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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找個人結婚吧》 第41章 金盞花

 謝之煜怎麼會在余檀家?

 有一瞬間陸彥以為自己敲錯了門。

 他不敢置信地抬頭看了眼,的確是余檀家的門牌號碼沒有錯,再低頭看一眼,就連家門口的地毯也都沒有換過。

 眼前的謝之煜穿一件浴袍,腰帶虛虛地打了個結,若若現結實的材,尤其脖頸還有一抹鮮艷的紅

 看模樣,顯然剛經歷過什麼不可明說的風流韻事。

 陸彥的形象也算得上校草級別,名之后更是有不計其數的。可是他的臉相較于謝之煜,幾乎是被吊打。兩個人只要站在一起,謝之煜無疑會為焦點。

 謝之煜上因為有歐洲的緣,這張臉經過亞洲緣的綜合,臉部的折疊度極高。

 這樣的謝之煜反而更符合他作為一個富二代的本,不務正業,一的放不羈。陸彥一直覺得,像他們這種人要不是仗著家里有錢,本一事無

 偏偏,謝之煜將做得有聲有

 上次陸彥從出來,備打擊。他被謝之煜一番辱,卻又深知自己無可奈何。

 了解過謝之煜的背景后就會知道,他們謝家在香港是大戶人家,涉及產業頗。陸彥獨自一人哪怕斗上一百個世紀,也本夠不上人家的九牛一

 陸彥清楚明白自己和謝之煜之間的差距。

 可是,他怎麼都無法將謝之煜和余檀聯系在一起。

 陸彥怔怔地問了一句:“余檀在家嗎?”

 謝之煜雙手抱臂,脖頸上的那抹紅愈發明顯,他一臉的似笑非笑:“找我老婆?”

 “你老婆?余檀是你老婆?怎麼可能……”

 “怎麼不可能?”

 “我和明明才退婚……”

 “閉。”謝之煜神嚴肅,人無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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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聽不得那兩個字,你這種狗東西也配說?

 話音剛落,房間里就傳出余檀的聲音,一切似乎不言而喻。

 滴滴地不知道在埋怨什麼,卻能讓人清晰地聽到三個字:“……bb豬,外面是誰啊?”

 謝之煜寵溺地側頭朝里道:“敲錯門的,老婆你先睡。”

 陸彥整個人像是被了三魂七魄,無法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安了余檀,謝之煜再轉回頭,臉一凜,如寒冰。

 謝之煜所有的好脾氣也就對余檀和邊親近的人,外人得不到他的好臉,更別提眼前這位。

 房門輕輕關上,不想吵到正在休息的余檀。

 謝之煜朝陸彥走過去,居高臨下:“半夜三更來找我老婆,你這是想要跟敘舊呢?還是別有所圖?”

 “我……”陸彥忽然說不出什麼話來。

 如果說上次在時謝之煜還是好聲好氣地跟他對話,這個時候本半點面子也不給。

 謝之煜上充斥著強大的氣場,像是一道洶洶燃燒的氣焰,下一秒就能將人燃燒灰燼。

 “抱歉,我這個人占有比較強。我老婆做什麼我不管,但我希你這輩子都不要再出現在的面前。”典型的,只許州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陸彥有不甘心,“憑什麼?”

 “憑什麼?”謝之煜一把拎起陸彥的領,鋒利的眼眸如刀一般盯著他,“這真真他媽是老子聽過最大的笑話。就憑老子碾死你就像碾死一只螞蟻那麼簡單,可以嗎?”

 “你。”

 “你不妨試試。”

 謝之煜猛的放開陸彥,只見陸彥踉蹌向后倒退幾步,繼而一屁摔倒在地上。

 此時的如果謝之煜是一只大型猛,他絕不會吃掉眼前這只手無縛之力的若小,因為本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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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會將慢慢將其玩弄,讓它渾模糊,奄奄一息,最后讓它暴斃在最猛烈的下,蒼蠅來叮咬,螞蟻來啃噬。

 站在食鏈的頂端,謝之煜有無數種可以折磨人的方式,關鍵在于他想要哪一種。

 “還不滾?”

 陸彥幾乎是連滾帶爬,從謝之煜的眼前消失。

 謝之煜看著陸彥離開的方向歪了一下腦袋,渾的戾氣未消。

 他氣,這他媽是什麼玩意兒?

 余檀,你就為了這個東西跟老子分開那麼多年,值當嗎?

 謝之煜想煙來消解上的煩悶,又怕余檀聞了煙味到不適。

 大一下學期時,謝之煜不遠千里來找余檀。就見余檀滿臉和陸彥走在一塊兒,兩個人站在一塊兒,乍眼一看還登對。

 謝之煜故意給余檀打電話,沒說自己要來,打趣:“想不想見我?想見我的話,我就來。”

 余檀像是避嫌,拿著手機走到一旁,說:“謝之煜,你別鬧啦。我最近忙的,你來了我也沒空陪你。”

 “你沒空?”謝之煜就跟余檀隔了一條街的距離,聽著滿的瞎話。

 沒空?

 你邊站著的東西又是誰?

 這句話謝之煜到底還是沒有問,只是嗯了一聲:“知道了。”

 電話剛準備掛斷,余檀忽然住他:“謝之煜!”

 謝之煜心里一,忽然雀躍起來,“嗯?怎麼?”

 “剛好問你一下,你們男生一般喜歡什麼禮啊?”余檀說,“我認識的一個學長要過生日了,我想買個禮送給他。”

 沒人能知道,那時候謝之煜是帶著怎樣的心,心里像是被生生掏了一塊。

 他說:“老子不知道,你去問別人。”

 “小氣鬼。”

 電話掛斷,余檀小跑著來到陸彥的面前,仰著頭看他。眼底好像閃爍著小星星,看陸彥滿臉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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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彥是無意間和余檀面,兩個人閑聊幾句,走到學校櫥窗前,剛好看到他的作畫。

 余檀便心問他當時在繪畫時的心境,陸彥知無不言,說自己也是靈乍現。

 談論起畫畫,余檀表現出比一般人更專業的態度,陸彥也樂意和

 他們兩個人有說有笑,余檀綁著一馬尾辮,發梢上似乎都寫著小鹿撞。

 謝之煜就遠遠看著他們,那顆心一沉再沉。

 也不是沒有想過橫刀奪,畢竟這就是謝之煜一貫的行事作風。

 可是因為是余檀,謝之煜不想強迫

 他要的喜歡,是心甘愿,全心全意。

 否則,他寧愿不要。

 那天謝之煜去找正在c城就讀大學的謝堰川,沒說什麼原因,只是一杯酒接著一杯酒地喝。

 最郁悶也不過就是那個時候。

 偏偏什麼都不肯跟別人說。

 矯嗎?

 就為了這麼點破事。

 他謝之煜要是想去玩,什麼好玩的樂子找不到?

 可偏偏,就一個看似不起眼的小丫頭,完全拿著他的喜怒哀樂。

 后來謝之煜會出國,說是因為余檀也罷,說是換個心也罷。

 出去了也不是回不來,他每年寒暑假不是在香港就是在國外,坐飛機就跟打出租車似的方便。只是巧,那年他心想開個公司玩玩,于是就有了.

 &的員工從原本兩個人,到十個,再到一百個,一千個……

 謝之煜在事業上其實并沒有那麼多野心,甚至隨時隨地不想管理公司,才會招攬更多的人才替自己打理,完全都是無心柳柳蔭。

 可無論謝之煜的事業版圖有多強大,他去過的地方有多遠,他那顆心卻是無時無刻不在惦記著余檀。他是余檀邊最近的,借著網友之名,給麗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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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年,謝之煜說是在國外,其實在國的時間也不。國的分公司好幾年前就開始在籌備,謝之煜一直盯著。

 很多時候余檀只要回頭看一眼,就會驚喜地發現,謝之煜居然離自己不遠。每年余檀的生日,謝之煜都會回國,雖然早已經有了男朋友,但他一直遠遠等著,祝一句:生日快樂。

 他們每一次都離得那麼近,可是卻像是咫尺天涯那般遙遠。

 再回臥室,余檀已經醒了。

 這會兒明顯清醒了不,啞著聲問謝之煜:“你怎麼在外面那麼久呀?”

 的聲音原本也不是這樣,晚上哼哼唧唧了大半個小時,就了這個樣子。

 謝之煜手上端著一杯溫熱的,是泡的。

 余檀不喜歡喝純牛,帶點甜味的倒是喜歡喝。

 “bb豬,你怎麼知道我想喝。”余檀翻起來,臉上明顯帶著驚喜。

 就這一聲bb豬,謝之煜也值了,將裝著杯子遞給

 余檀接過杯子,眸不小心看到謝之煜脖頸上的那一抹紅

 一怔,想到某些抱著他親吻的片段,臉上一紅。

 謝之煜注意到不自然,問:“怎麼了?”

 余檀指了一下他的脖子:“那個,我不小心留下痕跡了。”

 謝之煜自己沒有注意到脖頸的吻痕,走到鏡子前,故意將浴袍領口再敞開一些,欣賞著鎖骨上方的這抹亮

 他的皮白皙,吻痕在脖子上就尤其明顯。這麼看來,還真有點風流多的意思。

 有意思。

 他現在也是被老婆打上標簽的男人了。

 于是第二天,謝之煜公司里的高層都可以見到這麼一副盛況。老板穿著白襯衫,領口故意解開幾個扣子,出吻痕。

 對于謝之煜的私生活大家無從得知,但平日里的作風可以看出他并不是好之徒。

 因為謝之煜手上沒有戴過婚戒,對外也一直宣稱是單,沒有人往已婚這件事上做聯想。

 所以這一天辦公區那幫小姑娘到在議論紛紛:“老板是不是有朋友啦?”

 不死心的人還特地拿著文件去找謝之煜簽字,等看清楚他脖頸上的痕跡后,紛紛表示自己已經失

 其實比起謝之煜,余檀上的痕跡則更多。

 晚上洗澡的時候余檀一看自己,差點沒嚇死。

 不知道的還以為被什麼東西給咬了,麻麻的全是,除了謝之煜這個家伙,也找不到其他。

 “喝了就早點睡吧,明早起來跑步。”謝之煜說。

 余檀的臉前一秒還晴,后一秒苦哈哈:“我不要起來跑步。”

 這件事謝之煜同余檀商量過,甚至還拿出了一張周的計劃表。

 一三五跑步,二四六做有氧,每天早上花一個小時。除此之外,飲食方面也要注意。可是讓余檀戒掉那些垃圾食品,簡直要了的命。

 余檀要瘋:“可是我起不來。”

 “我可以你起來。”

 “我睡不夠上班會沒神。”

 “那就不去上班。”

 “為什麼非得要我去跑步啊。”

 “還用說嗎?晚上還沒怎麼你呢,你就喊累。”

 “你還沒怎麼我嗎?你都那樣我了!”

 “我怎樣你了?”

 “你這樣這樣,那樣那樣,還那樣那樣。”

 余檀表,長發微,看著實在惹人

 謝之煜無奈一笑,手拿走余檀喝的玻璃杯放在一旁,上床將按在懷里:“你要是真不想起來,也可以換一個方式運。”

 “什麼方式?”

 “到我上來,你自己。”

 余檀臉一燙,想將謝之煜推開,可是力氣抵不過他,反被他牢牢抱在懷里。

 謝之煜沒想過改變余檀什麼,睡覺這件事在他眼里也不算什麼壞事。只不過,質終究還是太差,這和一直躺平有著直接關系。于亞健康,平時看著好像沒有什麼問題,但萬一有什麼病毒或者其他冒,總會有苦頭吃。

 謝之煜有商有量的語氣,“那麼,把清晨的跑步運改為晚上,能接嗎?”

 余檀想了想,點頭:“可以吧。”

 也很清楚自己的質不太好,要是遇上冒,總能難個十天半個月的。

 想鍛煉這件事靠自己一個人好像很難堅持,可是如果有人陪著自己,那效果肯定會不同。

 謝之煜這個人別看總是吊兒郎當的樣子,但是他的執行力非常強。他以前有一段時間參加校籃球隊,每天天不亮就自己起床鍛煉,還幾乎都是最后一個從籃球場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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