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這可是會轉變整個偵查思路,會完全調整偵查部署的判斷!」汪法醫強調道,「我們必須有充分的依據才能向專案組匯報。」
我低頭想了想,說:「也是。我現在把照片傳輸給我師父看看。」
通過網上會診系統,我把案件的檢、現場照片都傳給了師父,並且向他匯報了我們刑事技部門開始懷疑「因仇殺人」案件質的想法,請求他的幫助。一個小時以後,師父如約回過來電話。
「你們那麼多人集思廣益,為什麼還不自信呢?」師父笑著說。
「因為會轉變整個偵查思路,所以我們還想有更多的依據。」我說。
「你們的依據還不充分嗎?」師父說,「哪個因仇殺人會控制被害人那麼久?能有什麼目的?尤其是這種一個人要去殺六個人的案件,犯罪分子的心理只會是越快殺越好,怎麼會節外生枝?而且,兇手殺完老人和小孩後,從外面鎖門,說明什麼?」
師父問的這個問題其實我也思考了很久,但是一直沒有頭緒,被師父一問,我的腦子突然清晰了,我說:「因為犯罪分子不想讓兩名老人出來支援,那麼說明兇手並不確定他是否導致了兩名老人死亡。也就是說,兇手的目的是讓老人失去抵抗能力、讓小孩不會哭泣,而不是鐵了心就要殺死他們。犯罪分子的目的在主臥室,更能說明他就是想搶錢,而不是想殺人!」
師父說:「很好啊!這不就能說明問題了嗎?」
「能確定死者有被控制的過程嗎?」我依舊不太放心。
「為什麼不能?你們說的跡形態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師父說,「而且男主人的上有威傷,你沒有看到嗎?」
所謂的威傷就是指兇手威死者的時候在死者的上留下的損傷。被師父一說,我突然想起張一年的上有八平行細小的表皮剝,我說:「對啊!那八表皮剝應該是刀尖形的!所以說,兇手有用刀尖抵、頂住張一年部的過程,這個過程就是在威!就是在索要錢財所在位置或者索要保險櫃碼的過程!」
掛斷了電話,有了師父的支持,我膽大了很多:「汪法醫,請專案組把專案會的時間提前。」
午飯時間,大家都還沒有吃飯。專案組提前召開專案會,就是為了聽取刑事技部門的勘查意見。
「經過這麼久的現場勘查和檢驗,我們已經確定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我斗膽說了開場白。
「什麼?」專案組組長、雷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強峰很驚訝,說道,「有依據嗎?」
「有,我們發現死者在死之前有被控制的過程,控制過程長達半個小時之久,且男主人上發現多威傷。所以我們認為兇手的目的是找錢。」我說。
專案組立即議論紛紛,大家頭接耳,有同意我們意見的,有反對我們意見的。
「而且,」我補充道,「兇手殺完老人以後有鎖門的作,說明他不確定老人是否真的死亡了,他的目的不是殺人。」
「如果是搶劫,現場一樓的保險櫃為什麼不去撬?」有偵查員問道。
「因為這個人本就不掌握開鎖、撬櫃的技,小也是技活兒。所以兇手去殺人、控制人,去威、拷問,要的可能就是保險櫃的碼。」我答道。
「現場有數萬元現金,兇手並沒有拿走,為什麼呢?」又有偵查員問。
「因為促使兇手殺害張一年夫婦的,是兇手聽見了張朋在隔壁打報警電話,這一點,我們大家可以從錄音中聽出來。」我說,「既然他知道張朋報了警,他還有時間翻找錢財嗎?他肯定是立即殺完人就落荒而逃了,沒有時間翻找錢財。不然,我們的民警到得那麼快,肯定把他現場抓了。」
「我同意這種說法。」有一名偵查員站出來支持我們的看法,「經過調查,我們發現張一年為人吝嗇,是要錢不要命的主兒。」
「是的。」汪法醫話道,「兇手殺完老人和小孩,鎖了門才去主臥室,這時候主臥室的人可能並沒有發覺東側臥室的人已經被殺,所以張一年存了僥倖的心理,雖然他已經被兇手刺傷,但傷不重,他想拖延時間。」
「我同意他們的看法。」省廳刑事技的梁長說,「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報警錄音的一個細節。小孩稱:來他家的是一個蒙面歹徒。小孩一定是從房間出來,看見了主臥室裡歹徒在控制他的父母,於是報警的。關鍵是,既然是蒙面歹徒,多半就是為了侵財了。」
「是啊!」又有偵查員站出來支持我們的看法,「如果尋仇,鐵了心要滅門滅口,那麼就沒有必要蒙面吧。」
幾個依據闡述完畢,專案組出現了意見一邊倒,大家開始紛紛支持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件。
「那就立即調整偵查部署。」強書記說,「一二三四偵查組立即轉向侵財殺人調查,第五組繼續死者家因果關係調查,要完全排除因仇殺人的可能,不能麻痺大意。」
「侵財案件,難度就大了。」雷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長說。
「難度不大。」我說,「雖然是侵財,但肯定是人作案。」
大家紛紛安靜下來,聽我闡述是人作案的依據。
「第一,如果不是人,他不需要蒙面。」我說,「第二,兇手並沒有在財務室翻找,說明他知道錢不會放在外面,只會放在那個他打不開的保險櫃裡。第三,他知道走廊東頭還住著年人,會對他造威脅,所以他先去東頭房間讓可能是後患的兩名老年人喪失支援張一年的能力,為了出其不意,他殺了小孩,防止小孩哭喊。第四,他知道小男孩報警後,殺完大人又去滅小男孩的口,而不是殺完大人就逃跑,是因為他怕小男孩認出他的形。第五,案發後,很快咱們就組織了大規模排查路人和設置關卡的行,但是沒有發現上有的人,兇手上肯定有大量的跡,他之所以沒有被發現,是因為他在附近應該有藏之。」
五點依據一說,大家都紛紛點頭,表示認可。
「不僅如此。」汪法醫接著說,「我覺得兇手很有可能就住在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在張家打過工的人,才這麼瞭解張家的部構造。」
「那就抓時間開展排查吧!」梁長說,「以現場為中心,周邊10公里,挨家挨戶的人口都必須排查。」
偵查員們紛紛工作去了,我心裡也踏實了許多。短暫的午休後,我又有了新的想法,我來了汪法醫和大寶,把的創口照片一張一張地翻。
「你們看,」我翻到張解放後背創口的照片,說,「上的創口創道都是狹長的。這樣的刀子不是制式匕首,通常是沒有護手的。」
「護手?」大寶問道。
「是的,制式的匕首都有護手。所謂的護手,就是隔離刀柄和刀刃之間的金屬片。但是這種狹長的刀子通常都是有特別的用,通常沒有護手。」其實我自己是個刀迷,大學的時候還私藏過管制刀,後來被父親發現怒斥了以後,才主繳了公。
「沒有護手能說明什麼呢?」大寶問道。
我翻到幾張照片,說:「戴林的骨被刺到幾刀,張解放的脊柱被刺到幾刀。這幾刀,尤其是張解放後背的刀傷,方向都是垂直的,而且結合痕跡發現的腳印,兇手應該是踩住張解放的後背,從上往下捅的刀子。」我一邊說,一邊做著示範。
「既然是狹長的、沒有護手、鋒利的刀,又從上往下直捅,且捅在了骨質上,那麼,因為刀尖阻,拿著刀的手會沿著刀的長軸方嚮往下,最終……」
大寶跳了起來,話道:「明白了!你是說兇手握刀的手很有可能到刀刃上。那麼這麼鋒利的刀刃到握刀的手,兇手的手可能會傷!」
我點了點頭。
「可是,這又能說明什麼問題呢?」大寶接著問道。
我拎起勘查箱,說:「上林濤,去現場看看就知道了。」
其實我是在找兇手有可能接到的地方,如果兇手的手真的了傷,那麼他的手接的地方就有可能留下他的跡。雖然現場已經提取了200多份跡點,但是對於滿是跡的現場,只是冰山一角,而且事實證明,這200多份跡中,並沒有發現兇手的DNA。
我們在現場仔細搜索了3個多小時,突然,主臥室牆壁上的一跡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一個類似五指印的跡。
「林濤快來看看。」我說,「這是什麼痕跡?」
林濤走了過來,用放大鏡仔細觀察了5分鐘,得出結論:「這確實是一個五指印,是戴著手套的五指印。」
「你看。」我指著五指印中食指的末端位置說,「這有往外噴濺的跡。如果是黏附在手套上的跡,因為迅速流均勻,不可能因為而形噴濺跡。」
「你是說,有可能這噴濺狀跡是從手套裡面被出來而形的對嗎?」林濤說。
「是的。」我讚賞林濤的聰明,「這種跡形態一看就是在手套,才從手套破口噴出來的。」
「手套的,肯定是犯罪分子的!」林濤高興得跳了起來。
「我馬上把這塊跡送去DNA檢驗,是不是,要讓檢驗結果來說話。」我說。
送完DNA樣本,我重新回到賓館,此時林濤已經回來了,說:「又仔細看了很多跡,沒有再發現類似的了。」
我點了點頭,說:「等結果吧,別小看這一跡,說不準案子可能就會有重大突破了。」
懷揣著希,我睡了一個無比踏實的好覺。第二天一早,果然夢想真了。
汪法醫敲開我的房門,擺了個很酷很幽默的姿勢站在門口,說:「恭喜你,兇手的DNA真的給你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