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一晃,林麥一家在六朝古都南京玩了整整八天。【寫到這裡我希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不僅游遍了旅遊景點,還嘗遍了古都食。
林麥前世今生就是做食的,在食方面見多識廣,不論多好吃的食,也只是點個讚。
可是方爺爺他們只要吃到心儀的食,總是一副驚艷的表。
就連吃個蔥油餅,方爺爺他們都直夸好吃。
還說,回了國,可以開蔥油餅連鎖店,老外一定吃。
蔥油餅油潤香,真要在國賣,歐顧客應該喜歡吃。
嗯,可以考慮一下。
不過林麥不打算開分店,可以當個新品種加到拉麵館裡。
蘭州拉麵配蔥油餅,這組合,想想都要讓人流口水。
除了蔥油餅,五小糕、澆面、薄皮包餃……這些小吃也深方爺爺他們喜。 (5,0);
每次吃到好吃的,方爺爺老兩口都讓林麥跟著店家好好學一學,以後回家可以自己做著吃。
南京所有的小吃林麥最吃的是鴨湯,搭配牛鍋,簡直就是神仙。
林麥帶著兩老兩小遊山玩水,食,一直有不明份的人暗中跟蹤、監視他們。
見林麥一家不是談食,就是談開店賣食,監視他們一家的暗黑組織終於放鬆了警惕。
當天晚上就有組織員去通知胡向紅,繼續給張純如下毒。
想要用藥讓張雪純患上白病,就得連續投毒。
如果中間中斷的時間太長,被投毒的人的毒素隨著新陳代謝排出外,是有可能前功盡棄的。
已經中斷了八九天向張雪純投毒了,不能再中斷了。
不僅不能再中斷,而且還要加大投毒量。
暗黑組織的這些談話容全都被國安部的人監聽到。 (5,0);
當胡向紅往張雪純喝的水裡投毒之後,國安部的人用一隻小老鼠聲東西擊,把有毒的水換了無毒的。
然後暗中叮囑張雪純裝病,瞞過胡向紅。
第二天早上,林麥奉上面的命,去抓胡向紅的現形。
昨天晚上,國安部監聽到,早上趁著張雪純空腹時,胡向紅會給水裡下藥,因為這時藥最強。
這個點正是張雪純空腹喝水的點。
林麥提著張雪純吃的酒釀丸子和牛鍋向張雪純的房間走去。
當林麥輕輕推開張雪純的套間的房門時,看見胡向紅正往一杯水裡在倒不明藥。
見到有人進來,忙收起了藥,極力裝出沒事的樣子,笑著對林麥道:「小林同志,你怎麼這麼早就來了?」
這可是從來沒有的事。
胡向紅貌似不經意地掃了一眼林麥的雙腳。
林麥的雙腳上穿著一雙手工繡花底鞋,難怪自己一點腳步聲都沒聽到! (5,0);
林麥故意穿的手工布鞋,就是為了方便搞突然襲擊,果然一擊就中。
林麥不回答胡向紅的話,而是厲聲問:「你往水裡倒了什麼?」
在裡間臥房裝病的張雪純「強撐著」病走了出來,一臉懵地問:「麥子,發生了什麼事?」
胡向紅搶在林麥前頭,委屈地解釋:「張小姐,是這樣的,這兩天我嗓子上火了,很乾很疼。
我就往這杯水裡加了點消炎的藥,準備喝了消炎。」
指著林麥道:「可是林小姐卻誤以為我往水裡下了毒~」
林麥冷哼:「我可沒說你往水裡下毒,我問的是,你往水裡倒了什麼。
你這麼說,是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胡向紅急了,對張雪純道:「張小姐,林小姐剛才問話的語氣,分明就是懷疑我在水杯里下毒了。
林小姐這不是含噴人嗎?哪有人往自己要喝的水裡下毒?」 (5,0);
張雪純在林麥的攙扶下在沙發上坐下,狐疑地看著胡向紅:「那杯水是你倒給自己喝的?不是倒給我喝的嗎?」
張雪純每天早上都要空腹喝一杯水,胡向紅又不是不知道這規矩。
在今天以前,一直執行得很好,今天就忘了規矩了?
胡向紅解釋道:「我想先給自己倒了水喝,然後再給你倒。」
「是嗎?」張雪純疑道:「你用我的水杯給你自己倒水喝?」
胡向紅很會演戲。
吃驚得瞪圓了眼睛:「真的呢,我拿錯了杯子,這就換過來。」
張雪純虛弱地揮了揮手:「別再演了,我的水杯和你的水杯一點都不像,你怎麼可能拿錯?」
林麥對張雪純道:「別和多廢話了,我直接打電話報警。
讓公安給搜,搜出上剩餘的末,和水杯里的水一起拿去化驗,看一看是不是治嗓子痛的消炎藥。 (5,0);
如果不是,我倒是很想知道,往你將要喝的水裡下了什麼藥。」
張雪純點頭道:「我也很想知道。」
胡向紅見自己百般狡辯也沒用,知道自己不是暴了,就是被懷疑上了。
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撒就衝出了房間,直接從三樓走廊一扇打開的窗戶跳了下去,驚得樓下的行人失聲尖,四下逃?。
可這一波尖還沒停止,林麥又跟著跳了下來,惹來路人的第二波尖。
大家驚恐地看著林麥追趕之前跳樓的孩。
胡向紅看見前面有個花襯衫花短,長捲髮,戴著一條不知是真是假,比狗鏈還的金項鍊的年輕人坐在一輛托車上,正跟人吹牛皮。
衝過去,一腳就把年輕人從托車上給踹了下去,自己上去,一踩油門,絕塵而去。
跑出很遠,回頭得意地看了一眼用兩條追趕的林麥,朝著南京郊區飛馳而去。 (5,0);
南京郊區的綠化不錯,到都是連綿的小樹林。
只要逃竄到小樹林,再加上同夥接應,很快就能離開南京,誰都抓不到。
林麥見狀,也搶了一輛托車追不捨。
不就是搶托車嗎,也會的。
被林麥搶去托車的那個男青年在後面跳著腳破口大罵。
林麥把托車開到最大馬力,眼看就要追上胡向紅,可是托車突然掉鏈子了,車尾噴了幾口黑氣,就不跑了。
巨大的慣,把林麥從車上給扔了出去,重重地摔在被太曬得發熱的馬路上,燙得一躍而起。
不愧是四大火爐之一的南京,就是不知道和江城比起來,哪個更像太上老君的煉丹爐。
林麥憾地看著胡向紅逃跑,一點辦法都沒有。
本來想活捉胡向紅,給國家安全局,審問是哪個暗黑組織的員? (5,0);
可現在人都跑了,還審問個?
就當胡向紅都以為自己逃出生天之際,忽然從左側方竄出一個不遵守通規則的,開著托車的捲年輕人。
那個捲直接撞上胡向紅的托車,把連人帶車,給撞地上了。
初次見面,他要求她嫁給他。五年後,她憤而離婚,結婚三年見面不到五次,她拒絕守活寡。初戀男友國外歸來,那個男人卻將她逼直牆角:“老婆,乖乖跟我回家!”
聿尊最喜歡陌笙簫在鋼琴架上受折磨的樣子。 她有尊嚴,她不屈服,可她的命運從來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 一場婚姻,換來的是右手差點殘疾,她這輩子都不能再碰鋼琴。 離開聿尊后,她茍且偷生,另一個男人卻肯接受她全部的不堪。 怎料在她的婚禮上,聿尊再一次以殘忍的姿態出現,而當初那個嬌弱的小妻子,卻已經變了一副模樣。 “聿少,就算要搶婚,你也得問問我現在的老公答不答應。” 聿尊“沒有我點頭,你敢嫁給別人嗎?” “敢啊,你要順利讓我結了婚,明年我讓我小孩喊你一聲大‘伯父’。” “……”