在季肋部,三在腋下。都在左邊,每兩創口之間的距離不超過二十釐米。這六創口,你不覺得過於集中了嗎?」

「明白了!」趙法醫豁然開朗似的道,「進現場的大門,就是廣闊的客廳。如果兇手這個時候用刀子捅人,那麼楊風有足夠的空間去躲避,那樣就不可能形集的創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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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是這個意思。」我補充道,「兇手應該是先刺了楊風的左側上腹季肋部,楊風反地抱頭躲閃,才會把左側的腋下暴給兇手。這說明死者被捅的時候,本沒有空間去躲避,只能反地保護自己。」

趙法醫的眼睛裡閃爍著激芒:「沙發西側的大片跡,就是位於沙發和牆壁的夾角,如果楊風是在這個位置被刺,就沒有空間躲避了!」

「如果楊風是在客廳裡側的沙發旁邊被人刺傷,而客廳的地面又沒有打鬥的痕跡,那麼說明這個兇手是可以和平地進楊風家裡的人,換句話說,是楊風把兇手引了客廳。」我繼續說道,「這樣,我們就不得不把這起案件和沙發上放著的兩瓶五糧聯想到一起了。」

「你是說,兇手是來送禮的?」

「是的,」我斬釘截鐵地說道,「一般人不會把這些高檔的禮品放在客廳顯眼的位置,楊風是個老師,更不會破壞他自己為人師表的形象。如果他收了家長的禮品,不會放在大庭廣眾之下,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剛收到禮品,還來不及收起來。這樣,結合前面的分析,我現在非常懷疑兇手就是來楊風家送禮的學生家長。」

「我還有個問題。」趙法醫看來已經基本同意了我的觀點,「如果是家長,那麼楊風應該認識啊,那民警詢問的時候,他為什麼說兇手是個自己不認識的子?」

我沉思了一下,說:「這個確實不太好解釋,有可能出於兩個原因:第一,老師未必能認全學生的家長,所以兇手可能只是自報家門,說自己是某某的家長,就進了現場,而楊風確實不認識他;第二,楊風在接詢問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死了,也沒想到自己會死,所以他為了保護自己的聲譽,可能會對這個節進行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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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他這樣瞞,可就苦了我們公安。」趙法醫說,「你說的這些我都同意,那你的第四個推斷呢?」

「我覺得兇手可能不止一個人。」我說。

「不止一個人?」趙法醫說,「怎麼可能!死者說了,是個不認識的子,說明就只有一個人啊。而且兩名死者上的刀傷都是一種工的,怎麼可能會有兩個人?」

「死者說一個不認識的子,指的只是捅他的人,第二個人未必了手。」我說,「後來死者還說了『黑服、白服』,是什麼意思?我覺得是在描述一個人穿著黑服,一個人穿著白服。」

趙法醫皺起了眉頭,這個推斷很難讓人信服。

我接著說:「我的主要依據是曹金玉上的損傷。除了右側腹部的一刀以外,的頸部和口腔黏都有損傷,尤其是頸部,兩側的都有出。」

「嗯,那說明什麼呢?」

「兩側頸部都出,口腔黏還有出,我覺得一隻手是完不了的,必須要有兩隻手才能完上述的損傷。」

「哦,」趙法醫這才點了點頭,「你是說,兇手如果用手同時掐住曹金玉的頸部、按住,那麼他就沒有第三隻手拿刀捅人了。」

我笑著點了點頭,不得不承認趙法醫真是一點就通。「我懷疑是在兇手刺傷楊風的時候,曹金玉從床上驚醒,跑了下來,這個也有依據,曹金玉穿著睡,卻沒有穿鞋,這符合況下床的表現。曹金玉慌慌忙忙地著腳下床,跑到臥室門口,看見楊風傷,就會忍不住喊,這個時候另一名兇手就上前捂,掐扼的脖子。一般捂口部的目的都是防止喊嘛。控制住以後,拿刀的兇手已經刺了楊風六刀,於是過來刺了曹金玉一刀,刺完,兩個人迅速離開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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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現場重建,聽起來還真像那麼回事。」趙法醫說。

「當然,這只是猜測。」我說,「要確定有兩個兇手,還需要更確切的依據。」

車子裡又陷了沉寂。司機緩緩地開著車,我和趙法醫咀嚼著剛剛討論的幾點分析,努力想要從中找出新的線索。

趙法醫率先打破了沉默,他說:「可是現場勘查提取了幾十跡,全是楊風和曹金玉的,包括樓道里的滴落跡都提取了好幾,也沒有發現第三人的跡啊。」

「我倒是有新的想法。」我沒直接回答他的問題,「我覺得兇手用的,可能是彈簧刀!」

「這個有點兒玄乎吧?」趙法醫說,「作為法醫,我們只能說是刃寬三釐米左右,長十釐米以上的單刃刀,不能肯定地說是哪一種刀啊。」

「我有依據啊。」我說,「首先,兇手攜帶的刀應該是易於藏的,對吧?不然楊風就不可能讓他進客廳了。所以兇手敲門的時候,刀應該是藏著的。大夏天的,服上的口袋也不多,既然能把那麼長的刀藏住,說明刀必須是可以摺疊的。不能摺疊的刀,放到口袋裡,豈不是會傷到自己?」

趙法醫點點頭。

我接著說:「第二,這把刀從摺疊狀態變直狀態必須要快。楊風的手臂上沒有抵抗傷,說明被攻擊的時候是出其不意的,兇手掏刀、把刀刃直必須要在楊風來不及反應的況下完,一般的摺疊水果刀是很難完的。」

我喝了口水,接著說:「第三,不知道你注意到沒有,楊風上的六創口,方向都是上銳下鈍。也就是說兇手拿刀的時候,刀刃是朝上的,即刀刃是朝虎口部位的,這不符合一般人的拿刀習慣。一般人拿刀,刀刃是朝下的,即刀刃朝四指。如果是彈簧刀,按了按鈕,刀刃從刀柄裡彈出來,必須是從拇指和四指之間彈出,這樣握刀,刀刃就是朝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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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趙法醫說,「被你這麼一說,我也認為是彈簧刀的可能比較大。剛才我問的那個問題,你怎麼看?」

「別急,我接下來就說這個。」我說,「既然是刀刃朝虎口部位,兇手又有可能傷,那麼他傷的部位應該就是虎口。虎口位置富,一旦傷,必定有較多的出量,所以兇手的肯定會留在現場。」

「可是,現場確實沒有找到兇手的啊。」趙法醫說。

「我早就說過,前期提取的遠遠不夠,因為在現場那麼多跡裡發現相對得多的兇手的,無異於大海撈針,很難。」我說,「我有個辦法。兇手殺完人肯定要逃離現場,現場外,應該會有他的跡吧。」

「是啊。」趙法醫說,「外圍搜索以搜索品為主,還真沒下大功夫找細小的跡。」

「今天天黑了,條件不好。」我說,「明天一早,我倆就去現場外找跡。」

吃完飯就沒有什麼別的事了,我和趙法醫信步溜躂到公安局,找了臺公安網的電腦打開,想看看協查的況。如果明天能在現場外找到兇手的跡,下一步就是將跡的分析結果錄系統,看看能不能串並上其他的案件,如果能順籐瓜發現兇手的份,那麼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想到這裡,我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林笑笑。的死會不會也和別的案件有關聯?

我進了串併案件系統,在害者姓名欄裡填上了「林笑笑」三個字,剛剛點下「確定」按鈕,意外的事發生了,屏幕上竟然出來了三起其他案件。

「串並了這麼多?」我忍不住自言自語道,心中充滿疑

算上林笑笑被殺案,這四起案件在系統裡已經被命名為「雲泰案」。直接用地名來命名,可見當初這案子的確不小。案件的串並,一般都有確定的證據,但「雲泰案」的證據並不完整,依據的是作案的手段和侵害對象的共同點。四起案件的害人都是正在上中學或大學的生,施暴的地點也都在公共廁所附近。所有害者都是俯臥著,雙手被捆綁在背後,死於機械窒息,都有被的跡象,卻找不到斑。

四起案件中,兩起發生在雲泰市,一起發生在雲泰市所轄的雲縣,另一起發生在雲泰市的鄰縣龍都縣。這個「雲泰案」看起來確實不那麼簡單,發了四起都沒有偵破,在命案必破的年代,確實是很見的。這系列案件究竟是因為什麼才陷了困境?

正在胡思想,趙法醫走了過來,問我:「今晚的專案會,咱們參加不參加?」

我說:「不參加了,困了,回去睡覺吧,明天有了發現,再和他們一起說。」

一夜無眠。

第二天一早,我就和趙法醫來到了現場外的小院裡。

「這個小院子的東西兩邊都有門,西門門口有個小超市,當時也是超市的老闆發現楊風衝出樓道倒在地上的,說明兇手應該不是朝西走的。」這個問題我昨晚已經想得很了,「那麼兇手肯定是從院子的東門離開的,我們就沿著他逃離的路線找吧。」

有了方向,事就好辦多了。我們用了先進的尋找跡的儀,不出半個小時,就聽見趙法醫大喊:「看,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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