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9章風輕輕,好喜歡(5)
白英真的不容易,在程佑十幾歲的時候,程爸爸就已經因公殉職了,一個人在這兒孤獨地守了將近二十年。
不過沈初想,這個院子里都是景,假如是程媽媽,應該也舍不得搬走吧,即便程佑的年薪已經相當可觀了。
白英是個好人,難怪可以教育出來程佑三觀這麼正,這麼優秀的兒子。
“等我們結婚之后,就能有借口把你媽媽接過去了,你覺得呢?”沈初想了想,又小聲朝程佑問道。
程佑愣了下,忍不住啞然失笑,手又刮了下沈初的鼻尖:“真是沒沒臊。”
“傻丫頭,結婚這件事應當是我來提才對。”
“這有什麼?”沈初隨即一臉不在意,微微噘著回道。
反正一開始他們兩人在一起也是先主,結婚先提,也沒有什麼。
“吃飯啦!”堂屋里,白英已經擺好了碗筷,朝他們兩人招呼了一聲。
沈初隨即笑嘻嘻地松開程佑的胳膊跑了進去,勤快地幫白英端湯舀湯。
“好香啊!”打開砂鍋的一瞬間,沈初隨即夸張地拉長了語調拍馬屁道:“伯母燉的湯怎麼能這麼香?”
庭院里,程佑看著沈初圍著白英轉前轉后,角微微勾起一笑意,半晌,朝兩個人走了過去。
白英的手藝確實不錯,家以前是做廚子的,白英小時候跟著耳濡目染,因此也做得一手好菜,沈初吃得小肚子溜圓,靠著椅子著自己的肚子,滿足到彈不能。
想到這個厲害的人將來會是的婆婆,沈初更覺得幸福。
“再來半碗翡翠丸子湯?”白英笑呵呵地問沈初。
“嗯......不太好吧?”沈初轉眸悄悄和程佑對視了眼。
沈初從小到的教育就是在別人家飯只能吃七分飽,不然會顯得沒有教養。
“想吃就吃,在媽面前還講究什麼?”程佑看出的意圖,滿眼寵溺地輕聲道。
白英沒等程佑說完,便忍不住笑出了聲,起幫沈初又舀了半碗湯。
吃完飯已經是八點多,沈初一個在家基本從沒干過家務的千金大小姐,跟在白英后進了廚房,給幫忙洗碗。
“不用了,你去跟程佑出門逛逛吧,消消食。”白英隨即趕出去。
“我就搭把下手,幫您把碗干。”沈初磨泡了幾句,白英這才沒說什麼了。
兩人聊了幾句程佑小時候的事,聊到開心,白英忽然朝外看了眼,見程佑正在院子里打電話,回頭,意味深長的朝沈初輕聲道:“沈初啊,我們家程佑年紀實在也不小了,都三十二了,你們有沒有考慮過......”
沈初一下便聽出白英有催婚的意思。
這不巧了?正中下懷啊!
斟酌了下,故作為難小聲回道:“伯母,其實我什麼時候都可以的,但是程佑他好像......沒有結婚的意思。”
白英跟著愣了下,口中隨即嘀咕了句:“這孩子真是......回頭我得說說他!”
隨后,又掰著手指頭算了下:“你看啊,假如你們明年結婚,后年生寶寶,他都已經三十四五了,要是再想要二胎的話,這得到什麼時候呢?”
唐晚20歲那年遇到傅津南。那天是R大70周年校慶,一大排嘉賓中,唐晚一眼瞧見角落的傅津南。 那排屬他最年輕,也屬他最格格不入。 只一眼,唐晚就迷上了這位花名遠揚的傅公子。 副校長難堪之際,她上前解圍,問他:“可以簽個名嗎?” 他憋著笑,眼帶戲謔說:“簽唄。” 他寫了一手好字,瘦金體,筆鋒瀟灑有力,平時應該沒少練。 可就這麼一個簽名,讓她鬼迷了心竅。 后來,高樓起、高樓塌,不過欷吁間。 狼狽倉促之際,傅津南問:“滿滿,你跟我說句實話,你真愛過我嗎?” “沒有。從來沒有。” *京圈大佬vs心機女學生 *一場“你情我愿”的游戲。 *結局he
(知青+年代+空間+萌寶+糙漢子)前世,她被一對狗男女算計,拋棄了寵她如命的丈夫,最后自己也落了個慘死的下場。 重生回到新婚夜,看著男人摟著被子離她遠遠的,她杏眼一瞇,故意挑釁:“顧一航,有病咱去治,就是砸鍋賣鐵也要給你治好,顧家不能絕后……” 話沒說完,被男人一把壓住:“不用砸鍋賣鐵,你就能治,包你三年抱倆。” 此文高甜,無比寵。
白月光回來那天,墨梟提出了離婚。 白傾心裏五味雜陳,她垂死掙紮,問墨梟:“如果我懷孕了呢?” 墨梟沒有表情:“打掉。” 白傾猶如墜入冰窟。 後來,她選擇放手。 墨梟看著她,搖身一變成了耀眼的一顆明珠,牽著男伴的手,走路搖曳生姿。 他捏著那個白傾的下巴:“傾寶,說好隻愛我一個人的呢?” 白傾淺笑:“前夫哥不好意思,當初是我弄錯了,你不過是替身,我愛的另有其人。” 墨梟看著陪著白傾而來的男人,確實和自己長得有幾分相似。 再後來。 大雨中,他抱著她,眼淚落下:傾寶,你愛我一次好不好?
宋蘊蘊結婚了,新郎卻從始至終不曾出現過。一怒之下,在新婚這一夜,她把自己交給了一個陌生的男人。后來她被這個男人纏上……
簡介:【表面陰鷙冷漠·實則寵妻無度的霸總VS表面軟萌可欺·實則一點就炸的小畫家】一場算計,沈念差點在監獄度過后半生。為自保,她履行婚約,嫁進權勢滔天的霍家。新婚當天,霍景梟冷漠警告:“協議期內,互不干涉,少在我眼前晃悠!”婚后半年,霍景梟將她抵在墻上,低聲誘哄:“我房里養了只小白兔,要不要去看看?”沈念:“……”*傳聞,云城首富霍家掌權人,不近女色,嗜血薄情,人人聞風喪膽。直到某天,眾人親眼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