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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臣重生后只想搞事業》 第一百八十二章:沒見過你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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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常年,最多的一次征兵只有不到五百人。

現在日子好了,且朝廷也沒有強制征調壯丁,絕大多數的老百姓不會讓家里的青壯年去當兵。

隨著天下私塾的普及,這幾年才稍稍緩和了一些。

一些個青年知曉天下安定的重要,也知道如今當兵是一件榮的事,如此才有青年開始走軍營。

袁松沒有考太學,不過憑借他現在的能力,讀書識字一點問題都沒有。

原本是想著去學一門手藝,可袁松只想去應招軍營。

和父母說了此事,遭到了他們的強烈反對,袁松仍舊的去報名了。

若是報名之后能過關,而沒有去軍營,那質可就不一樣了。

因此,知道事定局,袁父這幾日很和兒子爭執此事了,反倒是袁母還在不停的念叨著,希兒子能夠打消主意。

反正兒子沒有考上太學,也沒有進場的機會了,就算是反悔后影響到子孫三代,卻波及不到大兒子一家,萬一小兒子死在戰場上,連生孩子的機會都沒有。

奈何任憑如何的哭訴反對,兒子愣是不肯妥協。

與此同時,同村的另外一家大小伙子也被在爹娘混合雙打,大概是指著把兒子打傷了就不用去當兵了吧。

可惜那小子能很不錯,走位靈活,爹娘手里的棒愣是沒挨到幾下,反而把他的老子娘給累的氣吁吁,憤憤不平。

此時的縣城里,一個府授權的鐵匠鋪正在打造銅牌,銅牌是發放給應召伍的人家的,上邊寫著四個字:榮人家。

當地鎮所為了征調一事也忙的不可開

從五月低開始,天下各州府縣鎮開始了測。

長安這邊也沒閑著,桑九幾乎每天是來的最早走的最晚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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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年齡不夠,明年再來吧。”

一錦衛看到前來報名的孩子,把他的戶籍簿還了回去。

“怎麼不夠,就差兩個月,這次征調不是到七月底嗎?我契約中旬就能滿十八歲了。”青年急了,“通融通融吧。”

“這是朝廷的規定,必須要滿十八歲,別說是兩個月,就是一天都不行。而且軍營就在那里,跑不掉,明年再來也是可以的。”以前還真沒遇到這樣的事兒,每年都恨不得湊不夠人數,今年實際上也不夠,征調伍的還沒有退役的老兵數量多,但凡是可以他肯定做主收下了,可惜他沒這個能力。

“那我七月中旬再來可以嗎?”青年長得特別神,瞧著就有活力。

“報名期限只有兩個月,到六月底結束,你今年注定是趕不上的。不過你可以回去好好地鍛煉,咱們大秦的將士必須要健,如此才能保家衛國,能不過關也是不要的。”

青年知道自己沒戲,特別的失落。

可這是朝廷的規定,誰也不能違反。

只是……

“有什麼難嗎?”旁邊的一個紅衛笑瞇瞇的問道。

“頭兒。”坐著填寫報名表的男子起打了聲招呼。

青年讓開位置,低頭沉默。

“有困難就說,若連我們都沒辦法幫你,這世上也無人能真正的幫助你了。”

青年張張,有些難以啟齒。

不過邊的人也沒有催促,拉著他走到旁邊坐著,對方端著茶碗慢悠悠的喝茶,茶碗里還放著兩顆紅到發紫的棗子。

許久之后,青年被對方那種輕松的態度刺激到了。

“我爹走了,繼母說家里不能留我。”

秦淮勾低笑,“說不能留你,你就乖乖的走了?你現在還未年,既然嫁給了你爹,對你就有養義務,已經犯了棄罪,你爹娘領婚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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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沉思良久,有些不太確定的搖搖頭,“我不知道,應該是領了吧?”

“那我陪你走一遭。”秦淮擱下茶碗,抓起一把紅棗站起,給了青年兩顆,“帶路。”

“哦!”青年連拒絕的時間都沒有,跟著前邊的秦淮追了上去,“大人,我真的不能參軍嗎?”

“明年,不是告訴過你,你的年齡不夠嗎?”秦淮瞥了這小子一眼,“還從沒見過上趕著去當兵的,你是第一個。”

青年暗中嘆口氣,他就是覺得家里沒了他的容,還不如去邊關呢。

帶著秦淮在胡同里左右拐了兩次,兩人停在一戶人家家里。

長安城的宅子多數都比較新,不過建的早的也有四五年了,眼前的這套宅子還能聞到木香。

推開門,兩人走進去,剛走到天井中間,一個梳著發髻的子走出來。

子相貌普通,材有些胖,看面相就是個嚴肅的。

第一眼看的是青年,也就是的繼子,當場翻了個白眼,把青年給嚇了哆嗦了兩下。

隨后瞥見旁邊穿紅衛服的秦淮,臉有一瞬間的茫然和疑,很快就掛上了笑容。

“哎呀,原來是大人,狗子你也真是的,大人來了也不知道說聲,還不快去給大人倒茶?”

青年,也就是狗子把人請進門,忙活著去給秦淮倒水。

秦淮看著子,道:“是你讓他去報名參軍的?”

“是啊。”子滿臉堆笑,“朝廷不是要征壯丁嘛,我男人不在了,小兒子只有十三歲。再說了,朝廷讓咱們過上好日子,去打仗保家衛國也是應該的。”

秦淮笑道:“覺悟倒是高,可你難道不知道,他還未滿十八歲,是不能參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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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愣住,下一刻一拍大,“嘿,大人吶,我就是個普通的婦人,哪里懂得這個,那得多大年紀?”

“十八歲。”秦淮道。

婦人之前眼底的那抹懊惱了下去,重新堆了笑,“那不礙事,再等一年嘛。”

據大秦律法,子未滿十八歲是未年,對于未年,父母是有養義務的,不養就是犯罪,最高可判五年監。”

子面皮抖了抖,懷疑兒子把自己給告了。

忍著憤恨和驚懼,出一抹扭曲的笑容,“大人您這是何意,我可沒把狗子給趕走。”

“你們夫妻的婚書呢?”秦淮問道。

子不解,“大人,要婚事做什麼?”

“沒有婚書?”秦淮反問。

子下一瞬趕忙點頭,“有,有的。”

說罷,一路小跑的返回房中取婚書,回來后看到繼子站在屋,暗中盯了他兩眼,恭敬的把婚書遞給秦淮。

秦淮看著婚事,挑了挑眉,“就這個?”

子點頭,“大人,這就是我們婚時的婚書。”

“這的確是婚書。”秦淮將這份婚事放到桌上,“卻不是朝廷發放的婚書,你這份婚書只有民間效力,卻無法被朝廷認可。之前每年朝廷都會對此進行宣傳,必須要夫妻二人手持戶籍簿去府辦理朝廷任何的婚書,上邊有頒發地的印。”

子搖頭,“大人,當時我們都婚兩年了,而且我們的婚姻是雙方父母以及親朋好友都知道的。”

“我說過了,大秦有大秦的法度,你用的是前朝的風俗,在大秦沒有任何作用,若是覺得前朝值得留,何須做我大秦人,不如隨著前朝一起消失。”

秦淮招呼那狗子, 道:“你,還有你們母子,隨我去鎮司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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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倒是不在意,畢竟他沒有做錯任何事,反倒是子被嚇得臉煞白。

發抖的看著眼前的秦淮,在長安城生活了幾年,他知道尋常的錦衛是青的,而紅裳的則是錦衛的頭領,就代表著他是大

此時若跟著對方去了錦衛,說不定就沒命出來了。

想到這里,雙膝發,普通一聲跪在地上。

“大人,我……我……”

“你的丈夫臨死時可留下囑?”秦淮起拔的材在加上這的錦衛服,極

子冷汗順著鬢角落,抖若篩糠的點頭,“留,留了。”

“怎麼說的?”秦淮問道。

抖著雙,萬分艱難的道:“讓,讓民婦善待兩個孩子。”

秦淮點頭,可見死者還是不錯的,“你是怎麼做的?”

“我,我……”子被嚇哭了,卻不敢發出聲音。

秦淮看向青年,道:“你的繼母和父親的婚事不被朝廷認可,除了自己的嫁妝,府的一切都屬于你,但是你父親與卻有一個孩子,而孩子是無辜的,所以財產須得均分。同時你對是沒有贍養義務的,然而你未年,所以你的監護權可以暫時轉移到里正所轄的政務,你不需要給政務任何錢財,這是里正等人必須要做的。”

見青年似乎呆住了,秦淮道:“你的意見呢?”

“大人,我沒意見。”

“很好!”秦淮點頭,視線落到上,“你是否存了想私吞家財的心思?此時要看他,若是他要告你,你須得面臨數年的監。”

子不想坐牢,忙不迭的看向“繼子”,淚流滿面道:“狗子,是我被豬油蒙了心,我不該做的那麼絕,我一定改,可是你弟弟年紀還小,他不能沒有親娘在邊,念在這麼些年我待你……”

子似乎說不出來了,事實上這麼多年,對“繼子”并不好。

只要丈夫不在邊,總是暗中變著法的磋磨對方。

“狗子,求你原諒我這一回吧。”

青年見不得跪在地上祈求自己,畢竟這麼多年,自己在后娘的手里遭了不罪。

面對自己時,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就算是在父親面前,也沒給他上眼藥。

曾經父親沒有訓斥他,他還以為父親已經不喜歡自己了。

可父親在臨終前,卻讓繼母善待自己。

看在父親的份上,他也做不出讓繼母坐牢的事

“大人,我不告了,我已經沒了爹娘,不能讓弟弟也孤苦伶仃的。”

秦淮不參與別人的想法,既然對方不告,他自然也不勉強。

好在“棄罪”和“侵吞財產罪”尚未發生。

“帶上府的賬目隨我去鎮司做財產分配,公證后你們就可以分家了,須得將府的財全部計算在,若是你暗中昧下,可是犯罪的。”

子哪敢,秦淮只是站在面前,就已經嚇的肝膽俱了。

收拾了家里的東西,跟著秦淮去往鎮司。

兒子在私塾讀書,而且還是未年,可以不用去。

來到南城鎮司,就看到井然有序的辦公環境。

有人看到秦淮,笑著上前打招呼,“秦副統領怎麼來了。”

秦淮指了指后的兩人,“產分配的。”

他沒打算在這邊久留,“你們這邊理一下吧。”

“行!”對方爽快的點頭,“前兩天也理了兩起產分配的案子,其中一個居然沒有婚書,朝廷都喲呵多年了,還是覺得前朝的規矩好,鬧得哭天喊地的。”

秦淮看了眼腦袋都要埋進懷里的子,道:“這家也是。”

“呵。”對方無奈搖頭,“朝廷那麼好看的婚書都不要,九個銅錢也不貴,在長安廠翻翻犄角旮旯都不止這點錢。”

秦淮低笑,可不是嘛。

“我先走了,那邊還在測呢,你這邊理好了,別時候鬧出糾紛。”

“行,您就放心吧,我們這也是能生巧。”對方送走秦淮,領著兩人進了一個房間。

詳細詢問了一些事,錦衛做好了備案。

能在長安城買地皮蓋房子的,都是小有資產的人。

這戶人家自然也不差,林林總總的資產加起來近五千兩。

“你可能不清楚,這筆銀錢是屬于你兒子的。”對方和子解釋道。

子點頭,清楚啊,這有什麼不清楚的。

衛見狀,笑著搖搖頭,“你還是不清楚,就是字面意思,這筆財產是屬于你兒子的。”

子剛開始有點懵,在對方淡定的視線中,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都給我兒子?”:

“對!”錦衛點點頭,“這些錢是他的父親留給兒子的,你作為母親,沒有權利置這筆財產。”

子不管是從清理還是義理上都無法接這樣的結果。

都皺在一起了,“大人,我可是孩子的生母,為什麼不行?”

“大秦律法就是如此規定的,除非這筆銀子是用在孩子上,若是你私下理這筆銀子,是違法行為,比如你可以用這筆錢給兒子支付束脩,用在食住行上,但是你卻不能肆意的將這筆銀子揮霍。如果你想這筆銀子,必須要等到你兒子年滿十八歲,并且在他同意的前提下。”

人傻眼了,就沒聽過這樣破壞人家母子分的狗屁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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